简介: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它是按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公共财政的理论确立的。同时,也是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实行的,按照上下级政府间事权的划分和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财政收支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是深化我国财税改革的继续,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政运行机制的重要步骤。它一改以往的“分灶吃饭”和“地方包干”体制,是处理各级政府之间财力分配关系的有效方法。本文仪就财政收支范围划分等内容谈点认识。一、中央与地方收支范围划分的内容中央与地方支出内容的划分是根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的。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详见下
简介: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财政体制必须相应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今年起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开始运行。为配合这一重大改革措施实施,这里谈谈与分税制改革有关的几个问题。一、分税制是建立新财政体制的正确选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财政体制基本是“统收统支”的格局。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推行了以“财政包干”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体制改革和财税政策调整,打破了财权过度集中的“统收统支”体制,扩大了地方的财力,调动了地方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增强了经济发展的活力,对前些年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这种财政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一是国家财
简介:分税制财政体制已于今年开始实施。它作为改变中央和地方利益分配格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将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财政管理体制,是规范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重要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省曾对我市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过几次大的改革。1988年我市财政计划单列时,中央对我市实行了收入递增包干体制,其核心是以1987年收支为基数,收入大于支出的部分作为上交基数,以后每年上交的财政收入递增5.3%,超收全留,短收赔补。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按税种划分中央、地方财政收入的一
简介:一、黄石市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的基本情况(一)黄石市财政体制状况1.'双轨'运行。从1994年起,按照分税制的原则,省对黄石市实行新老体制'双轨'运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即老体制按黄石1993年实际上解数21184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上解5%,同时,考虑到黄石财政的实际困难,省财政在分税制过渡时期每年给予黄石定额补贴2000万元,新体制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规定的统一口径,核定黄石市1994年的税收返还基数为34500.7万元,税收返还为环比,即以上年'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完成数为基数,基数内全额返还,超基数部分按1:0.3返还,达不到基数则相应扣减。2.固定上解基数。1996年省财政厅批复黄石市返还收入为
简介:(一)经济决定财政,只有经济的充分发展,才能谈得上财政的相对宽裕。这个道理恐怕我们每位从事财经工作的同志都很明白。但是,如何发展经济,怎样做到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却是各有各的招数,各有各的打法。沿海省份,在发展国营经济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大力发展集体、乡镇、个体私营经济以及“三资”企业上,几个轮子一起转,使地方经济超常规发展,地方财政实力大大增强,走的是一条财政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路子,已经率先进入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轨道。内陆地区、县(市)财政部门都把增加财政收入重点放在扩大地方基本建设投资、发展国营大中型企业上来,这从当时的体制、环境以及地方培养财源的角度看,无疑是有“利”可
简介:一、将各项财政收入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王部分。中央固定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路、银行、保险等部门交纳的收入等;地方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不含银行总行、铁道、保险总公司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其中地方金融企业所得税上交中央)、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遗产与赠予税;房地产交易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资源税(其中海洋石油资源税上交中央)等。中央与地方分享收入是增值税,其中: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二、基数的确定。以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