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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物权法》未明确规定账户质押担保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5条则肯定这一金钱质押担保方式。但该条规定除了固定账户质押外,是否适用于浮动账户质押情形,以往司法实务认识不一,学界意见分歧。本案判决认为,浮动账户质押符合《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5条规定的金钱特定化和移交债权人占有之要求。这一裁判结果不仅符合物权客体特定原则,也符合动产质权之占有公示方法。但本案判决适用范围有限,仅适用于实账户质押情形。

  • 标签: 浮动账户 账户质押 特定性 公示性
  • 简介:证券监管部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函等可以作为内幕交易刑事违法性司法审查的证据,但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应对此类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等进行刑事转化、综合论证、分析以及司法释理。无法设定统一的内幕信息形成时间判断规则,应根据判例总结具体情形下的内幕信息形成时间判断经验,合理判断内幕信息是否形成。对资产重组环节的内幕交易犯罪案件,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手同为一方控制的,一旦进入磋商状态,即可认定内幕信息形成;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手没有关联或控制关系的,进入实质性磋商状态的,可以认定内幕信息形成。

  • 标签: 内幕交易罪 上市公司 司法实践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内幕信息 刑事违法性
  • 简介:【裁判摘要】1.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笔款项先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借款协议》.并约定如借款到期,偿还借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履行;若借款到期.不能偿还借款,则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协议均依法成立并已生效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当事人之间同时成立了商品房买卖和民间借贷两个民事法律关系。该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标签: 《商品房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纠纷案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民事法律关系 借款协议 山西
  • 简介:在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过程中,有产权经纪资质的中介公司从事在产权交易所项目挂牌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融资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不仅关系到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法律正确适用问题,更关系到法律是否因为政治的原因而逾越基本的原则。

  • 标签: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罪与非罪
  • 简介:公司法解释三》对违法犯罪所得出资取得的股权直接采取公权力强制除权的规定,违背了公司法的立法价值追求,单一化了股权的性质,难以平衡各方利益.出于对私权的保护,应对该规则进一步加以解释与说明,在股东被强制除权前,寻求其退缴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后保留股权的机制,以合理衡平各方利益.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权 公权力限制
  • 简介:<正>一、作为企业集团组织结构模式的母子公司制在交易成本经济学看来,企业和市场是可替代的资源配置方法,当企业扩展到在其内部组织交易的成本与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或在其他企业内组织的成本无差别时,就达到了最优边界。在单一企业与市场之间,企业集团是作为一种特殊的中间组织形式而存在的。企业集团作为中间组织形式的最大特点是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

  • 标签: 子公司治理 母公司 国有企业集团 控制机制 母子公司制 管理控制
  • 简介: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受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但在具体适用中,实务界和理论界对“特有名称”的认定往往与通用名称发生混淆,究其原因在于,未能从动态角度分清二者的同源关系。另外,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来看,对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的保护采用的是“规制”方法。实践证明,这一方法所提供的保护是不充分的,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利用“权利化”方法保障经营者的利益。

  • 标签: 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特有名称 知名商品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 新思考
  • 简介: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肇事逃逸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即使保险人没有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被保险人依法也应当明知其内容及其法律后果。被保险人肇事后逃逸,不仅为我国法律所明确否定,也是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应受惩罚,不应因违法行为而获得保险赔偿,否则必将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 标签: 保险合同纠纷案 被保险人 逃逸行为 肇事逃逸 财产保险 保险责任
  • 简介:再审申请人:长沙铁路总公司株洲北站。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人民北路车站大楼。负责人:易甫生,该站站长。委托代理人:蒋克元,长沙铁路总公司株洲北站商检车间主任。再审申请人:南昌铁路局鹰潭站。住所地: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一村1号。负责人:张英,该站站长。委托代理人:李孝亭,南昌铁路局鹰潭站货运室职工。

  • 标签: 上海铁路分局 承运人 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 铁路运输企业 托运人
  • 简介: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该规定,下岗、待岗职工又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该单位也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该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的,该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应当从有利于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立场出发,作出全面、正确的理解。“上下班途中”,原则上是指职工为了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根据日常生活的实际情况,职工上下班的路径并非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唯一的,而是存在多种选择,用人单位无权对此加以限制。只要在职工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都属于“上下班途中”。至于该路径是否最近,不影响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职工在上下班的合理路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被行政机关依法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以事故发生的地点不在其确定的职工上下班的路线上为由,请求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工伤认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标签: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 北京市朝阳区 行政机关 “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
  • 简介:保险人解除失权规则的适用是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延伸,保险人明知投保人不履行如卖告知义务而仍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不得因此而享有保险合同解除权,2009年《保险法》的修订更是将这一规则纳入其中。本文对失权及保险入解除失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指出保险人解除失权规则的方法论基础实为利益衡量。

  • 标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人 佛山市 顺德 司法
  • 简介:1991年9月3日原告南京江海航运(集团)公司因其所属“宁轮17号”吊拖船队在长江下游龙潭水道受浪致损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宁轮17号”吊拖船队发生浪损事故是由于被告所属“纳木湖号”轮违章行驶,余浪过大所致。要求被告赔偿因

  • 标签: 浪损 吊拖 海事法院 龙潭水 纳木湖 江海
  • 简介:201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性案例64号《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需要说明的问题等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 标签: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合同纠纷案 电信服务 公司 合同条款 徐州
  • 简介:争议案例案倒一:滕某系A公司股东,A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对章程第十二条进行修改,增加“自然人股东因本人原因离开企业或解职落聘的,必须转让全部出资,同工会股东接收”的同容。

  • 标签: 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 修改 效力 公司股东 股东会
  • 简介:近年来,因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人与公司股东不符引发的纠纷在法院受理的公司类案件中占有一定的比重。此类纠纷呈多样性,有的是名义股东要求确认股东资格,有的是实际出资人主张股东权利,此类纠纷的处理涉及多重法律关系。但最终都会归结到股东资格的正确确认上。由于公司法对此类纠纷的处理未予规定,致使审判实践中对此类纠纷的处理存有争议,本文结合审判实践,就问题的处理加以探讨。

  • 标签: 纠纷处理 公司股东 有限责任 资格认定 股东资格 审判实践
  • 简介:我国实行的是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主体相一致的原则,不能将两者绝对化或者对立化。有关权利凭证上记载的权利人若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时,应当以物权变动有无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为标准。登记错误未必不可以纠正,违法建筑本身也有不同的情况,有的应当在拆除范围,而有的则通过纠正、补办或有权部门的追认,并不影响其建筑物的合法性,故对不违反城市规划法等规定的房屋,仍应当按照合法性财产对待。

  • 标签: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权利冲突 房屋拆迁 纠纷案 淮安 所有权主体
  • 简介:在民商事审判领域,刑民交织案件的审理,由于涉及到不同部门法之间的衔接,历来都属难点问题。尽管最高人民法院为此颁布了《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对于此类案件的审判方法予以了部分的明确,但仍有一些基本认识问题有待统一。本文试图从刑民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差异入手,分析刑民交织案件中刑事裁判对当事人民事权益的影响等关联问题。

  • 标签: 经济纠纷案件 审判方法 产权转让 太仓市 企业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