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也是程序法学的入门课程。但长期以来,受"重实体轻程序"、"重刑轻民"等传统思维的影响,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也成为"轻中之轻"。民事诉讼法学教学缺乏吸引力的根本原因在于民事诉讼法学自身研究的贫困化与真空化。除此之外,还有四个关键因素不容忽视。就授课主体而言,民诉课程需要兼通实体法与程序法,谙熟三大诉讼法,并充分了解司法实务的教师。就授课教材而言,民诉课程需要更为简明扼要、结合实体、关注实务的"实用"教材。就授课对象而言,民诉课程应该抓住学生的兴趣点,合理安排课时与内容,注意课程之间的协调,重视案例解析与基础知识的传授。就授课方法而言,民诉课程应将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互动教学、司考教学与慕课教学等五类教学方法作为今后改革的重点。
简介:我国公安院校心理学教学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回顾历史,展望未来,我们既对过去的成就感到骄傲,又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同时,也深深感到心理学教学当中还有许多不足和缺陷亟待解决。一、当前心理学教学当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总结心理学教学的经验教训,不难发现当前心理学教学当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如下一些表现:(一)教学体系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公安院校心理学教学体系主要沿用一种较为固定的模式,即以普通心理学为基础,在此基础上讲述犯罪心理学,然后,开设社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剖析这一模式,可以看出,此种模式主要是以了解犯罪主体的心理活动特点为目的。作为公安院校的学生,必须了解工作对象的心理活动特点。但是,仅仅这样要求学生还是远远不够的,此种模式实际上对于提高学生自身的心理素质并无多大益处,这与我国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具有一定的差距。(二)教学内容问题心理学教学内容存在的问题依学科的不同而存在差异。1.普通心理学教学内容存在问题2.普通心理学主要是与其他院校心理系的普通心理学教学内容的区分问题。现在,公安院校普通心理学教学内容与其他院校心理学系普通心理学教学内容区别不大,此种情况是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