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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优先股就是一种风险小于普通股,而收益大于普通债券的工具,它具有自身的特性,是在公司制度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中应现实的需求而产生的。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在优先股方面没有细致的规定,对优先股应用产生了约束作用。公司法等法律中应该规定优先股的内容,促进这个工具的使用。

  • 标签: 优先股 股权投资 公司治理
  • 简介:在赵C姓名案中,赵C据以对抗国家公权力干涉的姓名,不是作为普通民事权利的姓名,只能是作为宪法基本权利的姓名,它属于自己决定的范畴。自己决定是指公民对于与个人人格意义上的生存密切相关的私人事项,在不受公权力介入、干涉的情形下可由个人自律决定的自由。公权力在对姓名在内的自己决定进行限制时,必须遵循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尤其需要注意对公共利益的界定。

  • 标签: 赵C姓名权案 姓名权 自己决定权 法律保留原则 比例原则 公共利益
  • 简介:董事竞业禁止义务是董事的一项重要义务。董事违反该义务给其所任职公司造成实际损害时,就会产生公司对董事的损害赔偿请求。各国立法大多数都规定了董事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公司的损害赔偿请求。典型的包括德国股份公司法第88条第2的规定、日本商法典第266条第4的规定,以及韩国商法第399条关于董事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规定。遗憾的是,我国《公司法》第61条第1只规定了归人权而未规定损害赔偿请求。这有可能使得该董事所任职的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也难以充分地弥补,同时,对违反此义务的董事也不足以起到严重的“警告”作用。

  • 标签: 董事竞业禁止义务 损害赔偿请求权 公司治理结构 监事会制度 股东大会 诉讼时效
  • 简介:本文在分析以往关于信托受益性质诸多学说的基础上,指出传统债权/物分析框架在解释信托受益性质方面的不足,尝试运用"剩余索取理论"来帮助解释信托受益以及其他的非债权性权利。本文在揭示了信托受益无法用债权/物分析框架解释的独特性之同时,还对其内部形态的复杂性及其应用形态的灵活性进行了分析。当然,剩余索取理论也仅仅提供了一种对典型的(paradigmatic)信托受益的分析工具,其解释力应限制在商事信托特别是标准化的信托领域。

  • 标签: 信托受益权 债权说 物权说 剩余索取权
  • 简介:完善我国抵押制度和抵押立法的探索寇广萍当前,我国对抵押制度的法律规定还比较简单,而现实生活中出现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诸如目前的一物多抵。以无处分权的财产设押,以范围不明的财产设押,抵押内容陈旧,抵押程序混乱,抵押物处分不合理等现象。因此有...

  • 标签: 抵押权人 抵押物 浮动抵押 抵押权制度 转移占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
  • 简介:在自然资源物化倍受争议的背景和语境下考察无居民海岛使用,只有在不同的逻辑进路下予以系统化和体系化的展开,才可能具有合理性。准物和生态化下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都存有法理上的不足。在“体系后研究范式”之下,无居民海岛使用的公权属性颇为明显,尽管无居民海岛使用的法律属性具有复杂性和独立性,但是其具有公私法兼备的混合权利的属性亦是情理之中。无居民海岛的海洋属性决定了在海发展的逻辑进路理解和阐释无居民海岛使用是可行的。系统地审视无居民海岛使用的法律属性,不仅是厘清无居民海岛使用的基础性问题的需要,而且在弘扬海洋意识和诠释财产权与国家主权的可通约性方面具有相当的法学意义。

  • 标签: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海洋属性 海权发展 混合权利 可通约性
  • 简介:在新形势下,应当以法律形式对海域使用的获得方式、流转条件、流转程序作全面、具体的规定.确保使用人手中的使用流转出来,最后流入那些有能力做好海域资源开发工作的人手中,达到海域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利用,杜绝海域使用中的资源浪费和国有资源性资产的流失,使海域使用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 标签: 海域使用权 新型物权 流转制度
  • 简介:民警执法权益受到冲击和侵害的现象日益突显,其危害性不容忽视.警察是执法者,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依法办事是警察的天职,但同时也是应当受到保护的特殊群体.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应当根据其现状、危害性和根源,认真研究如何建立健全民警执法权益保障机制.

  • 标签: 民警 执法权益 保障
  • 简介:探究我省农民合法权益侵害的内在基因,对于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推进农村民主制度都具有重要意义。从法理的角度去透视,我们发现,关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立法存在着各层面的缺陷,农村普法工作无从开展,乡村各主体对法律规则上的感知意识非常淡漠;在执法环节上,法律的实施却严重受挫。唯有挖掘这些成因,才能构建科学的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制机制。

  • 标签: 农民 合法权益 侵害 成因
  • 简介:米健(主持人):“中国民法建设论坛”第三场正式开场,论题是“德国民法的继与台湾民法的发展”。“中国民法建设论坛”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和比较法研究所联合主办的高层次学术论坛,意在邀请国内外著名民法学家,对中国民法发展提出建设性构想并加以争鸣。首先,我要满怀敬意地介绍今天下午的主讲人,中国当今最重要的民法学家、台湾优遇大法官、台湾大学教授王泽鉴先生。可以说,王泽鉴教授是中国大陆和台湾两岸共同的举足轻重的法学家,他在中国民法学上的贡献,堪称当今之最,是和史尚宽老师一样的高峰。

  • 标签: 德国民法 台湾省 中国政法大学 民法学家 学术论坛 大学教授
  • 简介:美国于2002年3月启动201条,对进口钢铁采取保障措施.包括中国、欧盟、日本等国及利益方在内的各国对此均作出了反应,各有关国纷纷要求与美国磋商,并向世贸组织申诉,有些国家还拉出了报复清单.此案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第一次利用世贸规则来解决贸易争端,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美国 201条款 保障措施 豁免 发展中国家 贸易保护
  • 简介:合同代位是合同债权保全制度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它的设立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本文就代位的性质、构成、行使及效力等问题进行探讨。

  • 标签: 债权人 合同代位权 合同债权保全 法律效力
  • 简介:在考察了国内首起主张“编曲”的著作纠纷案案情及判决后,笔者从法理的视角封此案进行了评析,认为编曲过程有无独创性是法律之外的专业技术评估问题,本案“编曲”之主张合理、正当。依据案件特定境况采取司法积极主义、进行权利推定,才能维护权益,实现公平、正义。

  • 标签: 编曲权 权利推定 司法积极主义
  • 简介:国家享有以及行使国家所有权,均表现其作为公权栽体的性质而非作为私载体(法人)的性质。不论是农村“集体”还是城镇“集体”,在物权法上都没有其主体地位。法人应为其财产的所有权主体,非法人团体不具有独立财产,不得享有财产所有权和他物。物权法上的物主体应为自然人与法人,国家作为具有公权性质的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在物权法上具有不同于自然人与法人的特殊主体地位,而集体与非法人组织,均非物主体。

  • 标签: 物权 主体 所有权
  • 简介:一、媒体消息隐匿:破与立的纷争媒体消息来源隐匿,也被称为记者秘密来源消息的特权(Journalist—NewsSourcePrivilege),是指对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享有未经消息提供者的许可不向外界披露消息来源的特权,包括新闻媒体可以拒绝法院要求出庭作证、公开消息来源以及对资料不受搜查与扣押的请求

  • 标签: 消息来源 新闻媒体 隐匿权 从业人员 出庭作证 提供者
  • 简介:商事留置旨在平衡两个商人因多次商事交往形成的集合性债权债务关系,核心特征在于“债权”和“留置物”的交互适用性。商事留置的主体除“企业”外,还应包括符合一定标准的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经营性事业单位等主体。其债权既可以是依法律行为取得,也可以是依法律规定而生;既可以是原始取得,也可以是继取得。商事留置与民事留置不同,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 标签: 商事留置权 企业 集合性债权债务关系 留置物
  • 简介:<正>“三分立”是资产阶级创立的关于国家权力的组织原则的理论。它在反对封建专制、确立资阶阶级国家制度的斗争中,以及后来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实践中,发挥过极其重要的作用。二百多年来,“三分立”被资本主义世界的各国所采用,它所表现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而各派政治学家与法学家对这个学说的理解又各不相同,毁誉不一。究竟“三分立”学说产生的背景是什么?其真实含义与主要精神是什么?该如何评价其得失?本文拟作一些初步研究,借以探索其中是否有某些有利因素可供借鉴利用。

  • 标签: 三权分立 资产阶级革命 国家权力 国家制度 借鉴利用 马克思恩格斯
  • 简介:欲求法律解释之意义,必先讨论法律解释之目的问题;自来学者于之说明虽多,但总而言之,要不越乎左列二者之限界耳。甲主观说谓法律解释之目的,在探究立法者私人之意思而确定之,此旧派学者之所主张也。

  • 标签: 法律解释权 主观说 立法者 学者 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