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接管人制度并不适用于当下中国,但可以通过司法解释规定行政接管人解决浮动抵押权的实现问题;同时应明确法定的实现程序。在浮动抵押权实现时,如发生与其它担保权相冲突时,可运用法律原则来确定其权利顺位。
简介:浮动抵押(floatincharge)是借款人以其所有的或某一类的现在和将来取得的全部资产作为还款保证,为贷款人利益而设立的担保物权。它突破了传统固定抵押制度对抵押物范围的局限,将其从“已存财产”扩大到“将来财产”,适应了现代工商业融资的要求,在国际商业信贷(尤其是项目贷款)中备受青睐,是种新型的物权担保方式。一、浮动抵押与固定抵押之比较(-)对抵押物“特定性、绝对化”原则的冲击在传统固定抵押担保制度下,为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一般要求债务人在设定抵押时必须提供具体确定的现有财产,这限制了抵押物的范围和价值,不能适应二战以来由于科技发展而产生的国际分工及贸易的新变化。而浮动抵押发展了传统抵押,它
简介:【摘要】国外动产浮动抵押制度得到了很大发展,我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也在《物权法》中得以确立,其融资与担保的双重功能的到了很大发挥。但其实行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对其问题加以解决从而降低贷款风险成为必要。【关键词】动产浮动抵押概念主体客体实现一、浮动抵押概念界定浮动抵押规定于《物权法》第181条“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该款对于浮动抵押规定有以下含义:第一,主体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第二,客体限于现有或将有的动产,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第三,浮动抵押设定应采书面协议形式。对于浮动抵押登记及其效力在《物权法》第189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
简介:摘要:货币的历史伴随着人类的历史,本文围绕着货币的信用,对怎样掌控货币才能更有益于人类发展,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对古今政治家对货币的运用进行了叙述和分析。对世界货币体系的缺陷给出了治理的方法——浮动金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