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国际法学会组织撰写的《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代表了中国国际法学界对裁决的普遍看法。仲裁庭罔顾菲律宾诉求的实质是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和中沙群岛黄岩岛的领土问题并构成中菲海洋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程序上对明显不属于有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释或适用以及被中国声明排除的事项越权管辖和裁判。在实体问题上,错误认定《公约》取代一般国际法中的历史性权利,错误定性和否定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无视南沙群岛和中沙群岛作为大陆国家远海群岛的整体性,错误分割处置作为群岛组成部分的有关海洋地物的法律地位及其海洋权利;错误解释和适用《公约》岛屿制度和低潮高地制度;基于错误前提否定中国在南海相关活动的合法性。
简介:既往针对布鲁姆(类)教育目标分类工作的批判,大多集中在教育学或心理学角度,且对两者不予区分,视野稍显狭窄,不能洞察全局,亦不能把握要害。本文尝试从分类学、教育学、心理学及认识论四个方面,层层推进展开综合批判:分类学立场上,没有给出'类'的生成机制,故不能真正称为'学',仅可称为分类框架;教育学立场上,将本来应作为一个整体发展的人切割成多个独立部分(领域),理论上陷入只分析无综合的误区,也给教学实践以误导;心理学角度,止于对业已达成的外在行为状态的表面描绘,未能触及学习者认识及发展的内在本质;认识论角度,作为布鲁姆(类)分类学的直接理论依据,认知心理学(信息加工理论)的认识论基础十分混乱,且无到哲学层面寻找认识之本质的自觉意识,无对处于认识论最高水平的发生认识论之知识观的继承,这是所有问题的根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