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处罚法的颁行,创立了一项全新的制度——听证。听证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指派专人主持听取案件调查人和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及其证据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法定程序。确立听证制度,对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由于当事人不清法律,或者因身体或工作原因而不能亲自参加听证,法律特别规定允许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以协助当事人听证,使听证更有效。本文拟就听证代理的有关问题加以阐述,希为听证实践提供借鉴。一、对行政处罚法第42条关于听证代理的理解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简介: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是指律师接受刑事申诉人的委托,以申诉人的名义代理其行使申诉权,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律师能否代理刑事申诉的问题,我国现行刑诉法和《律师暂行条例》均无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只能以一般代理人而不是以律师身份代理申诉;只能根据利害关系人所掌握的有限证据材料,以代写申诉书的方式提供有限的法律帮助。因此,律师代理刑事申诉的工作就显得无能为力。有鉴于此,我国法学界和律师界一致认为,律师代理申诉,特别是刑事申诉确有必要,对于申诉权人行使申诉权提供法律帮助,严格申诉渠道,敦促和协助司法机关纠正错案,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一、律师代理刑事申诉的依
简介:祸从天降1998年5月21日下午,汉光武帝刘秀的故乡——湖北省枣阳市吴店镇笼罩在雨后的潮闷空气中。该镇个体司机赵兴福从河南省南阳市石化服务公司拉回氯气三吨,停放在居民区白水路自家门前。此时,与赵兴福相邻的彭东志的母亲邓士芳,姐姐彭玉清,妹妹彭文慧,四岁的儿子彭建捷,五岁的外甥女付精凌正在家门口纳凉,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灾难就在眼前。下午5时许,近在咫尺的一瓶氯气罐轰然爆炸,黄色的氯气喷涌而出,还未反应过来的彭家老小当即吸入大量氯气,导致呼吸艰难而中毒倒地,弥漫的毒雾迅速扩散,面对毒气,吴店人在惊恐中四散,已高度中毒的彭家人咬紧牙关,瞪大眼睛,抓破自己的胸脯,正痛苦地走向死亡边缘。此时,邻居陆小元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