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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委托代理购房(也叫隐名购房或借名购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或实际购房人,下同)借用受托购房人(或房屋登记人,下同)名义购房,并以受托购房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当然,委托购房并非仅限于限购下的委托购房形式,还有如实际购房人因不具备城市户口的在岗职工身份,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又贪图便宜欲享受优惠而委托他人购房;再如因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而委托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等形式,但本文仅对限购下委托购房的法律风险作些探讨。

  • 标签: 购房人 法律风险 房屋所有权 经济适用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 委托代理
  • 简介:对于规避限购之借名购房行为,一种颇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认定无效,而所购之房屋应归名义购房人所有。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借名购房可分为三种类型:名义购房人实施购房行为型、事实购房人实施购房行为型、冒名实施购房行为型。名义购房人实施购房行为型借名购房行为的性质属于间接代理,其内部关系中委托合同虽然只是违反有关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意见的有关规定,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其中关于名义购房人将购得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事实购房人(限购对象)的内容,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而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另一份独立的合同,属有效合同,应受法律保护。事实购房人实施购房行为型借名购房的名义购房人与事实购房人之间构成直接代理关系,名义购房人是本人(被代理人),事实购房人是代理人。冒名实施购房行为型借名购房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该合同在被代理人(名义购房人)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 标签: 规避限购令 借名购房 性质 效力
  • 简介:为了抑制过热的房地产投资活动和稳定房价,国家进行了数轮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接连出台了多项宏观调控措施,涉及投资、信贷、财政、税收等多方面。但是,部分宏观调控措施存在违反现行法律等一系列现象和问题,违反法治理念,直接影响了调控的效果。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关系国计民生意义重大,有必要将其纳入法治轨道,增强宏观调控的正当性与权威性。

  • 标签: 房地产 宏观调控 法律
  • 简介:司法拍卖一直是房屋等不动产变现的重要方式,但近年来却不断被各级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限制交易,二者之间产生了激烈的冲突,实践中各种问题也层出不穷。分析冲突之性质,乃法院在代表国家行使公法上的处分权时,同各级政府履行行政职责而产生的冲突,实际上是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对抗。论其原因,是由于法律规范体系不严、行政主体执法依据不明、司法权威仍然不足等造成的。司法拍卖作为公法明文规定的行为,不应受到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之外的特别限制,故各地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不应,也不能对其产生拘束力。我国应当在完善相关立法、限制政府职权和规范相应程序等基础之上,维护法律权威与司法公信力。

  • 标签: 司法拍卖 房屋限购令 规范性文件 虚假诉讼
  • 简介:<正>笔者目前与小口彦太、古濑(西泽)奈津子、坂上康俊、高盐博、川村康诸人同心协力进行仁井田升先生的《唐拾遗》的补订工作。这原本是仁井田先生自己发意并已着手进行的编纂工作,先生不幸在伦敦罹疾而长逝,以致宏愿未酬。受到福岛正夫、佐伯有一两先生与东京大学出版会有关人士的关怀,此事至今仍托付给我们这些晚辈完成。开始以为用三、四年时间可以整理完备,由于笔者怠慢一直拖延至今,感到愧对于仁井田先生和东大出版

  • 标签: 《开元礼》 六典 卤簿 大宝 职员 衣服
  • 简介:刚刚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次用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通辑可以通过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于是,见诸报端的通缉与公安机关内部往来的通缉的性质等是否完全一致的问题就自然地提了出来。对此,已有的著述均未曾论及。本文通过对报载通缉的具体分析,较为全面、科学地论述了该种文书的基本性质,从而完善了对通缉的认识。

  • 标签: 通缉令 属性 比较研究
  • 简介:<正>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以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可采用督促程序清偿。在审判实践中,不少同志对支付的生效时间及其法律效力存在不同的理解,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研讨。一、支付的生效时间《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第3款规定:“债务人

  • 标签: 支付令 法律效力 债务人 民事诉讼法 督促程序 人民法院
  • 简介:禁止是根据犯罪行为和行为人的具体情况而采取的个别化监管措施。创设禁止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也是增强非监禁刑效能、实现刑罚特殊预防目的之需要。禁止具有限制性、附属性、补充性、强制性、个别性、保安性等特点。禁止的目的不在于对罪犯已然罪行的惩治,而在于对其潜在的再犯罪风险的防范。我国的禁止制度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 标签: 禁止令 非监禁刑 监管 特殊预防
  • 简介:既判力是民事诉讼理论的重要基石,既判力范围直接决定这既判力发生效力的边际,是既判力问题中的核心问题。当前督促程序之支付是否具有既判力?其既判力的范围如何确定?我国相关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督促程序在司法实务中运用。督促程序之支付是否具有既判力学理界素有肯定、否定及折中说之争议,依据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肯定支付既判力的向度,从其既判力的主观、客观和时间范围的角度进行论述,并反推有必要赋予支付既判力的意义。

  • 标签: 支付令 既判力 主观范围 客观范围 时间范围
  • 简介:“平行诉讼”是国际民事管辖冲突中出现的常见现象,国际社会解决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限制内国诉讼和阻止外国诉讼。禁诉是美英等国在个别情况下用来阻止外国诉讼的一种方法。本文通过分析指出其存在明显的消极方面,同时认为也不可否认其在否定外国管辖权,表明本国司法态度方面的积极意义。我国可以针对某些国家在涉及我国民事争议中的遏度管辖,将禁诉作为特定情况下阻止外国民事管辖的个别司法手段。

  • 标签: 国际民事管辖 一事两诉 遏度管辖 禁诉令
  • 简介: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受到来自排除规则本身及其运行环境的双重羁绊.对非法证据的严苛界定,对瑕疵证据的泛化解释,对重复取证的立法宽容等,使得在规则层面上“排除成为了例外”.而在“亚法治秩序”之下,在不适当的诉讼理念、诉讼构造、诉讼方式的影响下,即便是“排除成为了例外冶的规则也没有得到公安司法机关充分的需求回应,立法预期与实践操作差距较大.当前,推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与实施,除应建立起对规则的理性期待并合理调整规则的内容外,关键在于法意识形态的转型及刑事司法权力的优化配置.

  • 标签: 非法证据 瑕疵证据 排除难 症结 改革方向
  • 简介:民事诉讼证据调查制度对解决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无法通过自身获取相应证据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由于调查制度实践时间不长,仍然存在调查制度运行缺乏立法的支撑、调查的权利属性不明确、没有区分调查的申请主体与持主体、调查适用的主体范围不明确、调查适用的证据种类没有明确、责罚体系缺失等问题。对此,可以从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调查制度、对调查的适用情形和适用阶段的具体规定、明确调查的申领主体和被调查主体、调查调查证据的类型、调查审查签发程序和不予签发调查的情形、调查使用的具体程序要求、违反调查制度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完善,实现其价值目标。

  • 标签: 民事诉讼 证据 调查令制度 运行 价值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日本研究秦汉史的著名学者大庭脩先生所写的《秦汉法制史研究》一书中,在分析19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时,认为这些简有五项最值得注意的特点,其中第一项特点是“存在商鞅六律以外的律名及其律文,即《田律》、《厩苑律》、《仓律》以下计二十七种。”而他提出的第五项特点是:“秦‘’不包括在内。”在接下来的详细解说中,大庭脩又说道:“可以认为,在云梦秦简的特点的第一项中提到的二十七种律,是秦对商鞅六律的补充法,在秦代也有把补充法称之为律的可能性。这一点与在第五项中提到的不存在秦的文字这一特点有关。秦‘’的文字之所以不存在,大概是由于本来作为补充法的‘’,把补充法称为‘’的称呼制度在秦不存

  • 标签: 《睡虎地秦墓竹简》 相关问题 法律形式 补充法 《奏谳书》 整理者
  • 简介:京津冀法院之间在律师调查方面建立起相对统一的签发标准,形成相互认可和接受的运行机制,有助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司法,提升案件质效及区域司法公信力。全国各省市均有律师调查的实践,但对律师调查制度的理论基础欠缺深入研究,试行效果缺乏持续性跟踪评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制度在京津冀地区的统一推进。以天津法院推行律师调查制度规定为样本,从理论基础、实践现状、成效反馈、客观反思和未来展望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论述,提出构建三地协同协作的律师调查制度的构想。希望通过三地共同努力,建立跨域权益保障和沟通交流机制,并推动立法机关协同立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提高律师调查的法律权威,更好发挥其制度效用。

  • 标签: 律师调查令 京津冀 协同司法
  • 简介:2009年3月4日和2010年7月12日国际刑事法院两次对苏丹总统巴希尔发布逮捕。虽然苏丹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缔约国,但是安理会第1593号决议,使得国际刑事法院有权对发生在达尔富尔地区的国际罪行行使管辖权。巴希尔总统虽然根据国际法享有豁免权,但这种豁免不能妨碍国际刑事法院对他发布逮捕。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是否有利于恢复苏丹的和平与稳定,还有待检验。

  • 标签: 管辖权 逮捕令 豁免 和平 正义
  • 简介:中国传统法文化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中和",落实在司法领域则为"平",包含"等者同等"、"不等者不等"以及"等与不等的辩证统一"。唐宋时期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时期,法文化既有连续也有变化。通过对新发现的史料《天圣·狱官》中涉及官员、奴婢司法待遇条的分析,可知唐宋时期司法理念仍是以"平"为最高价值追求。但由于社会结构、统治策略等因素的变化,两朝"平"的内涵具有不一致性:在时间维度上,"等者同等"的意蕴已不同,即宋代官员、奴婢的司法待遇不同于唐代;在空间维度上,"不等者不等"的意蕴也产生了变化,即宋代各阶层之间"不等"的差距与唐代相比已经缩小。这说明中国传统司法理念蕴含的正义观是动态合理的。

  • 标签: 《天圣·狱官令》 传统司法理念 正义观 动态合理
  • 简介:房屋典当,还是抵押借款·施汉嵘·案情简介:田某夫妇因急需购车资金,于1995年4月25日与某县典当行经过协商,订立房屋典当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田某夫妇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屋向典当行典当,典金计人民币18000元,典当期限6个月;典当期限内,典当...

  • 标签: 房屋典当 典当行 手续费 典当房屋 抵押借款合同 人民银行
  • 简介:农村房屋拆迁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问题有:规范房屋拆迁的法规、规章混乱且得不到执行、补偿标准不统一、权力寻租现象严重、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缺失,这源于农民对权力的偏见、行政机关对权力的错误认识及政府角色定位错误,而这又根源于允许错误发生的制度。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此外,乡土社会文化应当得到尊重。

  • 标签: 农村房屋拆迁 问题 对策
  • 简介:房屋拆迁,这一在土地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制度,目前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争议最大、引起纠纷最多的一项制度。但房屋拆迁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因房屋拆迁引发的争议是什么性质的争议、司法如何审查房屋拆迁中的争议纠纷,等等问题,理论界和实践部门都没有明确和统一的认识。本文认为,房屋拆迁的本质是国家对公民私有房屋(私有财产)的强制征收,因房屋拆迁引起的争议主要是行政争议,以此为基础,本文对房屋拆迁中行政争议的司法审查问题进行探讨。

  • 标签: 房屋拆迁行政争议 司法审查 土地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 私有财产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