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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次又一次的“普法”教育,让我一次又一次地聆听“宪法是根本大法”的说教。是的,宪法是神圣的,宪法也是至高无上,可是,似乎是因为它神圣和至高无上,便和我们这些平头百姓相距甚远。这一距离非但没有产生美感,反而带来了疏远感。当我的宪法权利受到损害时,我一次又一次希望能够得到它的帮助,可是,它却一次又一次表示爱莫能助:“去求助于由我派生出来的各种‘子法’吧。”说罢,它便离我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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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甲出差外地办业务,不慎将其所带的密码箱丢失。箱内有十多万元现金和近千万元的支票。于是,甲登报寻物,并在寻物启事中称:有抬到者,必重谢,酬金5万元。拾得密码箱的乙看到寻物启事后,遂将拾得物归还甲;同时,向甲索要其允诺的酬金,而甲食言而肥,拒不支付酬金。于是,双方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乙败诉。那么,这笔酬金该不该给动呢?笔者认为,应该给!下面试作分析。一、一审法院的判决缺乏法律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抬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九十四条规定:“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

  • 标签: 拾得物 密码箱 悬赏广告 酬金 订立合同 受要约人
  • 简介:辩诉交易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具体制度,对其的讨论仅仅停留在制度层面上探究其合理性和可行性是远远不够的。隐藏在制度后面的是更深层次的观念、传统文化、民族习性,以及现有的一系列司法制度所固化或强化了的社会心理和司法理念。在讨论辩诉交易的可行性时,很自然地要与刑罚目的纠缠在一起。然而,刑罚目的是一个古今中外一直争议很大的命题。例如,有报应论、功利论、预防论、威慑论、忠诚论,惩罚说、改造说、预防说、双重目的说、三目的说、预防和消灭犯罪说、根本目的和直接目的说等等之争。的确,像这样的论述在通常理解上是无可厚非的:“刑罚目的一经确定,便会有与之相适应的刑罚体制为其赖以实现的手段。因此,刑罚目的也是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之一,它对于刑罚制度的确立具有无可辩驳的重要意义。”犤1犦然而,事实并非“刑罚目的的确定———立法———刑法文本的产生”这么清晰简单,我们只要试着设问:谁能从现行的刑法文本中归纳出我们的刑罚目的是遵从上述的什么论或什么说?难道立法者在制定刑法时就是那么思维清晰地以某一种学说为指导来设定刑罚的吗?事实上,“所谓立法者或立法机关,是一个组织体而非一个有血有肉的自然人,立法机关并无只有自然人才有的意图、意思、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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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法律分析应该成为什么样子》一书中,昂格尔对自由主义传统法学派所提倡的“合理化法律分析”的特点、根源和弊害作了深刻地剖析和揭露,并提出了“扩大化社会民主”、“激进的多元政治”和“动员性民主”的新型建构方案。其中,昂格尔最突出的理论贡献在于他能够对法律分析所使用的前提和假定彻底质疑,能够看到权力等社会结构对知识的建构和被建构,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而完全否定法律规则的客观性。不但如此,其民主方案也因缺乏可行性而无法解决自由主义传统下现代社会的政治困境。所以,他较为成功地完成了对自由主义法律传统的批判,但是却没有真正地超越它。

  • 标签: 合理化法律分析 动员性民主 民主经验主义
  • 简介:<正>区际法律冲突是不统一法国家内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由于历史的或现实的原因,一些国家内可能形成不同的法域,存在彼此独立的法律体系,而这些不同法域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不可避免地要相互交往,结成各种跨区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各区的法律是独立的,具体的法律规定各不相同,这就产生了跨区的民事法律

  • 标签: 民事法律关系 适用法律 区际法律冲突 中国区际冲突法 法律体系 国家
  • 简介:法官:我平时骑摩托车上下班。今年3月初的一个星期六,我们单位组织加班,一直加到晚上10点钟才结束。我晚上骑车回家的时候,与一辆客车相撞,我受了重伤。请问,我加班回家的路上受伤,能否算工伤?治疗痊愈后,我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标签: 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 单位组织 上下班途中
  • 简介:我是一名农民工,我和我们当地的许多农民一样,每年初都与本地的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建筑公司派往全国各地施工。近几年,同乡在赴上海、新疆、东北、山东等地施工时,陆续有一些人因工受伤。由于各地赔偿标准不同,大家对应该在哪里打官司认识不一,不知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特来信咨询一下,急盼回音。

  • 标签: 施工 官司 工伤 建筑公司 劳动合同 因工受伤
  • 简介:所谓装修中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又称工程增减项,是指双方签订装修合同之后,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在原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的内容,或减少原合同约定的部分施工内容。装修业内流传一句话,叫作"十装修九增项",装修工程中,绝大多数会发生增减项.

  • 标签: 装修合同 施工内容 装修工程 合同约定 装修业
  • 简介:第一,询问证人应个别进行。第二,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第三,侦查人员在询问证人时要文明礼貌,严肃认真,灵活多样,严格按政策和法律办事。使询问笔录客观、全面。第四,侦查人员制作的询问证人笔录,应交证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证人,侦查人员应向其宣读笔录,如有遗漏或者差错,侦查人员可以补充或者改正。最后让证人在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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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罗斯科·庞德的《法律史解释》通过对19世纪之前诸学派的总结和批判,集中体现了庞德社会工程或社会控制学说建构的思想历程,体现了其别具一格的法律史解释思想。庞德的这种法律史解释思想,解答了法律史研究中的一些基本理论困惑,包括法律与历史的关系、法律史为何需要解释、法律史应该如何解释等。以法律史解释问题为主线,对庞德的法律史研究思想的基本观点、研究方法与理论进行解读,表明法律史的研究应该就是通过综合对法律史各个面向的解释,来获取一种积极的创造性的综合性的法理学。为当下的法学理论的发展作出贡献。

  • 标签: 法律史解释 历史哲学 社会工程
  • 简介:刑法中有很多原本属于注意规定的条款却往往被误读为法律拟制。片面共犯属于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情形,应当将其认定为注意规定而非法律拟制。《刑法》第382条第3款等身份犯共犯的规定应属于注意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的,仍能构成相应身份犯的共犯。《刑法》第120条第2款、第157条第2款、第198条第2款等规定对“牵连犯”数罪并罚的条文应认定为注意规定。《刑法》第163条第2款、第385条第2款、第387条第2款等“经济往来条款”应认定为注意规定。《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关于摘取器官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应认定为注意规定。

  • 标签: 注意规定 法律拟制 提示性 重复性
  • 简介:证据是支持公诉的基础。公诉人用以支持公诉的证据基本上都是由侦查人员通过讯问、询问、检查、勘验、搜查、鉴定等手段获取的。能否成功地支持公诉,取决于侦查取证质量的高低,高质量的侦查取证是成功的支持公诉的基础,那么如何获取高质量的证据呢,笔者认为,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 标签: 证据收集 侦查取证 公诉人 侦查人员 讯问 搜查
  • 简介: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人的申请,证明其继承行为的真实合法的活动。其实质在于依法证明继承人享有对遗产的继承权,即继承发生后遗产的归属状况。公证员办理继承权公证,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去办理,避免出现错、假证;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 标签: 继承公证 注意的问题 合法权益
  • 简介:依和解协议作出裁决自有其理论基础。但从贸仲委的发展过程而言,依和解协议作出裁决,最初是从贸仲委在仲裁工作中重视调解、重视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优良传统而来,用与时俱进的观点就是更有利于建设我们的和谐社会。贸仲委机构的最早的名称是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简单地说主要就是处理我国对外贸易中的争议问题,尤其是国际买卖合同方面的争议。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一般不涉及买卖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为快速有效解决争议、保持当事人之间良好的商业关系,仲裁庭通常会主动询问双方是否愿意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自己均愿意,仲裁庭则进行调解工作。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达成的协议,一般称为调解协议。如果当事人能够很快执行调解协议,则他们会提出撤案。

  • 标签: 和解裁决 调解工作 和解协议 仲裁工作 对外贸易 买卖合同
  • 简介:<正>目次一、引言:一般注意义务概述二、大陆法系的一般注意义务——以德国法为中心三、英美法系的注意义务与大陆法系的一般注意义务之比较四、结论:结合两大法系所长,引进一般注意义务一、引言:一般注意义务概述我国学者对现代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看法主要有三要件说和四要件说,前者认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因果关系和损害结果,后者比前者多出了违法性这一要件。对于过错,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采用客观的判断标准——是否尽到客观的注意义务,对于违法性,学者们也日渐冲破权

  • 标签: 义务人 侵权行为 违法性 大陆法系 帝国最高法院 纯粹经济损失
  • 简介:无论在英美法系还是在大陆法系,注意义务都是过失判定的基准。民法上的注意义务是义务主体谨慎地为自己一切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法律义务,其核心内容包括行为致害后果预见义务和行为致害后果避免义务。注意义务的产生依据包括制定法、技术规范、习惯和常理、合同或委托、在先行为。在注意义务的体系中,特别要重视以内容为标准的体系构成,还要理清作为注意义务与不作为注意义务,更要突出高度注意义务的地位。在注意义务存在冲突的情况下,其解决规则为依据注意义务的优先性。注意义务有着程度的差异,应当构建“注意程度标准人”以替代“合理人”。我国侵权行为立法应当明确规定注意义务。

  • 标签: 注意义务 过失侵权 注意程度标准人 侵权行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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