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7
132 个结果
  • 简介:有效控制原则是国际法院在解决各当事国所提交的领土争端的司法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项特定的裁判规则,其须满足两项要件——取得控制的意图和实际有效的控制行为。而且,该原则在适用上须优先考虑权利的合法所有者,严格排除非法占领行为并结合禁止反言原则。结合上述条件,有效控制原则不能作为解决南沙群岛争端的依据。

  • 标签: 有效控制原则 适用条件 禁止反言原则 南沙群岛
  • 简介:欧盟关于温室气体排放削减的法律和政策为我国有关温室气体减排的法律和政策的完善提供了很多可资借鉴的东西。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值得借鉴的东西主要有:对各种温室气体的统一控制;温室气体减排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政府管制、市场手段、企业自愿协议和技术开发等方法的互补应用和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政策制定程序的民主性。

  • 标签: 温室气体 欧盟 法律 政策 方法论
  • 简介:<正>互联网刚刚诞生的时候,一系列对于它的乌托邦的想象一直不绝于耳。人们认为,或者说希望,互联网能够超越一切现存的边界限制,超越国家界限,成为一个人类追求自由的美丽新世界。这种观点从巴罗的《网络空间独立宣言》,再到《世界是平的》这本畅销书,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念念不忘的理想。但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这种观点已经受到了不断的挑战,人们不断开始以冷静和务实的眼光重新来审视互联网治理的基本问题。新近出版的《谁控制互联网?——无界世界的幻想》(WhoControlstheInternet:IllusionsofaBorderlessWorld)正是这种新的观点中的杰作。作者

  • 标签: 谁主沉浮 无界 世界是平的 国家界限 雅虎公司 巴罗
  • 简介:记名提单作为提单的一种,在海上货物运输环节具有至关重要的功能和作用。从记名提单托运人货物控制权-9收货人提货权这一新视角切入,在中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律框架下,解读相关法律要素,还原记名提单应有的法定特征及功能,得出记名提单承运人需凭正本记名提单放货的结论。

  • 标签: 提单 记名提单 货物控制权 提货权
  • 简介:法庭科学DNA检测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的同时也面临巨大风险,实验室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控制手段的不足已开始影响到法庭科学DNA检测的证据地位。本文对国外法庭科学DNA实验室的有关情况进行初步分析,从中发掘有益的启示,为我国法庭科学DNA检测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借鉴。

  • 标签: 法庭科学 实验室 质量保证 质量控制
  • 简介:家族在企业中的存在对提高公司治理绩效有积极意义,如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增强信誉担保。但其也存在着诸多不足,如家族成员的商业素质会逐代趋于平均化、经营趋于保守又易把企业视为私产,而需要外部职业经理人的引入来改善治理。在此过程中,由于家族成员的前述问题而造成了名实不符的非正式治理结构及家族成员轻易不愿退出经营的心态,控制股东家族和外部职业经理人很容易会在经营中产生冲突。一个维护所有股东的基本权利的框架可以确保无论是控制股东家族还是职业经理人控制了董事会,都不会过多侵蚀股东权,这对控制股东家族也是有利的。独立董事的引入能平衡协调控制股东家族和职业经理人,使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都得到维护和发展。

  • 标签: 家族企业 控制股东 职业经理人 独立董事 公司治理
  • 简介:<正>一、作为企业集团组织结构模式的母子公司制在交易成本经济学看来,企业和市场是可替代的资源配置方法,当企业扩展到在其内部组织交易的成本与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或在其他企业内组织的成本无差别时,就达到了最优边界。在单一企业与市场之间,企业集团是作为一种特殊的中间组织形式而存在的。企业集团作为中间组织形式的最大特点是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

  • 标签: 子公司治理 母公司 国有企业集团 控制机制 母子公司制 管理控制
  • 简介:<正>在采取资产剥离救济措施的经营者集中案件中,寻找与确定合适的购买者来接手剥离资产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能否按照相应计划将既定的剥离资产成功地出售给合适的购买者直接决定着资产剥离的成功与否。只有将按照遴选标准确定的剥离资产出售给

  • 标签: 反垄断执法机构 资产剥离 经营资源 市场界定 垄断协议 竞争问题
  • 简介:基于对侦查权被滥用的风险和权力正确适用的规范,国家建构了内外两大监督系统,即外部以检察机关为主的法律监督和内部以科层制审批实施的监督。在目前侦查权外部监督尚待完善的现状下,作为侦查权主要适用主体的公安机关,以内部法规、规章约束侦查权行使,构建侦查权内部监控机制。为了解内部侦查权控制机制运行情况,本课题组对s省的四个县市公安机关的刑侦法制部门进行了问卷和座谈相结合的实地调研。调研结果分析反映出目前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侦查监督控制的权力控制规则。

  • 标签: 侦查权 控制 实证研究
  • 简介:我国学界对农村信用社的物的要件的研究主要着墨于出资方式与股权配置等几个方面,而对社股财产的法律地位及其构成的探讨几近空白。为此,法律有必要通过对社股财产的法律地位及其构成作出明确规定,使农村信用社能够恪守合作本性,又能够谋求商业发展,以求得规范与发展之间的平衡,从而秉持为农民这类弱势群体所需的信用构造。

  • 标签: 农村信用社 社股财产 法律控制
  • 简介: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方式包括,通过法律确认社会主体经济权利、通过法律保障社会民众经济权力,以及通过法律将宏观调控权力予以分解。其中,"通过法律将宏观调控权力予以分解,并通过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共同作用,实现对于宏观调控权的法律控制",是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主要方式。要使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主要方式得以实现,有必要在通过法律将宏观调控权力分解为三种"基本宏观调控权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然后分别对这三种"基本宏观调控权力"的设定、行使以及违法责任追究予以法律控制,从而具体实现对这三种"基本宏观调控权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法律控制

  • 标签: 经济法 宏观调控权 控制 方式
  • 简介:郑民生案的发生是社会原因和人格心理混合作用激变的产物。有必要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对郑民生案进行心理分析,揭示杀人狂魔的的心理轨迹,进而提出犯罪预防的相应对策,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与建立犯罪心理防控体系。

  • 标签: 郑民生案 激变型反社会人格 犯罪心理防控体系 心理疏导机制
  • 简介:司法会计鉴定具有不同于一般审计业务的诸多特性,构成其特有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司法会计鉴定业务时,必须认真研究这些特性,进行全过程的风险控制.业务承接过程中,要委托合法、了解案情、量力而行;鉴定过程中要找好切入点、认真取证、慎重结论;出具报告时要注意报告类型的选择和内容的完整.在降低鉴定风险的同时为经济类司法鉴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 标签: 审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 风险控制 优质高效 服务 委托
  • 简介:对于社会组织的管理,最重要的是转换管理思维,从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努力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方面要促进社会组织行为公开透明,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另一方面,政府管理部门的重点应转移到事后监管上。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持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释放社会活力。

  • 标签: 服务型管理 社会组织 控制型管理 政府管理部门 管理思维 良好环境
  • 简介:国家出资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确认不限于委派,更应强调国有资本代表权的授予。任命主体也不限于国有单位,国有资本控股、参股公司可以对国有资本运作的公务权力授权。国有资本控制公司中具有双重身份人员的主体认定,实际上无法根据其利用职务便利的性质进行研判,而应从国有资本是否实际受到侵蚀或实际损害的结果角度予以审视。

  • 标签: 国有资本 实际控制 国家出资公司 国家工作人员 双重身份
  • 简介:以强制规定的违反作为契约无效的原因,其主要功能在于调和国家管制与私法自治,如何兼顾这两方面追求的目的,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综效,是操作此类条款面对的挑战。两岸的民法理论与实务对于这一点都已有相当认知,但在方法上始终不够透明,本文尝试提出案例法的方法,并指出法官操作本条应避免的误区。

  • 标签: 转介条款 强制规定 案例法 管制与自治
  • 简介:<正>一、引言经济和产业的全球化使国际间竞争增强,因而创建逐渐完善的综合法律系统之需求日显必要。各种趋势之合力加速了产业的全球化和经济的国际融合,如现有的经济基础设施、经销渠道、营销方式的日益趋同化使公司能把自己的产品和品牌推广到国际市场。国际资本市场的拓展、贸易壁垒的削减以及技术革新使全球的竞争者能进一步参与到以前无法涉足的国际市场。另外,技术进步和电

  • 标签: 竞争法 法律全球化 反托拉斯法 法律系统 经销渠道 技术进步
  • 简介:绕开死刑既有学说抽象层面的存废之争,在现有的司法运作体制下,探究如何从实体法层面有效限制死刑适用无疑是务实性的做法。定位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视角,先把犯罪行为人置于主体性地位审视再作死刑适用与否的判断,不仅与我国刑法对死刑限制性适用的初衷相契合,而且与刑罚思潮的主流价值相一致。人身危险性理论可以对死刑的司法适用进行双重限制,即一方面以侵犯生命权为坐标从死刑的外延上限制死刑的罪名种类,另一方面则以司法裁量中的量刑基准作为参照系予以死刑适用的限缩。

  • 标签: 人身危险性 死刑 控制 司法适用
  •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而被判处死刑的人数高居不下,这与我国现行的死刑政策相抵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社会危害性迥异,因此,应对刑法典第347条规定的罪名进行分解,实行条文单一、罪名单一化立法,配置不同的法定刑,并不能对制造毒品罪配置死刑。同时,从运输毒品的性质来看,其不应当作为独立的罪名,而应以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的共同犯罪或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从而,毒品犯罪的死刑在立法上得以严格而合理的限制。

  • 标签: 选择性罪名 运输毒品 死刑 立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