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9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了三种新罪名,即侵占罪、商业受贿罪和挪用资金罪。《决定》颁布后,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贪污和挪用的,将分别按上述三种新罪名处罚。但《决定》第12条又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决定第9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规定处罚。故同样一个犯罪行为,因主体是
简介:我国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立法过程,并根据现行1997年刑法的规定科学地界定了我国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这一立法规定比较适应现阶段同经济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基本上符合刑法理论,在实践中也容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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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理论界和司法界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及其外延的争议由来已久,大多数学者曾意图通过揭示其本质来解决此争议,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笔者认为立法的缺陷以及将"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是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本文着重从立法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这两个层面来探讨此争议,建议用"国家公职人员"这个较为科学的概念来取代"国家工作人员",并对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立法进行修订.
简介:新《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
简介: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简介: 二、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共同受贿故意的确定, 三、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共同受贿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共同受贿
简介:国有独资金融单位中,高级管理层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国有控股金融单位中,凡由国有经济单位组建的,其高级管理层按国家工作人员论,凡由国有经济单位和非国有经济单位共同组建的和非国有金融单位中,只有受国家机关、国有单位委派的人员才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简介:国家机关的性质及其职能说明了只有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才是国家工作人员,理解《刑法》中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应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简介:从《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颁布八年来的实践看.其作用有限.效果并不理想。我国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建设还是处在初始起步阶段。距离能够起到终端治腐作用的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申报制度.还任重道远,需要作出很大努力。
简介:“受委派从事公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重要特征,也是认定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关键。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被纳入委派主体的范畴,该组织在实践中应界定为国有出资企业中的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从事公务”作为认定的实质性要件,可从职权性和服务性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全面理解,并正确把握公务和劳务区分。
简介:从事公务是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分水岭,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对于从事公务的理解,理论界有不同的认识.本文试从"公务"的性质、"公务"与"劳务"、"公务"与"职务"的界限角度分析从事公务的本质特征,进而说明从事公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内在本质,是认定国家工作人员的客观标准.
简介:官员贪污腐败现象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个痼疾,各国也都无一例外地将惩治贪污腐败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治理工作。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是预防和惩治官员贪污腐败行为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在国外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立法和执法经验,被称之为“阳光法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立法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就曾倍受关注,但遗憾的是最终未能将其列入。在当前反腐败斗争任务仍任重道远的情况下,应尽快将这一制度纳入公务员法或单独进行立法。
简介:行为人的越权行为不能被认定是依法从事职务活动,国有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定是属于干部的人员,行为人所从事的活动就不能认为是公务活动
简介: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以及现实背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应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准国家工作人员。在界定国家工作人员时,应把握其从事公务的本质特征。
简介: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应当定为单位行贿罪,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问题 按刑法第30条的规定,私营企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是否构成单位行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辨析
论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
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再认识
论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新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
试析“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范围
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共同受贿探析
金融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
关于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辨析
法律之外的“准国家工作人员”将有定论
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行骗,应当如何处理?
试论国家出资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认定
对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公务行为的理解
论我国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立法完善
认定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再谈刑法适用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界定
私营企业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问题的刑法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