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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引言破产重整程序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生存的积极程序,是破产法中与以清理债务人财产为目的的破产清算和破产和解程序相区别的独立程序。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其对重整企业的特殊法律救济帮助企业摆脱破产危机,实现多方共赢的结局。建立破产重整制度,经营困……

  • 标签: 上市公司 破产重整制度 中国 适用范围 股东权益保护 破产法
  • 简介:<正>在世界范围内,破产、和解与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的三大基石。目前国有企业面临困难,重整制度不失为一剂良药。在重整制度下,财务会计的会计假设全部或部分地受到了冲击,同时产生了一系列不同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经济活动,进而带来了一系列财会问题。本文试图对企业破产重整制度下的会计问题做一简要分析。一、企业破产重整的一般理论说明破产重整制度是企业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破产程序的必要阶段。破产重整制度的产生有深刻的社会背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破产重整制度的产生远远落后于破产制度及和解制度,它是在公司制

  • 标签: 重整债权 破产重整制度 共益债权 重整程序 会计问题 债务重整
  • 简介: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破产免责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我国采用有条件的破产免责制度很有必要,并肯定了破产法草案中的免责规定。

  • 标签: 债务清偿 破产免责制度 债务人
  • 简介:谈破产否认权制度曾令生一、破产否认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破产否认权,又称撤销权、追回权,是指破产主体在破产宣告前的一定期限内,实施了侵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法律所禁止的民事行为,而破产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加以否认并撤销该行为,从而使该行为所流失...

  • 标签: 否认权 破产宣告 破产管理人 破产人 破产法 破产财团
  • 简介:重整企业的营业授权制度王卫国前言营业,从一般的意义上讲,是指营业者以营利为目的,运用有组织的营业财产所进行的市场交易活动以及与市场交易活动相关联的种种资源开发和利用行为。从一个企业的角度讲,营业就是它的生命运动;营业既是企业生命力的表现,也是企业...

  • 标签: 债务人 受托管理人 继续营业 破产管理人 债权人 重整制度
  • 简介:西方民主制度破产张式谷多少年来,西方资本主义的辩护士们一直把他们实行的民主制度吹嘘为体现“全体人民意志”,维护“全社会利益”的无上政治模式。在当今世界,他们的这种调门愈来愈高,竟然说什么西方社会的民主已变成“全人类的一种准则”,具有“无所不包的价值...

  • 标签: 西方民主 民主制度 资产阶级民主 政治权力 资本主义国家 政治模式
  • 简介:[47破产免责政策则在信用的扩大中通过将信用经济的风险较多地分配给债权人,一、美国破产免责制度的现代理论破产免责制度被创设以来,[37三、有关破产免责制度的几个熟悉(一)破产免责制度的政治、文化和经济基础破产免责制度是英美法上特有的债务人救济制度

  • 标签: 免责制度 制度现代 现代理
  • 简介:物竟天择,适者生存是市场经济中的应有之义。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体因适应不了激烈的市场竞争而被淘汰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促进商品融通,维护交易安全,结束不稳定的经济状态及经济关系,作为处理经济体消亡之后的“善后事宜”的破产制度

  • 标签: 自然人 破产免责制度 民事权利 破产主体 《破产法》
  • 简介:破产免责是破产制度的立法取向,免责对于整个破产制度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的《破产法》仅对法人做了界定而对自然人的破产能力却未加以界定,因此构建我国的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对完善我国的破产制度具有一定的意义。

  • 标签: 自然人 破产免责 破产制度 《破产法》 市场经济
  • 简介:我国现行的破产和解制度在立法结构、立法原则、法院在和解程序中的地位及时破产和解的监督等方面都有值得改进之处。本文介绍了大陆法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出了完善我国破产和解制度的一些设想。

  • 标签: 破产法 破产和解制度 破产程序
  • 简介:待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可选任另外的破产管理人替代法院任命的破产管理人 [15,各国破产法都规定破产清算事务应由一独立于法院、破产人以及债权人的组织——破产管理人来承担,这种立法模式中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权力在于债权人会议

  • 标签: 中的破产 我国新 新破产法
  • 简介: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目前我国立法在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权方面规定得比较充分,而在具体参与权的行使以及对程序进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却相对薄弱.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破产监督人制度,才能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把债权人的利益落到实处,体现执法的公正性.

  • 标签: 破产清算 监督人 制度
  • 简介:一、破产和解的特点和意义破产和解是指由债务人发动,在法院的主持下,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债务的清偿延期、债权减免、利息减让等债务让步事项达成协议,从而避免债务人受宣告破产制度破产和解与一般的民事和解相比较,有以下特性:第一,破产和解必须在法院的主导下进行.其结果对债务人和所有的债权人均有约束力。第二,破产和解由一系列步骤构成,包括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并提交和解协议草案、法院裁定公告、和解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认可等,法律对每一步骤的条件、方式和效果都有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

  • 标签: 和解制度 破产法 债权人会议 破产和解 和解协议 债务人
  • 简介:破产后的失权,是对破产人经营上的限制,而复权制度则保障了破产人的权利,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破产人就应该能够复权。复权应采取申请复权主义还是当然复权主义,是我们今后《破产法》应当规定的。

  • 标签: 破产 破产法 失权 复权
  • 简介:我国于1998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破产法》(试行)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促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1988年的《破产法》(试行)也表现出其局限性的一面,即只适用于企业法人,而对广大的非法人企业、个人合伙、公民的破产没有作规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亟需建立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笔者试就这一问题作一探讨。

  • 标签: 个人破产制度 《破产法》 个人合伙 非法人企业 中国 适用
  • 简介:市场经济充满了信用借贷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尤如一张立体交叉的大网覆盖着经济运行的每个方面的角落,被称为市场经济的神经系统。破产制度作为维护信用关系的根本机制,对维系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提出要"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因此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破产机制已迫在眉睫,其中把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扩展到非企业人和自然人的要求也刻不容缓。立法者应当把握党的十五大召开这一历

  • 标签: 个人破产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债权人 破产法典 债务人利益 规范破产
  • 简介:积极挽救困境企业并努力促使其重建再生,是各国经济政策的首选目标.而重整制度由于其本身所特有的功能,自二十世纪初诞生以来,逐渐得到了各国立法的确认.本文论述了设立我国企业重整制度的必要性,探讨了重整制度的适用范围,阐明了申请重整的原因和条件,并就重整的申请执行和监督提出自己的看法,文章最后分析了我国的企业重整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标签: 重整制度 立法建议 适用范围 基本原则
  • 简介:<正>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的财产的执行程序。为了加强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管理,就必须要有相应的人员负起责任,建立高效、精干的财产管理人制度。临时财产管理人,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委任的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并予以占有和处分的人员。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管理人制度,因所采取的破产程序制度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宣告开始主义。法院宣告破产前,破产程序并未开始,法律上没有理由设立专门的财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法院仅在破产宣告时,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受理开始主义,则有必要建立分阶段的财产管理人制度。法院受理破产

  • 标签: 财产管理人 破产程序 债务人财产 破产管理人 人的财产 债权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