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集体成员权是农民获得耕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的前提,界定集体成员权具有现实紧迫性。根据事实、规范和目标的三维分析框架研究集体成员权界定标准问题。目前国家缺乏专门界定集体成员权的法律法规,村集体界定集体成员权的标准详细具体但较庞杂,部分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相悖。集体成员权界定不仅是效率问题,更是公平问题。但不同公平正义观界定集体成员权标准存在差异甚至矛盾。国家界定集体成员权主要目标为解决纷争、规范管理、保护权益和促进发展。因此,国家应制定集体成员权界定的基本标准,村集体依据国家基本标准制定具体标准。国家界定集体成员权的基本标准,一是户籍,二是以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三是村庄具有固定的生产和生活。
简介:由于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概念不清晰,导致司法实践中依据该条裁判的结果不统一,影响法的权威性。在比较法上,对于动物侵权的责任主体界定,虽然存在着德国与瑞士的保有人模式、日本的占有人及管理人模式、我国台湾地区的占有人模式、法国的所有人与使用人模式和英美法的所有人、占有人及管理人模式,但当代各国(地区)司法实践普遍以管理控制标准取代了传统的物权关系标准,并在实践中围绕管理控制发展出类型多样的具体认定方法。以此为镜鉴,在解释论上,第78条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概念应以实际管理控制为一般界定标准,具体则应交由司法实践在相关案件中结合权属、意志、利益、时间、空间等辅助因素综合裁量。
简介:摘要:在新时期发展背景下,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度逐渐提升,不仅规划了生态保护红线,同时还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这可以说是落实生态优先、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能够有效抑制环境污染和对生态的破坏。基于此,本文主要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的实施对策,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和借鉴。
简介:当代对画派的认知存在着过于宽泛和过于狭窄两种倾向。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一大批前辈学者将“扬州八怪”正名为“扬州画派”,已突破传统的画派界定理论。其后.“清初金陵画派”的提出与之一脉相承。画派界定应紧系特定时代的历史情境,综合考察其思想倾向、审美取向、风格特征和个性差异。和而不同是一个画派生命力的昭示。20世纪“新金陵画派”、“长安画派”等是时代造就,约定俗成.实至名归。有人生搬硬套古代封闭状态下形成的画派观,以“传承关系一致”作为“风格”的核心标准,否认这些画派;将正常的学术分歧扣上“打造画派的理论先导”帽子,有失学者风范。文章还认为当今画派热是具有丰富复杂的时代内涵的文化现象,正面、负面同时存在,应具体分析,不应全盘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