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法律思维对于律师行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与价值,在法律思维能力中,谈判能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不仅可以帮助律师们解决纠纷,而且还能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法律。因此,在法学教育中,不仅要把法律知识的传授放在首位,还要强调和训练学生的法律协谈判能力。一方面要把法律谈判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体现在课程体系中,另一方面要让学生掌握实践技能,在实际纠纷中运用相关的技巧和方法。
简介:哈特与德沃金之间的理论论战并不像表面上所理解的那样,他们各自从事的是两种不同的理论事业,分析的并非是同一种事物,而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实际上,哈特与德沃金出发点和目的都是一致的,即但是他们都是从法律实践出发而达至对于法律这个事物的概念性理解。虽然他们所理解的法律实践存在不同。在实践意义上,哈特与德沃金各自的法律理论进而法律理论本身,便有了一个得以内在理解的框架,而且我们也进一步发现他们的理论之间所存在的竞争、合作、冲突以及对立的复杂关系。当然,也只有通过进一步的反思实践中的法律以及法律中的实践所存在的内在特点,才可能构造出一种新的法律理论,从而推动法律理论的发展以及增加对于法律这个事物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