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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现行的民事判决从形式到内容越来越受到法学界有识之士的非议,民事判决的改革已成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民事判决的制作理顺民事诉讼关系,改革过去民事判决的法官主导型和主观性,强化诉讼过程的客观性,突出争议焦点,加强分析说理与思维过程,从而使民事判决充分体现民事诉讼民主化、公开化的特点。

  • 标签: 民事判决书 中国 司法文书 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
  • 简介:民事判决民事审判活动和审判结果的最终体现,不仅记录审判过程,而且公开判决理由,是人民法院向社会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它能否使当事人遵判息诉,能否令社会公众信服,能否体现司法公正和公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裁判者对判决结果公正性的证明上。由于任何民事案件都是基于一定的案情事实形成的,

  • 标签: 民事判决书 展示 证据 审判活动 审判过程 判决理由
  • 简介:民事判决民事审判活动的最终体现.目前,大多数民事判决都能做到合乎规范,但是叙事缺乏证据印证、论证说理不到位、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也还普遍存在.本文拟就如何提高民事判决的质量谈几点意见.

  • 标签: 民事判决书 司法文书 中国 民事诉讼 判决理由
  • 简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十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地完成举证义务。因此。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主张对方向法院提供的合同文本原件不真实,即应当向法院提供自己持有的合同文本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据;如果不能向法院提供合同文本原件.亦不能提供其他确有证明力的证据以否定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原件的真实性,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优势证据原则,认定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原件真实。

  •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民事判决书 合同文本 诉讼请求 当事人
  • 简介:保险单是典型的格式合同。保险人作为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否则该免责条款无效。在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一切险,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在不存在被保险人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下,除非被保险货物的损失属于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人的除外责任.保险人应当承担运输途中外来原因所致的一切损失。

  •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被保险人 格式合同 海上运输 除外责任
  • 简介: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审判监督程序作为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的特殊救济程序,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再审民事判决作为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进行再次审理后,就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司法文件,对于确立正确的再审思维模式,确保再审案件质量,维护人民法院司法形象,树立国家法律权威.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 标签: 再审民事判决书 写作标准 司法制度 审判监督程序
  • 简介:民事判决司法实践中的公告送达方式因其各异,导致人民法院不能及时送达诉讼文书或送达错误,既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牵扯了人民法院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公告送达因涉及到法律文书的生效与否,故送达程序与审判程序同等重要。人民法院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应办争做到精、细、准,并可采用在互联网络上设置公告专页的方式来进行公告送达。

  • 标签: 民事判决书 生效 公告送达 送达方式 互联网络
  • 简介:制作裁判文书是主审法官的事情,但相关其他人的意见不容忽视。当事人的思想,明确的诉讼请求及反驳辩论观点在裁判文书中应当有所反映;有诉讼代理人的案件,特别是代理律师的代理词或法律意见,其内容应当体现在裁判文书之中;除主审人外,合议庭其它人员的不同意见也应有所反映;尽管没有署名,但对裁判结果有重大影响人的意见,比如审判委员会或各级领导的意见,可以适度写入裁判文书。民事判决应当在“阳光”下制作,同时还要做到说理透彻、论证严谨,努力达到“情、理、法”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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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注意义务是指导致损害赔偿责任的不是过错,而是指在具体情况下被告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注意义务已成为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一项重要衡量标准。注意义务本质上是一种衡量结果而非行为的工具。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有: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间关系的紧密性;被告对损害的发生的合理预见性;在具体案例中,为保护一方之利益,而对他方课以注意义务,还要考虑是否合理公平且符合正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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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原告上海恒积大厦被告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本院确认:1994年5月20日,原、被告签订服务合同。应原告的要求,被告指派朱树英律师,并配以其他律师为原告提供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1.根据项目开发进展,完善原告三方合资合同、章程;2.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前期动迁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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