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现代人本主义思维出发,以城市社会地理学原理,即从社会空间结构与社区规划角度,探讨城市居民的生活空间的质量构成,体现在城市要满足各阶层居民(社会)生活的空间结构上。而城市(社会)生活的空间结构的健全与否取决于生活空间行为的社区体系与场所体系的空间构成上。主要体现在居民以居住为主的生活行为对立的居舍类型的可获性上。由此,不同阶层居舍类型体系是城市(社会)生活空间质量的区域基础,其空间分布类型的可获性决定对应阶层人群能否获得以居舍为主的生活空间。本文首次从居民选择居住地行为规律以及形成的城市居舍类型空间结构演化的理念下论及城市社会区域空间体系公正配置与空间控制原理。
简介:裁判的本质要求就是公正。社会凝聚力的核心是裁判公正,只有在公正的旗帜下,社会才能凝聚成钢,发挥出震天撼地的伟力;否则,必然是一盘散沙。社会凝聚力的减退,社会无序化的发展,已经成为二十世纪末中国面临的一大难题。裁判公正的基本要求:一、裁判条件公正,即裁判主体和裁判客体的公正。裁判主体的公正至少包括三个内容;裁判主体人格上的独立性;裁判主体的良好道德素质;裁判主体必须是各个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裁判客体的公正,包括机遇均等、客体平等和物质保障。二、裁判标准公正。法的公正性标准就是公意,最能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是最公正的法律,裁判标准的人民性,既是民主精神的体现,又是裁判公正的根据。三、裁判程序公正。除了主张程序公正以外,主要是指裁判行为公正,确立严格的规则和程序,使之不断周密、完善。公正的裁判必定是公开的裁判,裁判过程中人情因素受到抑制,裁判主客体的一言一行都受到严密监控。四、裁判结果公正。裁判中要做到平等地体现同一规则,或者同一规则平等地适用,决不允许同一规则对同一案例有不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