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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究竟是政治文件还是法律协议,及其所确立的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途径是否可以排除《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成为分歧极大的法律争议。菲律宾和仲裁庭均主张《宣言》仅仅是一份政治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便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不能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中国主张《宣言》关于通过谈判途径解决争端的规定构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家间协议,且其所确立的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途径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因此菲律宾不可以依据《公约》提供的争端解决机制就相关争端提起仲裁。本文认为,《宣言》在争端解决问题上构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家间条约;其是否可以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本质上是个法律适用问题,从海洋法角度讲,根据《公约》第281条的规定,《宣言》无法直接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仅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形成制约;从条约法角度讲,《宣言》与《公约》构成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三十条“关于同一事项先后所订条约之适用”问题,相关争端应适用《宣言》提出的谈判和协商途径,据此方可直接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文章首先从中菲南海仲裁案提出两个核心法律争议,并杭理菲律宾、中国各自主张以及仲裁庭对此争议的结论。其次论证《宣言》的条约属性。第三,分别从海洋法和条约法两个视角分析《宣言》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排除。

  • 标签: 《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条约属性 争端解决机制 排除
  • 简介:一、WTO争端案件总体情况截至2017年底,WTO成员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争端案件共计535起,其中,2017年17起,与2016年持平。2017年的17起争端案件共由9个WTO成员向争端解决机构提起,其中,美国、加拿大、卡塔尔各提起3起,俄罗斯和乌克兰各提起2起,巴西、墨西哥、土耳其、印度尼西亚各提起1起。从被诉的WTO成员来看,共12个,其中,美国和加拿大为主要被诉方,分别被诉4起和3起争端案件,美加两个成员被诉案件合计占2017年WTO争端案件总数的41.2%;其余被诉WTO成员还包括阿联酋、澳大利亚、巴林、俄罗斯、哥斯达黎加、哈萨克斯坦、欧盟、沙特阿拉伯、乌克兰和中国,各1起。

  • 标签: WTO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 WTO成员 风险 争端解决机构 印度尼西亚
  • 简介: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取决于合同性质的认定。囿于“双阶理论”和传统的民/行二分合同理论,实践中出现民/行混搭、自相矛盾等困境。为此,有必要跳出“双阶理论”和民/行框架,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认定为独立于行政合同和民商事合同的第三类合同。未来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时可考虑融合民事和行政元素,将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权交由缔约双方当事人,构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元一体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争端解决机制

  • 标签: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合同性质 第三类合同 争端解决机制
  • 简介: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各国有采取非武力措施和平解决各项争端的义务。这项原则形成已久,特别是自1945年《联合国宪章》颁布之后,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否认此原则。但这并不等同于国际社会已就该原则的内容达成共识。1970年联合国大会《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之宣言》中,提到了该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其中有些内容已得到高度认同并被公认为国际惯例。然而部分内容依然存在争论。深入研究解决国际争端中的和平原则以及有争议的观点,探讨越中在和平解决南海争端过程中已达成的一些协定。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 标签: 国际争端 和平原则 南海 国际法 越中南海争端
  • 简介:新时期,我国提出了“一带一路”的倡议,“一带一路”合作框架的构建给我国和沿线国提供了一个高水平合作的平台,进一步实现“走出去”目标。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沿线国之间贸易往来更为广泛和深入,其争端解决机制必然会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的争端解决机制难以承担此责任,因此文章通过比较分析国际上现有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从法律的视角提出解决的基本思路,以探寻适用于“一带一路”现状的争端解决模式。

  • 标签: 一带一路 国际投资 争端解决机制 双边投资条约
  • 简介:2018年7月16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对加拿大、墨西哥、欧盟、土耳其和中国就美国基于《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的国家安全理由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征税作出的对美国产品实施同等关税的做法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美国在磋商申请中指出,报复性关税违反了《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1条和第2.1(a)条的规定.

  • 标签: WTO争端解决机制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美国产品 报复性关税 铝产品 WTO成员
  • 简介:自贸区是有关国家或地区间成立的旨在促进区域内贸易投资自由化的组织,与WTO构成了解决当代国际经贸纠纷的两个法律体系,这两个法律体系都存在立法和司法失衡的问题。WTO多哈回合谈判失败,制定新规则进展停滞,但争端解决机制却十分活跃有效;而自贸区数量不断增加,但却缺乏有效统一的争端解决司法体制。WTO与自贸区不是相互竞争的关系,而是可以相互吸收借鉴的具有很强互补性的两个法律体系,应该将其各自的优势融合起来,构建一个共享的争端解决机制,使得双方在争端解决的纵向及横向保持一致性,为构建一个全球统一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开辟道路。

  • 标签: WTO 自贸区 争端解决
  • 简介:海上共同开发争端可以分为当事国之间的争端、共同开发机构与承包商之间的争端以及承包商之间的争端。这三类争端主要是由于对有关共同开发协议的解释和适用存在分歧、共同开发协议一方出现单方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解决海上共同开发争端的方法包括谈判与协商、仲裁、国际法院或国际组织、调解委员会以及综合的方法等。今后中国与周边国家在签订海上共同开发协议、选择争端解决方法时,应坚持政治与外交的方法是首选、仲裁的方法不能完全排斥、利用国际司法机构的裁判方法宜慎重以及重视运用综合的方法来解决争端等。

  • 标签: 海上共同开发争端 东帝汶诉澳大利亚仲裁案 海上共同开发协议 共同开发协议的解释
  • 简介:东盟10国作为整体,与中国具有成员定位相似性、发展不均衡相似性、出口结构相似性、产业升级需求相似性,对双方的WTO争端解决实践进行比较研究具有现实意义。通过对中国与东盟国家参与WTO争端解决的概况、案件类型、案件结果等进行实证性数据分析,可从事前、事中与事后各个层面得出有益的策略启示。此种研究路径有助于中国丰富其参与WTO争端解决的手段和经验,维护发展中大国以及发展中国家阵营的整体利益。

  • 标签: 中国 东盟国家 WTO争端解决 共性策略
  • 简介:在南海仲裁案中,菲律宾、仲裁庭均认为,中国援引历史性权利,对超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允许的海洋权利之外的整个"九段线"海域、海床和底土的生物和非生物资源提出了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但没有将上述海域视为内水或领海。因此,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不是《公约》第298条第1款规定的历史性所有权,中国无权援引适用强制程序的例外,仲裁庭对中菲南海历史性权利争端享有管辖权。实际上,中国并未对超出《公约》允许的海洋权利之外的整个"九段线"海域、海床和底土主张历史性所有权,而是对南海中那些岛屿相互距离较近、可视为一个整体的群岛或列岛间的水域享有历史性所有权。从国际法中的历史性所有权争端解决制度,特别是《公约》规定的争端解决制度看,中菲南海争端不应该适用仲裁程序,仲裁庭对中菲南海争端没有管辖权。中菲南海历史性所有权争端本该适用附件5第二节规定的强制调解程序,但涉及领土主权争端,也不应提交该程序。

  • 标签: 历史性所有权 争端解决制度 强制调解程序
  • 简介:南海问题涉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各类性质的海洋争端。包括“岛屿制度”和“历史性概念”,以及资源管理、军事活动和海洋科考、海洋环境保护等。《公约》是迄今为止最完备的国际海洋法文件,为海洋治理提供了一个整体的法律框架。但近年来《公约》的某些缺陷日益凸显,有些法律条文存在模糊性,导致各国在解决海洋争端过程中必然会在适用法律制度的问题上产生矛盾,在南海问题上尤为如此。《公约》第三方强制解决机制在南海争端的核心问题——岛屿制度和历史性概念上发挥的作用有限,在资源管理、军事活动、海洋环保、海洋科考在内的诸多问题上可扮演关键角色。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在海洋领域的合作越来越多。在此背景下,《公约》扮演的角色,与其说是强制性的争端解决机制,不如说是海洋治理机制,为南海沿岸国的海洋治理实践提供指导。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争端解决机制 南海争端 南海仲裁案
  • 简介:为了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世界银行设立了“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解决一国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对ICSID的管辖范围作出详细规定。如果东道国的法律实体存在受外国控制的情形,公约允许其以另一缔约国国民的身份向ICSID提出仲裁请求,但是必须满足规定条件。结合ICSID的仲裁实践对这些条件进行分析和解读,这些分析包括直接外国控制的认定,东道国法律实体受外国控制是否包括间接控制,多个股东时的外国控制认定以及认定存在外国控制的时间点。得出的研究结论是,由于公约对相关条件未作出明确规定,仲裁庭通常根据个案情况作出与外国控制有关的管辖权裁决,其中不乏共识性裁决。

  • 标签: 外国控制 国际投资争端 ICSID 管辖权
  • 简介:2017年9月加纳/科特迪瓦划界案公布了最终裁决。特别分庭认为两国不存在默示的海洋划界协议,遵循了海洋划界的国际判例在认定存在默示协议上的高标准。通过采用“等距离/相关情况”的方法实施单一划界,特别分庭维持了国际海洋划界规则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对于加纳在争议水域内实施的单方面油气开发活动,特别分庭认定加纳没有侵犯科特迪瓦的主权权利,也没有违反善意协商和不危害或阻碍最后协议的达成的义务,但这一裁决有可能会鼓励其他国家在划界前的争议水域增加单方面的油气开发行为。对我国东海和南海的争端解决而言,加纳/科特迪瓦划界案也具有一定的启示,我国应加强对最新的国际海洋划界判例的研究,为谈判和协商解决海洋争议做好充分准备。

  • 标签: 加纳/科特迪瓦划界案 默示协议等距离/相关情况规则 国际 责任
  •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城镇建设用地逐渐呈现饱和状态,在此背景下,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成为必然。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我国开始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不动统一登记背景下,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逐渐完善,但相比于城市,农村不动产登记还存在诸多问题。要确保农村不动产登记顺利开展,就必须认识和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就对不动产登记背景下农村不动产登记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推动农村不动产登记顺利有效实施的策略,以期能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 标签: 不动产登记 农村 问题 对策
  • 简介:在中美贸易争端背景下,深圳受冲击最大的行业可能是半导体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医疗设备以及通信设备行业。基于此,深圳可从四个方面入手,即积极推动新兴战略产业发展,重视知识产权、引导企业突破专利困境,推动深圳优势产业参与国际竞争,发挥深圳世贸组织事务中心的协调作用,积极进行应对。

  • 标签: 中美贸易争端 冲击 对策
  • 简介:2018年4月16目,美国商务部BIS发布公告,对中兴通讯激活拒绝令;5月9日,中兴通讯发布公告表示,“主要经营活动己无法进行”。岂料5月13日峰回路转,特朗普又在推特上发文称,将让中兴“快速恢复业务。“中兴事件”让国人深刻体会到了不掌握核心科技、被人“卡脖子”的风险,也对美国出口管制的威慑力有所获悉。

  • 标签: 美国商务部 BIS 机构 中兴通讯 经营活动 出口管制
  • 简介:2018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标签: 争端解决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 中共 机构 国际
  • 简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致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进入了全面系统推进的新阶段。

  • 标签: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社会矛盾纠纷 中国 化解机制 治理能力 治理体系
  • 简介:近年来,中央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加强了乡村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探索完善乡村财务管理机制,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纪委加强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但在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不到位、不完善的地方,违规违纪问题屡禁不止,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 标签: 村级财务 监管问题 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机制 财政财务管理 中央纪委
  • 简介:摘要近海是指离陆地比较近,且水深比较浅的海洋区域,根据相关调查和研究,近海区储藏了丰富的海洋资源,而资源能够带来经济效益。在拥有近海的国家的众多国家中,存在着许多石油资源国,负责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储运,销售等主要环节,由于海洋的界限划分不够明确,现今还存在着不少近海争端,包括矿区使用权的问题,从而涉及海洋资源的争夺,需要国际包括我国在内采取措施进行解决。目前,已经有许多石油资源国均在加快开发资源的同时,还要保护资源,在此目标的基础上,增加政府收入,发展国家经济,建立探矿权,采矿权立法体系,符合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配套相关法律,完善法律法规,形成更加健全的法律体系。

  • 标签: 近海争端,石油立法,石油资源,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