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世纪60年代,随着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要员会的南海资源大发现,南海问题日益凸显起来,原本承认南沙群岛为中领土的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开给积极擦掘南海资源,并纠缠起南沙诸岛的主权归属问题来。无论是上述国家的公众压力、经济发展现实需要,还是国际上“中国威胁论”的避免地处于风口浪尖之上。越南是侵占我国南沙群岛岛屿最多的国家。本着开发资源、控制战略要地、拓展国防空间的目标,越南一方面维持着对华关系的总体友好与稳定,另一方面在南沙群岛争端上立场蛮横。近期,越南政府公然违反《南海各方行的宣言》精神,非法划定了南沙部分油气招标区块,并将于2007年5月在南沙举行所谓“国会代表”选举。越南还有英国BP公司合作,在南沙修建天然气输送管道。越方在南沙采取一系列侵犯中国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新行动,违反了中越双方领导人就海上问题达成的重要共识,不利于南海地区的稳定,无论是从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还是发展经济的现实需要,我们都必需对南海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
简介:南海域内国家利益冲突是南海争端的肇因,而域外势力干涉.以及在法律层面上约束各国在南海地区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以及争端升级预防机制的缺失.也是争端升级的原因。中国于2014年率先提出“双轨思路”来积极处理南海问题,即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寻求和平解决.而南海的和平与稳定则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中国与其他南海声索国之间应就设立争端升级预防机制进行磋商作为“一轨”,而“南海行为准则”的制定则已成为中国与东盟的共识,应是“二轨”的重点。随着参与、主导国际事务能力的提升,中国正在扩大并深化与他国的合作,中国与有关国家应秉持国际合作精神,早日完成制定《南海行为准则》并开始讨论设立争端升级预防机制,以解决各方共同遵守的南海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从而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关于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实质上就是一个普通的仲裁条款,它在处理南海问题时面临着诸多局限。首先,《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是有限度的,第十五部分第一节和第三节为缔约国提供了可以规避强制机制的附加说明和选择性排除条款。其次.中菲南海争端显然是关于主权和海域划界的争端,明显超出了《公约》的管辖范围。仲裁庭对海上地物性质及“九段线”合法性的裁决会对中国的主张“未审先判”。再次,中菲达成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中国根据《公约》298条做出的排除性声明是否能够排除仲裁庭对南海争端的管辖权?仲裁庭对此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最后。在可受理性问题上。必要的第三方问题及诉由消失问题的存在也使得本案不可受理。
简介:菲律宾无视它与中国之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存在与有效性,以变相的岛礁主权争端和海洋划界争端的方式,单方面提起南海争端强制仲裁。虽然此举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的条件,但并不意味着菲律宾启动该程序具有非法性。即使中国不接受该仲裁和不参与仲裁程序,也不影响中菲仲裁庭的合法成立及其程序的合法性与对中国不利裁决的有效性。因此,对待仲裁庭的后续书面程序和口诉程序,中国是维持现行政策还是重新参与,是值得重新评估的一个问题。重新参与后续程序应该是中国的一个适当政策选择。因为参与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可以通过反驳《公约》对之不适用从而避免澄清其地位的棘手问题。更重要的是,依据“南方蓝鳍金枪鱼案”仲裁庭的推理与裁决和中国2006年声明以及国际海洋划界与外大陆架划界案例,《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属于《公约》第281条第1款中排除附件7强制仲裁的“协议”,菲律宾的大部分实体请求属于不可裁决事项,因而仲裁庭应该裁定对本争端无管辖权或不可受理。即使中国继续奉行不参与政策,也不应该无所作为。中国可以采取“间接参与”的方式,在仲裁庭开始书面程序后,公开发表一份正式书面文件,以全面反对菲律宾提起仲裁和反对仲裁庭对争端的管辖权和可受理性。
简介:摘要我国的南海,国际上习惯称为“SouthChinaSea"(南中国海),是一个被中国、越南、新加坡、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环绕的半闭海。南海地处国际海上交通枢纽,是连接印度洋和太平洋的黄金水道。被美国称为必须控制的16个海上咽喉之一。南海油气资源丰富,被称为第二个波斯湾。也正是由于被勘探出蕴含有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随着东南亚国家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南海争端由此产生,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复杂化。“中国一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已于2010年1月1口建立,中国与东盟的政治、经贸往来空前加强。同时,印度也计划与东盟在2012年建立自由贸易区,美国势力重新进入南海。在这一历史背景下,重新审视南海争端,研究维护与强化我国与东盟国家来之不易的新局面,具有新的重要的意义。本文介绍南海争端的缘起,并评析南海争端的五国六方的相关主张。主要讲菲律宾、中国以及否定司法解决南海争端的主张,取之以政治解决的方式,以共同开发和平解决南海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