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可以调整人和自然的关系,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能够调整人和自然的关系, 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能够调整人和自然的关系
简介:本文在比较"行政调整机制、市场调整机制和非政府非营利组织调整机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第三种调整机制"的发展过程、第三部门的特点和作用、治理方式的形成和特点,具体分析了第三种调整机制在环境管理和环境资源法中的运用.作者认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重点是将环境资源保护群众组织和流域综合管理、社区建设、各种生态区建设结合起来,研究如何健全中国的环境资源治理机制,使中国的环境治理法治化,以促进中国的生产清洁化、市场绿化和社会生态化.
简介: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绿色发展共享发展法律保障理论研讨会”6月5日在天津大学召开。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吕忠梅到会作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法学会会长散襄军出席并讲话。天津大学党委书记刘建平致辞。散襄军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指明了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体人民的生活福祉。法学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理论研究、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简介:在中国现阶段的环境法学研究中,表现出一些以非法学方法研究环境法学问题的倾向,包括以国家政策或领导人讲话为基础阐释环境法律的“行政解释学”倾向,以成本一效益为唯一分析方法而排斥其他研究方法的“经济学帝国主义倾向”以及在环境科学、生态学不断发展背景下,不同学科话语转换缺失的问题倾向。这影响了环境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造成环境法学研究成果难以被法律实践所应用。环境法学是法学学科的一个分支部门,在研究目的及研究和应用方法上必然应当具备法学的特质。法学研究以实践为基础,主要解决价值判断问题,在方法上注重运用以权利义务分析为根本特征的法律思维。因而研究环境法学应当遵循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运用法律思维解决价值判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