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修改《矿产资源法》,以破除“两证同体”制为入口,以建立现代矿业制度为目标,重构矿业法律体系.从传统的调整矿产物权为主的《矿产资源法》,转向现代的以调整矿山产业为主的《矿业法》.现代矿业制度,明确市场与政府的分工,让权利与权力之间边界明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融入普通物权地位而由民法调整,矿产权的商品市场自由流转;政府对产权归属明晰的矿产开发行为和开发主体进行严格管制,矿业开发市场必须受到严格限制.建立合理且严格的矿业开发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入市场后的矿业环境保护、场所健康与安全、矿业用地以及矿业相邻关系等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并构建保障这些行为预期的系列矿业法律责任.
简介:本文在比较"行政调整机制、市场调整机制和非政府非营利组织调整机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第三种调整机制"的发展过程、第三部门的特点和作用、治理方式的形成和特点,具体分析了第三种调整机制在环境管理和环境资源法中的运用.作者认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重点是将环境资源保护群众组织和流域综合管理、社区建设、各种生态区建设结合起来,研究如何健全中国的环境资源治理机制,使中国的环境治理法治化,以促进中国的生产清洁化、市场绿化和社会生态化.
简介:摘要:生物遗传资源是国家新型战略性资源,是关乎国家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物质保障。随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签订,许多国家对本国的生物遗传资源加强保护,制定法律对生物遗传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生物遗传资源法律保护现状,结合考察域外的立法情况,总结出可资能够借鉴的经验,以期对完善和构建我国生物遗传资源立法和保护制度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