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检验本身具有发展的属性.但是,检验只是发展真理的特征之一,不能完全概括真理发展的规律.两者有联系,也有一定的区别.发展真理;是一个实践活动问题,也是一个理论活动问题,两者相辅相成的辩证结合运动,是发展真理的基本规律.对此,许多科学巨人曾有许多不朽的论述.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1873—1883年)中指出:“经验自然科学积累了如此庞大数量的实证的知识材料,以致在每一个研究领域中有系统地和依据材料的内在联系把这些材料加以整理的必要,就简直成为无可避免的.建立各个知识领域互相间的正确联系,也同样成为无可避免的.因此,自然科学便走进了理论的领域,而在这里经验的方法就不中用了,在这里只有理论思维才能有所帮助.”又说:“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65页、467页)这段论述,清楚地说明了理论思维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对于实证材料,不能用经验的方法去处理,只能同理论思维相结合,才能升华到真理的高度.
简介:工业社会中的人们在认识论框架之下,运用分析性思维进行社会治理和政策制定。分析性思维采用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来认识事物,与工具理性联系在一起。在工业社会中,分析性思维甚至被等同于科学,只要通过分析性思维制定的公共政策就被认为是科学的,也只有通过分析性思维才能获得科学性。而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使得社会问题具有了高度复杂性与高度不确定性,超出了工具理性的范畴,也打破了分析性思维应用的条件和环境,这时需要对理性的概念作出新的阐释。与之相适应,政策过程中的思维方式应当从分析性思维转换到相似性思维。不同的思维模式带来不同的认知,以及不同的政策过程和建构图景。
简介:“像法律人那样思考”是美国法学院流行的说法,本意在于鼓励法学院新生尽快熟悉实践中的制度环境与法律技术。但自从20世纪90年代这句话被引入中国,它就被误读为法律人拥有且应当拥有一套独特的思维方式。本文试图探讨这一误读的成因,论证所谓“法律人思维”其实并不为法律人所专有,以及在所谓“法律人”共同体中也不存在统一的法律人思维方式。进而本文还将指出,这种误读是中国法律人有意营造出来的结果,因为他们可以借此获得话语权威以及其他一些特权。本文不想贬低常规意义上的法律技能,而只是认为,法律人不能沉湎于纯粹由概念和规则编织出来的天国,而应当在实践中慎重考虑社会后果,善于运用各种社会、政治的知识与经验,最终作出恰当的判断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