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至今,在向“控辨式”审判方式转变过程中,已取得重大进展。但也出现了阻碍改革进程,影响和制约改革深化的“瓶颈”问题,这些问题的持续存在,势必将成为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巨大障③。一合议庭职权定位不准在审判实践中关于合议庭的职权存在二种极端:一是片面强调合议庭职权,抛开庭长,院长对案件的审查和对法律文书的修改,由合议庭径行作出裁判,并送达当事人。将强化合议庭职责理解为合议庭独立审判;二是片面强调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合议庭审判的案件,层层汇报,层层审批,辅之以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内部规定,变相剥夺合议庭的裁判权。我们认为,强化合议庭职责与法院独立审判的关系并不矛盾,关键在于如何理
简介:所谓的"虚拟财产"外廷宽泛,其准确名称应是"虚拟事物"。用大陆法系民法观点分析,作为一种无体存在的客观事物,虚拟事物难以成为物权、债权或知识产权的客体,但其上存在民法应予保护的合法利益。该合法利益可区分为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均具对世性,可类推适用绝对权的保护方式。对用于交流沟通信息、表明个人社会存在的虚拟事物,其上利益部分可以纳入人格权体系,其他的可作为人格利益保护。对用于市场交易、开展经济活动的虚拟事物,多数情况下可视为金钱等同物。对用于个人休闲娱乐、给人带来精神满足的虚拟事物,其上可能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将虚拟事物上之利益不作为权利而作为合法利益给予民法保护,契合当前民法体系的完整性、包容性,也满足进行刑法保护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