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所谓的"虚拟财产"外廷宽泛,其准确名称应是"虚拟事物"。用大陆法系民法观点分析,作为一种无体存在的客观事物,虚拟事物难以成为物权、债权或知识产权的客体,但其上存在民法应予保护的合法利益。该合法利益可区分为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均具对世性,可类推适用绝对权的保护方式。对用于交流沟通信息、表明个人社会存在的虚拟事物,其上利益部分可以纳入人格权体系,其他的可作为人格利益保护。对用于市场交易、开展经济活动的虚拟事物,多数情况下可视为金钱等同物。对用于个人休闲娱乐、给人带来精神满足的虚拟事物,其上可能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将虚拟事物上之利益不作为权利而作为合法利益给予民法保护,契合当前民法体系的完整性、包容性,也满足进行刑法保护的需要。
简介:美丽的事物都是明亮的。阳光下的田野、河水、房屋和树木,有一种生动而感人的美。就连冰山和雪地,它们畏惧阳光,同时却渴望着阳光--在黑夜里,在阴霾之
简介:<正>幻觉的河流黄昏,聚集在河周围的各种表情叵测的动物(昆虫、软体动物、飞禽、植物、有脊类动物和爬行类)一起并置,没有主次角色的区分,它们无缘由地出现在一个时刻,形迹可疑,这是我离开故乡的最后一个黄昏。它们的目光变化不定。让我对周围产生了怀疑,我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由幻境构成的场景,一个不属于我的场景。蛇在这个春天的出现是否意味着一种隐喻?夏天第一只蝴蝶是否还将被别人看见?一群山羊漫过视野,驱赶它们的是一位少年。他们来自更遥远的村庄,在杂草丛生的河岸上,在五月的这个下午,他转身的时候,我看到的是一个老人的背影,我知道时间在老去。河在我记忆中是个忧伤的符号。惊蛰以后,河开冰了,河水轻轻流动着,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