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遵循先例规则是作为系统的法律进行运作的一种自我指涉方式.系统理论维度下对遵循先例规则的考察说明了这一法律制度并不是只属于“普通法”的传统,而是解决社会系统沟通如何可能的制度设计.法律论证是系统产生冗余并产生有效沟通的机制,冗余和多样性之间的紧张关系其实是包括遵循先例在内的司法制度“有意”制造的区分.通过区分沟通才能实现.对系统论下冗余和遵循先例的考察能够有力论战对司法论证仅是解释者意识体现的论断.更为重要的是,在系统论冗余理念下,我们能够发现我国的司法改革面临如何应对系统内部沟通互动与整合与系统外部环境结构耦合两个维度的挑战和机遇.系统理论为司法与社会变迁的共振提供了一条新的解释路径.
简介:在传统计划经济时代,劳动就业一直采取国家全包、一包到底的政策;进入市场经济后,劳动者作为经济资源,开始变国家计划安置为市场调节配置就业.安置与配置,虽一字之差,内涵却迥然不同.第一,从市场主体上来看,“安置”是政府行为,“配置”是市场行为.“安置”多为从一而终,即使这个企业倒了,还需由政府安排到另一个企业去工作;配置则是动态的,以市场为导向,从业者随时可以转换工作岗位,转换所在企业,变换从事的行业工种.第二,从二者的性质上来看,安置者挂的是“金字招牌”,大多为国家企事业单位,端的是“铁饭碗”;配置者则青睐“天高任鸟飞”的民营经济领域.第三,从动力上来看,安置不求竞
简介:民事执行裁决权是执行中新兴的一种权力,是执行权力配置发展完善的产物。民事执行裁决权经历了审执不分和审执分离的不同阶段,但民事执行裁决权在配置中仍存在如下问题:执行裁决权仍然附属于执行局,执行裁决裁量权较大;执行人员难以适应专业化裁判的要求。从应然性分析,当前民事执行裁决权的配置不符合分权制衡原则;不符合按照权力性质分类配置原理,配置现状不符合执行裁决权的性质,不利于执行裁决案件的科学审理;不符合执行裁决的正当程序要求;不利于提高执行裁决工作效率和促进执行公正。为此,应首先明确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权能划分标准,在此基础上增设执行裁判庭,将执行裁决案件与案外人异议之诉集中到一个部门审理,建立完整的执行裁决机制,重新设立执行事务局,行使执行实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