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政府购买教育公共服务是我国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一种由政府提供资金,社会组织承接服务,通过合同关系实现特定公共服务目标的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政府在购买教育公共服务中实际承担着教育公共服务资金提供者和监管者两种角色。购买合同本质上是行政合同,受行政法调整,合同纠纷通常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完善政府购买教育公共服务机制,需要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单行法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实现教育公共服务购买的法制化。
简介:摘要学前教育是基础性教育的起步阶段,也是幼儿接受正规系统教育的第一站,因此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学前教育指的是对3~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对于儿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学前教育的立法更是近年来的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不同地域对于学前教育的法规建设情况不同。本文主要对我国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建设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对策。
简介:基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协议管辖国内涉外一致化立法变革,商务合同(尤其涉外类型)涉及诉讼管辖协议(条款),对诉讼参加人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与指引法院实现程序正义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管辖协议依据不同功能定位可有多种对应分类而产生相异效力状况。微观梳理日本的“专属性合意”与“附加型合意”之对应辨析关系,追溯协议管辖的有关基础理论。应然剖析事前尽可能多方考虑不同约定对诉讼权利义务的现实影响而需合理强化诉讼管辖协议效力,理应避免因法院管辖问题滋生二次纠纷之窘迫。随着我国“一带一路”等深化改革开放的推进,在国内、双边与多边等多元复杂国际化发展时代背景下,实然开释实务操作中如何有效订立管辖协议成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