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笔者以审理一典型行政案件的思维演绎为红线,剥茧抽丝地展示创新型的审理模式应当遵从的思维路径。首先指出行政审判实务中存在一种法条主义审理模式及其僵化的思维定势,认为法官必须充分利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赋予的司法裁量权,通过价值衡量的方法,“挤压”不合时宜的规章的适用空间;当突破行政法规范的能动司法模式面临其本身的合法性拷问危机时,法律适用的能动解释成为法官解决自身行为合法性疑问和实质性解决社会纠纷的最重要武器。最后,笔者提出行政法官的目光应当在事实一法律规范一后果一政策(或价值观)中来回穿梭、往返顾盼,并最终找到各种价值元素之间的平衡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才能实现统一的基本观点。
简介:“像法律人那样思考”是美国法学院流行的说法,本意在于鼓励法学院新生尽快熟悉实践中的制度环境与法律技术。但自从20世纪90年代这句话被引入中国,它就被误读为法律人拥有且应当拥有一套独特的思维方式。本文试图探讨这一误读的成因,论证所谓“法律人思维”其实并不为法律人所专有,以及在所谓“法律人”共同体中也不存在统一的法律人思维方式。进而本文还将指出,这种误读是中国法律人有意营造出来的结果,因为他们可以借此获得话语权威以及其他一些特权。本文不想贬低常规意义上的法律技能,而只是认为,法律人不能沉湎于纯粹由概念和规则编织出来的天国,而应当在实践中慎重考虑社会后果,善于运用各种社会、政治的知识与经验,最终作出恰当的判断和行为。
简介: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应有之义。创新,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充满活力的不竭动力。近年来,正定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监督中创新,创新中发展,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实效。监督形式上力求“活”。在人大监督方式中,“看、听、问、议”是最基本的形式。用“活”这四种监督形式,一定程度上就能提高监督实效。“看”。常委会把“看”作为各项活动的必备形式,通过实地查看,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真实情况。在选择查看地点时,常委会确定能全面反映工作的视察点,做到好差都有。同时,尝试无陪同视察,留足充裕的时间,让人大代表细查慢看,从而对查看对象的工作情况了解得更细致、更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