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1案例资料王某,男,26岁,保安.某年12月28日7时许,在卫生间刷牙时,突然倒地死亡.尸体检验(死后6h):尸长186cm,体型瘦长,四肢细长,双脚拇趾内收,其余四趾呈杵状趾、屈握状(见第19页彩图1).心包外观饱满、青紫色,剪开心包腔积聚暗红色血液500ml,心脏重360g,左心室壁厚2cm,右心室壁厚0.4cm.主动脉根部内膜上有一横行破裂口,长2cm.破裂口对应的主动脉外膜上有一圆形破裂口,长2cm,与心包腔相通.升主动脉壁被分隔成大小不等的囊腔状,升主动脉腔扩张,周径10cm.肝脏1400g,在肝脏脏面、左右肝叶交界处左肝上有一个小舌状的肝叶,宽1.5cm、长3.5cm,肝右叶增大、变形.

  • 标签: 马凡氏综合征 主动脉瘤破裂猝死 案例分析 遗传性疾病 尸体检验
  • 简介:不同的时代人们都没有放弃对司法客观的追求。在非理性的时代,人们渴望获得神灵的启示,给予人间客观的裁判,或者诉诸清官带给人们公正。在理性的时代,人们从自然法中获得实在法的客观,而后又从实在法的结构以及构成的角度解读客观。在超理性时代,却又解构了传统意义上的司法客观。但是,无论哪一个流派,都只是看到了司法客观的一面——明确的司法客观,而忽视了隐含的司法客观。在司法过程中,从维护法治的立场出发,如果可以通过三段论的逻辑推导获得客观的司法裁判,那么这种客观就是明确的司法客观;如果无法通过理想的逻辑推论获得明确的司法客观,就需要求诸于隐含的司法客观——一种运用多种司法手段和制约因素所形成的交谈意义上的司法客观。司法的客观必然是一种综合意义上的客观,不是非此即彼那么简单。

  • 标签: 司法 客观性 理性 综合
  • 简介:司法活动不是“自在”的,而是通过与社会状况的联系体现自己的性质。就是说,不能以任何单一的绝对因素或原因来解释司法活动的整个过程。综合司法真实地反映了这个过程,并把导致其特点的根本原因指向司法活动的社会背景。综合司法侧重于研究法律实施的问题,关注解决错综复杂纠纷的方法、技术和原则。虽然它涉及多方面知识,但总是以司法规律为中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标签: 司法活动 守正创新 “自在” 社会状况 社会背景 法律实施
  • 简介:长期以来,当我们一谈到司法改革.通常会想到审判方式改革,想到司法独立改革,想到法院外部环境的人财物改革等等,但法院审判管理的内部结构改革却不被重视.作为法院中心工作的审判实务一直缺少特定的、系统的管理机构和模式。而随着合议庭、独任审判员负责制等审判方式改革举措的推行,法院内部对法官行使审判权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正处于社会急剧变革时期,各种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对法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标签: 审判管理 审判方式改革 实践 业务能力 独任审判员 司法改革
  • 简介:戒毒工作作为我国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努力实现平安中国梦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科学发展,已成为戒毒系统当前需要努力破解的重大课题。

  • 标签: 戒毒工作 场所 康复 人民战争 社会治理 科学发展
  • 简介:程序正义有两条分歧的经验,一是相对程序工具主义,二是程序内在独立价值论.对此不应择一而用,而应建立综合程序正义理念,就是在分析各种理论局限性的前提下,撷取各种理论优长进行更高层次的融合,进而型构一个综合程序正义的理论框架.其核心意义在于提供一个多重价值选择体系,针对变革社会中各种不同的区域、时域、对象,在多重价值体系中作出最优的价值抉择,推动现代法律秩序生长.

  • 标签: 程序工具主义 程序内在独立 综合性程序正义
  • 简介:1案例1.1简要案情杨某某,女,34岁,2015年10月3日交通事故致头部外伤,临床诊断为脑裂伤、硬膜下积血、脱髓鞘病变、脑水肿等。现因涉及民事赔偿申请伤残等级鉴定。1.2病史摘要1.2.1某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病史住院日期:2015年10月3日至10月22日。患者既往体健,有明确的外伤史,因车祸致头部外伤6小时入院。查体:神志昏迷,GCS7分,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2mm,对光反射迟钝,头部见绷带包扎。经口气管插管接呼吸机辅助通气。

  • 标签: 交通事故 外伤性 法医学鉴定 头部外伤 临床诊断 等级鉴定
  • 简介:一部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只有是独创的,才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较早的有关著作权的成文法规,对于这个概念存在许多有一定影响的主张。从许多判例,我们可以清楚得知:所谓“独创”不过就是指该和品本身不是复制品。的确,从司法判例方面考察,没有任何一项著作权是存在于那种本身就是侵犯著作权的作品之上的。“独创”概念的作用就只不过是防止那些不受著作权保护的

  • 标签: 独创性 专利法 作品 著作权 新颖性 知识产权法
  • 简介:<正>前言法律解释活动始终是人类法律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任何法律在适用中都面临着解释的问题,解释是发现或利用法律的一项主要技艺。法律解释是法律得以实现的前提,抽象的法律规范只有通过解释者的解释才能变得实际有效,才能与复杂多变的现实相契合。正因为法律解释活动在法律实践中的这种重要地位,使它成为法理学所关注的一个课题,并逐渐形成专门化和独立化的学科,到了近代,更以自然科学的方法为楷模,发展出一套法律解释的方法和理论,遂为法学中的"显学"。在法律解释的领域,有关法律解释性质的争论贯穿了法律解释发展的始终。法律解释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对这个问题

  • 标签: 法律解释 法律文本 客观性 主体间性 解释者 法律意义
  • 简介:明确是刑法规范对立法语言的基本要求,然而,犯罪现象的复杂、立法者理性能力的有限性以及立法语言自身的固有缺陷,决定了刑法立法在客观上不可能达到绝对明确,刑法的明确是一种相对的、有限度的明确。在内容上,刑法明确原则的相对主要包括构成要件明确的相对和法定刑明确的相对。其中构成要件明确的相对性要求立法者所型构的行为模型要能够划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法定刑明确的相对则要求立法者采取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模式。

  • 标签: 明确性原则 相对性 刑法立法 构成要件 法定刑
  • 简介:客观原则肇始于19世纪中后期的德国,要求检察机关全面地收集能够认识案件真相的所有证据,而不仅仅局限于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但这种对客观的界定显然与马列主义哲学的客观不同。对案件事实客观的追求,不仅仅是公诉权的要求,也是侦查权、审判权乃至辩护权的要求。过于强调和要求公诉人对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证据的关注,显然是封建有罪推定思想的遗毒。对公诉权而言,追诉才是公诉权的本质属性,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条件代表国家进行追诉活动才是公诉权的正确定位。

  • 标签: 公诉权 客观性 追诉性 公正性
  • 简介:脾脏是人体最大的免疫器官,虽然其解剖位置隐蔽,却是腹部外伤中最容易受损的器官之一,占腹腔脏器损伤的30%~70%,居腹部闭合损伤的首位,因此外伤脾破裂在法医临床鉴定中较为常见.延迟出血是外伤脾破裂最危险的并发症,因外伤与脾破裂有数天的时间间隔,且个体症状的差异性,所以不仅临床上容易误诊,而且在法医临床鉴定时因要区分伤病关系等,故一直是法医鉴定的难点问题.本文作者通过1例外伤延迟脾破裂致人重伤的案例,浅谈其法医鉴定要点及把握原则.

  • 标签: 法医临床鉴定 延迟性脾破裂 病理诊断
  • 简介:近年来,程序制裁措施越来越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它真的能有效抑制公安侦查中违反侦查程序的潜规则吗?本文从实践的角度,对侦查程序违法的原因、程序制裁的利弊和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 标签: 侦查程序性违法 非法证据排除 程序性制裁 侦查令状制度
  • 简介:梳理公司的本质并在立法中加以合理疏导是当前和今后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这在我国已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和当前越来越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目前学界对公司本质的表述存在营利、赢利抑或盈利之认识与使用的分歧,在造成误导的同时也引发了一定程度的以讹传讹。理清这一问题乃当务之急。因公司经营有风险而存在投入与产出对比后有盈余或亏损的情形,故公司的本质为重在目的或理想之营利,而非重在盈余结果之赢利或盈利,公司的营利包括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动机、经营的持续和有盈余应分配之根本性。

  • 标签: 公司本质 营利 赢利 盈利 盈余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甲系某大学计算机专业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交能力很强.乙有10台家用多媒体电脑待售,遂委托甲为其出售.甲与丙订立委托合同后,因产地发生地震,造成计算机主极短缺,同类型电脑价格畸升.后乙得知甲不满十八周岁,其与甲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未经甲的法定代理人追认,欲以此为由悔约,主张甲是无权代理.

  • 标签: 委托合同 代理授权行为 独立性 无因性 有因性
  • 简介:司法鉴定工作中,外伤延迟脾破裂法医学鉴定极为常见。由于脾破裂不出现于受伤当时,一般2周内才发生延迟脾破裂现象,因此必须重视鉴定过程,做好全面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案件办理过程中技术证据的有效,才能确保办案效率。为此本文通过详细案件分析,对外伤延迟脾破裂法医临床鉴定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与探究。

  • 标签: 关键词:外伤性延迟脾破裂 法医临床鉴定 案例分析 腹部脏器 B超 破裂时间
  • 简介:在我国的债法研究和立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与科学及统一对立的趋势,甚至是以法典化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解法典化趋势。法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即使是人文科学)就应当首先注重逻辑判断,然后才是价值判断,不能以主观价值判断替代客观的逻辑论证。同时,应当坚持债的统一。统一的前提应该是坚持“物权二分”及其必然的逻辑后果,即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独立与抽象。坚持债的客体的统一,即债的客体是行为而非现在通说的“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否则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就要发生模糊;坚持用“请求权”统一债法,无论是合同、侵权、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后果都产生请求权;坚持物权救济措施与债权的救济措施相区分,坚持债权救济措施的统一

  • 标签: 物权 债权 独立性 无因性 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
  • 简介:自愿是调解的根基,强制调解尽管只是启动调解程序方面带有强制,但是诉前强制调解则很容易导致裁判请求权得不到保障,因而其正当备受争议。只有将诉前强制调解设置成司法ADR,在程序上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正当程序权利,并充分发挥ADR相对于诉讼所固有的优势,诉前强制调解的存在才具备正当。诉前强制调解的正当是以其适度为前提的,必须对其适用范围、适用主体作出必要的限制。

  • 标签: 诉前强制调解 司法 ADR 裁判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