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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裁判摘要】一、从事一定社会活动的民事主体,如果其从事的活动具有损害他人的危险,则该民事主体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履行前述安全保障义务的,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不履行其他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在生产经营者的工作场所内,经生产经营者默许临时从事劳动的自然人,即使没有与生产经营者形成正式的劳动法律关系,生产经营者对该自然人仍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安全保障义务 生产经营者 劳动法律关系 公司 民事主体
  • 简介:2003年4月24日中午1点30分钟,上诉人王良春与被上诉人唐宪章、何宽、谷长杰在琼海市国营东升农场第四小学球场踢足球,在踢足球过程中,上诉人王良春不慎摔倒,造成其右胫腓骨陈旧性骨折。当天下午,上诉人的监护人王海斌和被上诉人唐宪章的监护人唐征将上诉人王良春送至国营东升农场医院进行治疗,经检查骨折的接位线尚好,该院建议住院治疗,上诉人的监护人因带钱不够表示不同意,自行带着上诉人回家找民间草药医生,用地方草药治疗。当天下午,林涛没有参加踢足球,

  • 标签: 损害赔偿纠纷案 小学生 2003年4月 人身 上诉人 监护人
  • 简介:2001年2月20日,旅客吴某与家人持有效客票乘车。列车到站后,吴某在下车过程中,头部右侧受伤。后在家人帮助下到医院治疗,未发现头内有损伤。几日后,吴某感觉病情严重,于同年2月26日住院治疗近八个月。出院后,吴某认为病情未痊愈,去北京各大医院治疗,终未能痊愈,为此产生了各种费用。吴某由于与铁路部门在损害赔偿事宜上没能达成一致,

  • 标签: 铁路运输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法律适用 消费者权益
  • 简介:车辆通过付费方式进入高速公路的法律关系,系通行者与高速公路管理者达成的有偿使用高速公路的民事合同关系,高速公路管理者有及时巡视和清障的义务,以保障司乘人员在通过高速公路时的安全、畅通。通行者在高速公路驾车行驶时碾压到车辆散落物导致交通事故的,高速公路管理者在不能举证证明已尽到及时巡视和清障义务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标签: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民事合同关系 管理者 法律关系 付费方式
  • 简介:现行法律人身损害赔偿城乡差异化的标准,引起了学者对同命不同价的不公平的社会现象的讨论。本文试图通过介绍死亡赔偿金性质的两大主流学说“抚养丧失说”“继承丧失说”,在“继承丧失说”的基础上阐述其合理之处和不足之处。最后,针对以上理论的不足之处阐述一种新的理论死伤赔偿说,以定额化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并解读其合理性和在我国实行的现实性。

  • 标签: 继承丧失说 死伤损害说
  • 简介: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颁布以来,在处理医患纠纷司法实践中实际上存在着“双轨制”赔偿标准:一个是“医疗事故侵权”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低标准,一个是“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医疗行为引起的医疗纠纷”适用《民法通则》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高标准。赔偿标准的“双轨制”极易加大医患双方的矛盾和诉讼解决医患纠纷的难度。笔者认为,从构建更为和谐的医患关系角度考虑,应当采取一种“相对合理的对策”而适用法律——如果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患者的补偿明显不合理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当提高赔偿数额和增加赔偿项目。

  • 标签: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 损害赔偿纠纷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人民医院 法律适用 青神县
  • 简介:原告:石权,男,1935年1月26日出生,系海南省地震局退休干部。委托代理人:付文、李宏文,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邓国芬,女,1949年9月1日出生,无业,因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现住海南安宁医院治疗。法定代理人:石奕峰,1978年4月25日出生,系邓国芬之子。

  • 标签: 人身损害 国芬人身 损害赔偿案
  • 简介:[案情]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22号楼房,为被告江苏展览馆所有,由被告南京古南都明基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南都酒店)承租。该楼房二楼207室的窗户上安装着限位器限制了窗户开启的幅度。窗外装有空调室外机,空调室外机下方有一个平台,窗户及窗外平台均由古南都酒店建造和安装。2005年7月22日,江苏展览馆作为房屋产权人,古南都酒店作为房屋出租人.

  • 标签: 损害赔偿纠纷案 安全保障义务 酒店 合理限度 房屋产权人 马青
  • 简介:<正>方正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必须首先证明侵权成立。为此,首先,需要明确被侵权作品及其性质、具体的侵权人、具体的侵权行为。如果是多个侵权人,还应证明是否构成共同侵权中,明确各个行为人于共同侵权的作用。侵权人的主观状态虽然不是判定侵权成立与否的依据,但却是影响损害赔偿的重要考察因素。其次,方正需要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提出赔偿数额计算的方法和依据。由于本案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还需要特别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具体举证支持提出的赔偿请求。本文依照上述逻辑展开,着重探讨赔偿数额的计算问题,同时揭示方正2007年6月18日起诉书(以下简称"起诉书")的若干法律问题。

  • 标签: 损害赔偿 著作权纠纷 侵权人 共同侵权 赔偿数额 著作权侵权
  • 简介: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的,属于侵权行为,应根据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结果及因果关系的构成要件进行认定。在违法行为类型上包括缺乏权利基础、保全对象措施、保全范围错误等三种类型;主观过错判断,不应根据申请人诉讼理由的成立作为唯一判断标准,应该结合全案因素进行认定;对于财产损失的认定的,应以判决生效之日起作为保全错误认定起点,同时怠于行使权利导致损害扩大的不应该认定为赔偿范围。法院在依当事人申请保全过程中承担形式审查义务,对财产保全错误在已经尽到形式审查义务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侵权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纠纷案 交通事故 形式审查义务 被申请人 违法行为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经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2003年12月29日正式公布,该解释共36条,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则的施行有利于改变目前人身损害赔偿规则极不统一的局面,在较大程度上实现了人身损害赔偿裁判规则的统一,以保护受害人及相关近亲属的权利,平衡受害方和加

  • 标签: 人身损害 赔偿标准 赔偿范围 赔偿数额
  • 简介:2001年8月7日晨,被告李某之妻与孙某因都经营客车营运,为其客车班次的时间发生纠纷并争吵,与之相隔3米左右正在吃面的被告李某听见后,将吃面的碗朝孙某扔去.孙某头一偏,面碗落在地上砸碎,碎片击伤正在弯腰背朝李某、孙某洗手的原告的左足后跟,当即血流不止,后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足跟腱部分断裂。并构成十级伤残。

  • 标签: 被告 举证责任分配 人身损害赔偿 原告 伤残 纠纷
  • 简介:一、诉前扣押“宏大”轮1989年3月24日,远东中国面粉厂有限公司(下称远东面粉厂)为了保全海事请求权,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诉前扣押被申请人利比里亚美姿船务公司(下称美姿公司)所有、香港东昌航运有限公司(下称东昌公司)经营的“宏大”(MAGNIFICENCEVENTURE)

  • 标签: 赔偿纠纷 海事请求 海上货物运输 广州海事法院 提单转让 指示提单
  • 简介:在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侵权人往往会通过各种方式转移财产,逃避赔偿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侵权人还会因服刑而丧失赔偿能力,以致受害人索赔无门。于是向侵权人的配偶主张连带赔偿责任越来越多地成为受害人的选择,而其中的责任划分、法律关系辨析等逐渐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作者认为,在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中,判断配偶应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两个基本标准的通说外,还应从侵权入的主观过错角度把握两个特殊标准。

  • 标签: 侵权损害赔偿 连带赔偿责任 合同纠纷案 配偶 劳务 损害赔偿案件
  • 简介:死者李某系余某之夫。李某从2002年9月13日起被云阳县关市镇关市电站聘请为明星村农电工,双方签定了《招聘农电工合同》,该合同一式三份,明星村委、农电工李某、关市电站各一份,约定电工职责,管好高低压线路及一切设备,包括线路维修;用户如出现故障,应谁喊随到,边远的最长不得超过十小时,如拖延,用户有权扣押电工工资;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供电公司 低压线路 农电工 云阳县 明星
  • 简介:笔者通过近期审查的几起人身损害赔偿申诉案件,发现此类案件一般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同时也是此类案件民行检察监督的难点: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 申诉案件 检察监督
  • 简介:【裁判摘要】投保人通过保险公司设立的营销部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营销部营销人员为侵吞保费,将自己伪造的、内容和形式与真保单一致的假保单填写后。加盖伪造的保险公司业务专用章,通过营销部的销售员在该营销部内销售并交付投保人。作为不知情的善意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购买的保险是真实的.保单的内容也并不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营销部的行为在民法上应当视为保险公司的行为。因此,虽然投保人持有的保单是假的。但并不能据此免除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 标签: 保险公司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公司设立 交通事故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盐城
  • 简介: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由于案情较特殊,在某些方面法律尚未做明确规定,因此在工伤认定、赔偿数额的计算及赔偿责任的承担等方面有许多问题值得商榷。妥善处理此类案件,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工业社会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审判实践,想对在此类案件的审判实务中碰到的问题作些探讨。

  • 标签: 工伤事故 纠纷案件 审理 损害赔偿纠纷 工伤认定 赔偿责任
  • 简介: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健身器材的管理人,应当对健身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公司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及时维修,以保障他人使用器材时的安全。物业公司未尽到该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 灌南县 健身器材 置业
  • 简介:2007年暑假期间.江西省赣州市某农村11岁的男孩小军与在河滩玩耍的小伙伴一同下河游泳.孰料其沉入深潭。其在岸上不远处干农活的外婆闻讯赶来下水救人.由于不识水性亦沉入水底。二人经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由此引发了一场把行政管理部门卷入其中的特殊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 游泳 行政管理部门 暑假期间 赔偿诉讼 赣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