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于快递公司员工偷拿客户财物的行为,存在着职务侵占罪说与盗窃罪说之间的不同认识。学说上试图从涉案财物的归属、财物由谁占有以及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等几个方面予以区分,但却无法清晰、彻底地将二者区分。应该承认,同属侵犯财产罪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之间存在交叉式法条竞合的关系,一行为同时符合两罪的定量标准时,应按照重法处理;如不符合特殊法条的定量标准但符合普通法条的要求时,完全可按照普通法条定罪。在肯定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实务处理上是否一定起诉、定罪同样考验司法者的智慧。同时,在争议案件中,如何确定“酌定不起诉”意见的归属,似应侧重“酌定不起诉”的法律效果而非适用前提。
简介: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一再肯定赔偿对量刑的影响作用,实践中简化为“赔偿——从宽”的适用模式,结果容易给民众造成“花钱买刑”的印象,加剧了民众对司法的不信任。2010年从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注重量刑规范化的设计要求,较以往规定更为合理,但在承担维护司法公信力等价值目标的追求上仍显不足。新《刑事诉讼法》在关于“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中,从立法层面肯定了部分案件中赔偿、和解与刑罚之间的关联性。实践中,应以悔罪——赔偿——谅解——从宽作为基准模式,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依个案中“悔罪”、“赔偿”、“谅解”等因素在组合数量、程度上的递减,在从宽的幅度上递减。
简介:我国实行的分税制改革,在近期内可能产生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对此,我们要有所估计。从正面影响看,第一,分税制形成中央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以往财政体制改革多采取增量让利的办法,中央财政收入在改革初始阶段有所增加,但在收入增量中所占份额递减,中央财政收入所占比重则由于这种累退型的收入机制而日趋降低。实行分税制改革,对中央与地方收入的比例,采取增量调节,几年分步到位的方法,地方的既得利益大部分得以维持。从发展的趋势来看则对中央财政有利。首先,税收制度改革后,原有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流转税基本上为增值税、营业税和新开征的消费税所取代。增值税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中央拿大头,使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有所提高。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