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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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个体工商业经营活动的管理,引导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各级政府部门应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鼓励、引导和支持个体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