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介绍4种多重并行中介模型的分析方法,包括纯回归法、逆概率加权法、扩展的自然效应模型和基于权重的填补法,并对其进行探讨和比较。方法针对多重并行中介模型,通过3种情境的模拟试验比较不同方法在不同情境下估计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的表现,并应用英国生物样本库的数据集进行实例分析。结果模拟试验和实例分析结果显示纯回归法和逆概率加权法对各效应的估计偏倚较小,扩展的自然效应模型次之,基于权重的填补法与另外3种的估计结果差异较大。结论不同的多重并行中介分析方法有不同的适用情境以及各自的优缺点,纯回归法更适用于连续中介的情形,逆概率加权法更适用于二分类中介的情形,扩展的自然效应模型在用于两个并行中介的残差呈正相关且相关程度较小时更佳,而基于权重的填补法可能并不适用于并行中介的情形,因而实际应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境选择合适的方法。
简介:目前,我国教育评估中介机构存在诸多管理弊端,在分析借鉴国外教育评估中介机构的运行模式及特点的基础上,以上海市为例,提出了设置教育评估中介管理机构的必要性,并建议教育评估中介管理机构应隶属于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定位为行业协会,形成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内部自评、社会第三方负责及国际权威评估机构参与的教育评估实践。
简介:律师同志:我和丈夫到外地打工,准备租住一间房子。一房屋中介所收了我们五百元中介费,介绍了几间出租房屋。我与房主均因租金问题没有谈成。请问中介的事项没办成,他们收取的中介费应否退还?读者:燕来燕来同志:你委托房屋中介所给你介绍出租房屋,你与其达成的协议,属居间合同,按《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高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所谓居间合同,即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报告成交机会或为订立合同的媒介,他方给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关系中,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按该法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当事人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付的必要费用。”中介所给你介绍了出租房屋,但因租金问题你和房屋出租者均未达成承租房屋的协议,居间人房屋中介所的中介行为没有促成你与出租方承租合同的成立。房屋中介所应当退还其收取你的中介费。但其按居间合同给你提供了出租房,进行了居间服务,你应当支付中介所从事居间活动所支付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