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权利通常是指法律权利。法律权利是指在法律支配和保护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自由地去做事情和享受利益,表现为法律关系主体有权做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行为的能力,必要时还可以要求国家机关依据法律,运用强制手段实现其权益;职权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律在职务范围内代表国家处理事务的能力和责任,表现为拥有职权的机关或个人代表国家处理事务的范围和行动界限。虽然权利和职权都是和特定社会的法律相联系的,即都是依据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的规定和认可,都是具体的和法定的,并且都有阶级性和国家强制性,但是,二者却有严格的区别。
简介:适用宪法的基本权利的规定保护新兴权利的问题,在国外是新兴权利保护中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方法。在我国,新兴权利保护实践有三种确认新兴权利为基本权利的方式:通过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确认新兴权利的基本权利身份和位阶;通过司法解释创制规范的方式将特定的利益纳入宪法上已经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从而赋予其基本权利的资格;司法机关在具体个案中创造性地扩大解释现有的宪法基本权利规范,在既有宪法规范文本含义内创造出涵括新兴权利的新面向新空间。如何通过对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的解释性操作或者其他方法实现宪法基本权利规范与新兴权利的衔接与涵摄,是一个动态发展且永无终结的进程,基于不同的宪法架构和宪法适用传统(包括禁忌),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互动需要找到妥当的桥梁。
简介:作为科研界的储备力量,研究生群体的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广泛关注,但救济渠道较为缺失。对研究生学术不端处罚进行救济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法、教育部规章、高校自制学术规范,但对救济的具体措施总体缺位。当前在实践中,采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维权救济方式成功率低、采用量小,使学生更愿意通过法律以外的途径进行救济,包括校内求助与校外求助。通过法律与实践的经验分析,"C9联盟"各高校在研究生救济方面普遍存在程序正义的保障力度参差不齐、制度调整对象的差异性区分不足、与我国科技法律的谦抑性要求尚有差距等问题,需要由此进行针对性改革。
简介:摘要:近三年来,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压力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部分建筑行业企业面临经营困难,陆续有大型建筑企业面临或已进入破产清算、重整程序,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的2023年2月数据为例,仅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全国建筑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数量就高达98件。在承包人破产、发包人尚未向承包人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形下,实际施工人是向承包人申报债权按破产程序清偿?还是直接起诉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本文列举近三年来司法案例裁判观点,就其能否要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直接承担付款义务展开论述,以期为实际施工人提供一定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