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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传统理论认为,宪法基本权利是一种防御和对抗国家的消极自由权,这值得重新思考。在现代社会,宪法基本权利分为自由权和社会权,但不能既将它们视为性质的划分,又看作是范围的划分,自由权与社会权只可用来区分宪法基本权利的范围。而且,自由权不仅仅是一种消极权利,社会权也不只是一种积极权利。自由权与社会权的性质已经由对立走向融合,每项宪法基本权利都具有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的双重性质。

  • 标签: 宪法基本权利 性质 自由权 社会权 消极权利 积极权利
  • 简介:根据传统的立宪理论,宪法的约束对象是国家的公权力。现代宪法发展的趋势是宪法效力逐渐向私法领域拓展。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频繁出现非公权力侵犯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案件,这使我们有必要讨论在我国宴现宪法基本权利私法效力的必要性、条件和具体模式设计问题。

  • 标签: 宪法 基本权利 私法效力 国家权力
  • 简介: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已成为世界性的一项宪政惯例。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是落实基本权利的必然产物,是维护人民主权、建设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文章认为我国现在已基本具备了实现宪法基本权利直接效力的主客观条件,特别是法律条件;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具有现行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充分依据;我国实现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应走“先公后私、先易后难、逐步扩展”的道路;最后提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五项制度构想。

  • 标签: 宪法基本权利 直接效力 宪法法院 宪法权利 直接适用 法治国家
  • 简介:本文讨论了中国理论界关于宪法基本权利直接法律效力的观点,论述了中国宪法关于基本权利之规定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立法例的特点,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务适用宪法基本权利审判或者应当适用宪法基本权利审判的案例,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直接适用宪法基本权利审判的重要性,法律依据、程序等方面的问题,以期促进和推动宪法基本权利的司法化进程.

  • 标签: 中国宪法 基本权利 人民法院 法律效力 司法化 立法例
  • 简介:一个国家宪法文本的形成无不体现时代的烙印、主流价值观的渗入。公民基本权利的立宪发展彰显国家追求进步、追求法治的姿态。基本权利保障制度的前行也往往仰赖于宪法文本的规定或者解释,公民基本权利观念也总是在现实与文本之间寻求突变。分析我国现行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内容的表达方式,虽然不能一蹴而就地解决现实问题,

  • 标签: 公民基本权利 宪法文本 权利保障制度 主流价值观 权利观念 权利内容
  • 简介:宪法基本权利价值取向的转型是宪法基本权利变迁的基础与前提,市场经济的转型、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化以及由此带来的价值观念的多样化是基本权利价值理念转型的社会基础。在此基础上才能清理我国基本权利宪法变迁的应然方向与迫切需要完善的内容,这些内容包括:基本人权以宪法原则载入宪法后,应该完善宪法文本中基本权利的结构顺序;在扩大基本权利范围的同时,要优化基本权利体系的结构和种类;明确国家保障基本权利宪法义务,确立限制基本权利的限度,对国家权力作出适当的否定性规定,以完善基本权利的保障制度。

  • 标签: 宪法权利 价值理念 人权 法律制度 言论自由权 结社自由权
  • 简介:杨福忠在《云南行政学院报》2011年第6期上撰文《论法治视野下信访功能的定位》认为,信访权就其内容而言,乃是来源于现行《宪法》四十一条所规定的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故信访权在权利位阶上属于公民基本权利

  • 标签: 公民基本权利 信访权 宪法保障 权属 法治视野 《宪法》
  • 简介:引言1982年宪法虽然规定了广泛的基本权利,但实施却不令人满意。有学者提出,其原因在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机制不健全[1]。最高人民法院曾通过直接适用宪法的方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但引发了宪法的"立法适用说"和"司法适用说"争议。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通过停止适用"齐玉苓案"批复,在事实层面上终止了这个争议。

  • 标签: 1982年宪法 权利观 公民基本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 反思 2008年
  • 简介: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从本质看,其应当为宪法基本权利受到损害的公民提供充分而有效的救济,救济的范围不仅涵盖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还应当包括部分私人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或限制。引人关注的是一方行使其宪法基本权利却同时损害或限制了另一方的民事权利的问题,一旦我们支持了后者的权利,又会对前者的权利构成损害或限制。如何在中国现有的情况下,解决宪法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冲突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将是宪法实施的一个重要范畴。

  • 标签: 宪法基本权利 冲突 私法
  • 简介: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可以受到限制,但只有法律可以限制,此处的法律仅指狭义的立法机关按照立法程序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而非指行政机关、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并且不得是立法机关通过的决议。同理,依法治国、法治国家与依法行政中的“法”必须作狭义解释。行政法规只具备有限的“法”的属性,只在法律有明确授权或者法律根据的前提下才可以限制公民基本权利,而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则无权限制基本权利

  • 标签: 孙志刚案 宪法 基本权利 法治建设 合宪性 合法性
  • 简介:公民基本权利地位的宪法建构是当代中国相当长一段时间中必须正面直视的一个风标,关系到宪政社会路径的选择和契机。从整体上看,公民基本权利宪法的灵魂和内核;从其内容和结构上看,公民基本权利分为显性条款和隐性条款;从范式对称的角度看,基本权利基本义务的关系蕴涵丰富的辩证法色彩;从现实的角度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首先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 标签: 公民 宪法 宪政 公民基本权利
  • 简介:各国宪法基本权利中都规定国家在保障基本权利的实现方面应承担什么义务,对国家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享有和实现方面应承担什么义务、遵循什么原则没有做出规定,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系

  • 标签: 义务体系 体系完善 公民基本权利
  • 简介:建立保险公民基本权利宪法诉讼制度,首先应确立宪法的公民基本权利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直接效力,即宪法权利的司法化。而普通司法机关“违宪审查”的实践以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设置专门的委员会来保障宪法的实践,在我国并无现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 标签: 公民 基本权利 宪法 宪法诉讼 宪法适用 司法化
  • 简介:宪法作为人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通常要体现三种相互竞争的价值追求:首先,宪法旨在并且应当用于保护公民自由权,财产权及其相关制度;其次,宪法旨在并且应当用于促进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第三,宪法旨在并且应当用于促进公共参与。宪法要通过上述追求反对以下两种不同的进路:一种是传统的

  • 标签: 宪法 公民基本权利 中国 自由权 财产权 立法方式
  • 简介:齐玉苓和陈晓琪原系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初中毕业生。1999年齐玉苓通过了中专预选考试而取得了报考统招及委培的资格,而陈晓琪在中专预选考试中落选。同年齐玉苓被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录取,但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被陈晓琪领走。陈晓琪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市商业学校报到就读。1993年毕业后,陈晓琪继续以齐玉苓的名义被分配到中国银行滕州市支行工作。1999年齐玉苓在得知陈晓琪冒用其姓名上学并就业这一情况后,以陈晓琪及有关学校和单位侵害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 标签: 陈晓 商业 支行 中国银行 山东省 就业
  • 简介:适用宪法基本权利的规定保护新兴权利的问题,在国外是新兴权利保护中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方法。在我国,新兴权利保护实践有三种确认新兴权利基本权利的方式:通过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确认新兴权利基本权利身份和位阶;通过司法解释创制规范的方式将特定的利益纳入宪法上已经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从而赋予其基本权利的资格;司法机关在具体个案中创造性地扩大解释现有的宪法基本权利规范,在既有宪法规范文本含义内创造出涵括新兴权利的新面向新空间。如何通过对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的解释性操作或者其他方法实现宪法基本权利规范与新兴权利的衔接与涵摄,是一个动态发展且永无终结的进程,基于不同的宪法架构和宪法适用传统(包括禁忌),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互动需要找到妥当的桥梁。

  • 标签: 新兴权利 基本权利 宪法基本权利规范 人权条款 人的尊严条款
  • 简介:基本权利体系是现代民主法治国的核心要素之一,也是宪政得以成立的前提。在法哲学史上,对于基本权利的发生学,有两种对立的观点,那就是"权利天赋论"与"权利国赋论",哈贝马斯以主体间性和商谈论为基础建构了其沟通行动理论,并以其作为支点重构了基本权利体系,他的基本权利观可称为"权利互赋论",这种理论实现了对经典法哲学权利发生学争论的超越,进而为其重建现代性未竟之事业奠定了法律政治领域的基础。

  • 标签: 基本权利 权利互赋论 主体间性 “占位符” 沟通理性
  • 简介:宪法基本权利是构建民事权利体系的依据与基础,应根据宪法制定民法典。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宪法基本权利和民事权利共同的价值,连接宪法人格权与民法人格权共同的价值基础是人格尊严。人格权既是宪法权利,用以防范来自国家的侵犯,又是私法领域的民事权利,用以抵御来自私主体的妨害。建议民法典制定中人格权独立成编,将人格尊严置于高于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的地位。民法典人格权法应引入新兴人格权,如自己决定权、性自主权、性别权等,丰富宪法人身权利的内涵。

  • 标签: 宪法基本权利 民事权利 人格尊严 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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