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中国学术界对构建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学派”的大讨论缺乏科学哲学的指引,陷入观点之争,形不成共识。诸多观点差异的根本分歧在于国际关系究竟是一门科学还是艺术。自然主义者坚持社会世界的科学研究和社会理论的普遍性。反自然主义者则坚持社会世界的人文研究和社会理论的特殊性。在创建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学派”的争论中,自然主义者反对国际关系理论特殊性(如“中国学派”)的提法,反自然主义者则反对国际关系理论的普适性。作者认为寻求一种既具有普遍性同时也包含中国特色的国际关系理论是可能的。原因在于,理论产生包含理论建构和理论证明两个过程,理论证明遵循普遍性逻辑,理论建构遵循特殊性逻辑。理论普遍性体现在它遵循共同的证明逻辑,特殊性则体现在理论假说的创造上。由于理论假说提出是创造性过程,使得中国要素的渗入成为可能。中国人对问题的思考,必然带上中国文化与思维方式的烙印,由此提出理论假说,经由验证而成为理论学说,最终将刻上“中国”印记。基于此,创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中国国际关系理论是可能的。
简介:
简介:2007年,国际战略形势总体稳定,一些国际热点问题出现积极变化,大国战略互动更复杂、更活跃,中国外交浮现出新难题、新挑战。2008年国际战略形势将继续深度调整,某些热点地区和国家依然难以脱离乱局,但国际战略稳定的大势不会有根本变化,中国外交则在传统的地缘政治、军事和外交领域面对重大麻烦“多样化增生”的新形势。鉴此,《现代国际关系》编辑部于2007年12月6日举办“2008年国际战略形势前瞻”研讨会,特别邀请20多位专家学者在回顾2007年国际战略形势的基础上,对2008年国际战略形势进行前瞻性分析。现将研讨会主要观点辑录如下,以期有助于读者更准确地把握国际战略形势走向。
简介:在国际关系中是否存在超越国家确立、参与、同意的规则之外的标准与规范,是一个自现代国际关系产生之初就存在的争论。这种超越人定规则(实证法)的规范一般被称为自然法。从历史发展的实际经历与世界存续的理论逻辑而言,这种自然法不仅应当存在,而且也真实地存在过、存在着。国际关系中的自然法对于认识人类社会的演进规律,对于判断与规制国家的立场与行为,对于解释国家的兴衰命运,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但是,国际关系中的自然法在内容上并不是绝对的、固定不移的,而仅仅是相对的。它并不是一套精确的规律,而是一个相对的阂值;它随着时空条件的改变而不断发展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国际关系的总体结构和人们的认识进化而形成的观念集合;同时,它在实施的进程中也存在着柔性和时间延续的特征。然而,尽管国际关系中的自然法是一种相对的规则,也不能完全忽视它的存在,必须充分相信此种自然法即国际关系中的伦理道德的重要意义,才有可能摆正国家的位置,确立妥当的国际发展战略。
简介:最近几十年来,国际关系学科经历了机构的急剧增长和前所未有的知识拓展。然而,与地理学、社会学、历史学和比较文学这些邻近的学科不同,它仍然没有生成能够影响整个人文科学的“大思想”。为何会出现这一情形?对此有何应对之策?本文分三个方面予以阐释:首先,回溯了国际关系学作为政治学分支的持久性界定问题;其次,指出应依据自身学科相互关联的问题群——即(社会)多样性的重要性来重新确定国际关系学的基础;最后表明重新确定国际关系学基础如何开启了它的跨学科潜力。具体而言,“不平衡与综合发展”提供了国际关系学的“大思想”可以传播到其他学科的一个范例,因为通过把多样性的意义付诸实践,它揭示了“国际”对于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世界的因果意义和构成意义。
简介:菲律宾南海仲裁案是研究与观察国际关系法治化的绝佳素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出台,使得涉及海洋问题的国际关系与国际治理在法治化方面迈出了里程碑的一步。但是,由于《公约》在"精确性"方面有待加强、在"授权性"方面也需要进一步整合,《公约》内部蕴藏了碎片化的基因,这也使得各国在海洋关系法治化道路上遭遇暗礁。特别是《公约》十五部分有关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在缺少制衡的情况下,更可能被滥用。缔约国都应当积极地参与到《公约》的解释实践中,使得《公约》成为真正的"公器",体现最大多数国家的共识和利益,防止争端解决程序的片面利用,造成《公约》解释的碎片化和国际法治的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