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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中增设了"危险驾驶",本文从本的罪状设计、犯罪构成及司法认定几个方面予以解读,以期更加准确地理解、掌握和运用。

  • 标签: 危险驾驶 醉酒 追逐竞驶
  • 简介:近年,社会公众对嫖宿幼女争论很大。由于对象的特殊性,立法者将嫖客纳入刑法,嫖宿的本质并非是否存在金钱,而是奸淫。区分嫖宿幼女与奸淫幼女犯罪的关键在于行为模式,即是否存在有三方关系的商品交易模式。我国司法解释对本的主观要件采用主客观相统一标准,英美的严格责任更能体现时幼女的保护。刑事法律不同于民事,侧重点不同,民法侧重关系,刑法侧重对行为的处罚。社会公众对本的质疑折射的是对司法的不信任。

  • 标签: 嫖宿 交易模式 被害人承诺 明知 嫖宿幼 女罪
  • 简介:嫖宿幼女就其性质来看,实为强奸中的奸淫幼女情形,其侵害的法益主要还是包括性自由权在内的幼女身心健康。由于嫖宿幼女与强奸之间存在竞合关系,其法定刑的设置也不符刑罚目的,更有违平等保护的刑法价值观,因而刑法应当废除嫖宿幼女,将嫖宿幼女行为回归到强奸中去。

  • 标签: 嫖宿幼女 同意能力 并和主义 刑法价值 平等保护
  • 简介:出于抑制受贿犯罪发生及打击行贿犯罪本身的需要,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增设罚金刑、缩减从宽处罚的幅度等规定加大了对行贿的处罚力度。受贿犯罪本身的证明特点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决定了受贿犯罪的成功追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贿人的自愿配合,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量刑的修改势必对受贿犯罪的追诉造成消极影响。通过对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行贿量刑规定的"主动交待"、"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重大立功表现"采取一些有利于被告人的刑法解释,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行贿量刑变化给受贿犯罪追诉带来的消极影响。

  • 标签: 受贿罪追诉 行贿罪量刑 刑法修正案(九)
  • 简介:普通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是将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并且数额较大;(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须年满十六周岁;(4)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关于本,目前有许多问题不明确或存在较大的争论,实践中各司法机关办案的标准和认识不统一。鉴此,兹就其中的重点问题探究如下。

  • 标签: 普通侵占罪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 行为人 犯罪对象 犯罪目的
  • 简介:聂立泽、胡洋在《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3期撰文认为,从用我国刑法立法中的交叉竞合关系、刑法解释中的行为对象理论和刑事司法中的罪名转换规则等视角,可以探究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从立法到司法、从静态到动态的辩证关系。

  • 标签: 故意伤害罪 寻衅滋事罪 刑法立法 刑事司法 竞合关系 对象理论
  • 简介:交通肇事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本质区别是: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对危害后果是过失的,不追求,也不希望,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对危害后果是明知的、故意的,或者是放任的。两者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所谓公共安全.一般认为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也有的认为.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

  • 标签: 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罪 危险方法 过失犯罪 危害后果 财产安全
  • 简介:目前,"性贿赂"行为伴随财物犯罪而普遍存在,其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鉴于"性贿赂"的特殊性和司法实践的不可操作性,"性贿赂"还不宜纳入刑法范畴.对这一问题,我们应当理性地去看待,不能盲目的把一个本应由道德调整的社会行为让法律过度介入,否则将有悖于现代法治的原则.

  • 标签: 贿赂罪 质疑
  • 简介:本市某区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指控K公司广州营业部经理张某,利用其主管单位工作的职务便利,采用虚设销售环节、截留利润的方法,侵吞单位公款75万元。检察机关认定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张某的职务证明、K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书、证人证言、书证材料、审计报告和张某的供述。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我

  • 标签: 检察机关 《刑法》 贪污罪 刑事责任 中国 辩护律师
  • 简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分别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在司法实践中,两的客观表现形式极为相似,在办案当中不易区别,容易混淆。为在今后的办案中能正确区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准确定性,笔者联系自身在办案实践中的一些体会,浅析两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与大家共同探讨《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是虚报注册资本: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

  • 标签: 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假出资罪 抽逍出资罪
  • 简介:危险驾驶行为入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对维护交通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如何认定危险驾驶,如何区分危险驾驶与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对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款的理解,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醉酒驾驶只要符合醉酒标准就应当一律入;同时,虽然危险驾驶与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都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它们在犯罪构成的其他方面还存在不同;而法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就是依法定刑较重的罪名处罚。

  • 标签: 危险驾驶罪 交通肇事罪 司法认定
  • 简介:<正>2004年5月下旬,一位读者给本刊打来电话,反映了这样一个情况: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城郊信用联社原主任吕彭令在职期间,在为哈尔滨中翔化工经销有限公司,办理380万元货款过程中,于1997年9月15日,非法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祥给其的10万元人民币。经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以被告人吕彭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冶权利二年。案件一审后家属分别

  • 标签: 行贿罪 法定代表人 平房区 行贿犯罪 受贿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
  • 简介:新闻型敲诈勒索的特点是涉案数额巨大、影响更为恶劣且易于成功。新闻型敲诈勒索与一般敲诈勒索在威胁来源、行为方式、犯罪主体、被害主体等方面存在着不同。当新闻型敲诈勒索与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难于认定时,可以从犯罪主体是否具有特殊身份、不利信息是否真实、加害人是否主动索取财物、被害人交付财物是否自愿等方面进行区分。当新闻型敲诈勒索与诈骗难于认定时,可以从加害人的索财方式和被害人交付财物的意愿等方面进行区分。

  • 标签: 新闻敲诈 构罪特点 犯罪构造 区分
  • 简介:我国现代立法承认匿名举报的法律效力,以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使和政治沟通渠道的畅通,但不提倡采取匿名的方式。古代对匿名举报,也即'投匿名文书告人'现象一直持否定态度,自秦汉以至明清都确定为罪名,予以严厉制裁。古代立法为何会做出此种规定,所蕴含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不但值得探究,而且可以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 标签: 投匿名文书告人罪 告奸 投贴 匿名举报
  • 简介:对550件盗伐林木案件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盗伐林木案件多发生于经济落后、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被告人多为农民、文化程度低,多为个人犯罪,主要犯罪动机为谋财、认罪态度普遍较好,但上诉被告人对林业司法鉴定信服率低;案件审判质量高,平均惩罚力度较低,刑罚辅助措施适用较少;司法实践中将盗伐枯死木认定为盗伐林木.我国应当将“枯死木”、“盗伐”和“森林”等概念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降低非法运输、收购盗伐林木的起点,在司法实践中推广非刑罚措施的适用和合理的适用罚金刑.针对盗伐林木案件高发地区重点防治能够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

  • 标签: 盗伐林木罪 环境犯罪 实证研究
  • 简介:近年来,各地抢劫和转化型抢劫多发。尽管1997年《刑法》第269条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界定了适用《刑法》第269条的法定条件,但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尽一致甚至是截然对立的见解和做法,从而使之成为抢劫的理论和实践中的又一个重要而疑难的问题。在适用《刑法》第269条时,笔者认为先行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构成犯罪。从刑法理论和罪刑协调的角度考虑,笔者建议将《刑法》第269条修改为“以盗窃、诈骗、抢夺手段实施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标签: 刑法 转化型抢劫罪 适用条件
  • 简介:全面禁毒是我国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所采取的一贯立场,现有法律已将为吸毒者提供吸毒场所的容留吸毒行为规定为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的目的之一是非法消费毒品,法律也规定为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将吸毒行为也规定为犯罪,就会失去法律规范内部的协调统一,也有悖于运用刑罚全面禁毒的立法精神。从反毒品国际合作的角度来看,把这类行为规定为犯罪,也有助于国际社会的反毒品合作,促进国内的全面禁毒。

  • 标签: 禁毒 法律 立法 吸毒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