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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受贿犯罪屡禁不止与行贿犯罪猖獗有直接的关系,而司法实践中,两者受查处的比例却相差悬殊。其原因即在于立法和司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行贿案件和受贿案件立案数额标准不同、主观方面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的瓶颈效应、对行贿犯罪的刑罚措施不合理、行贿犯罪取证困难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在立法和制度方面不断完善,如取消主观方面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大力适用罚金刑、推进体制改革、完善举报制度等,以更好地预防行贿犯罪,从而切断受贿之源。

  • 标签: 行贿 受贿 不正当利益 罚金刑 资格刑
  • 简介:在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新形势下,司法机关应当注重对行贿案的查处工作。近年来,审判机关依法审理了一大批受贿案件,不少受贿犯罪分子被判以重刑或极刑。然而,受贿犯罪活动并无收敛,有的仍很猖獗和严重。这里有许多复杂的因素,其中对行贿犯罪分子的惩处软弱无力,是一个

  • 标签: 行贿犯罪 受贿犯罪 受贿案件 行贿罪 惩治腐败 国家工作人员
  •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犯罪做了修正。在刑事政策、刑法机能、刑罚目的与立法技术上都有一定程度的转变。从"重受贿、轻行贿"转变到"行贿、受贿并重处罚"的刑事政策,更侧重于刑法的社会保护机能,表现出预防性的立法目的以及抽象与具体兼顾的立法技术。在理论与规范的层面上,本次修法也与刑法教义学有一定的抵牾。

  • 标签: 《刑法修正案(九)》 行贿犯罪 刑事政策 立法技术 刑法教义学
  • 简介:应当重视并严惩行贿犯罪张年庚行贿罪是指行为人或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作为受贿罪的“挛生兄弟”,同样是经济领域中的一种严重犯罪,从某种意义上说,其社会危害...

  • 标签: 行贿犯罪 受贿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 行贿罪 贿赂犯罪 补充规定
  • 简介:【案情】戴某系A市B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朱某1998年至2001年间任A市所辖县级市副市长。1998年,因朱某打算在A市购买B公司所有房屋而经人介绍与戴某相识。戴某出于与朱某搞好关系,便于以后请朱某为其公司承接工程项目帮忙的目的,分别于1998年、2000年决定由B公司两次为朱某支付房款25万余元、37万余元。2001年,朱某调任至A市某区任常务副区长,后又任区长、区委书记。

  • 标签: 追诉期限 行贿犯罪 公司负责人 1998年 2001年 单位
  • 简介: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行贿犯罪查处难的现实困境,大量行贿人没有受到法定的刑事追究。一方面是由于立法规定的“不正当利益”的主观要件难以把握,无法查处向国家工作人员“身边人”行贿的行为;另一方面由于贿赂犯罪的隐蔽性和侦查手段的落后性,侦查部门不得不过分依赖行贿人的言词证据以打击受贿犯罪,存在着司法利益上的交易。破解这种困境,一是要取消“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将向利用影响力受贿人行贿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增加犯罪成本;二是要构建特殊的贿赂犯罪证据规则,提高侦查水平,减少对行贿人言辞证据的依赖。

  • 标签: 行贿犯罪 查处难 思考
  • 简介:有人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比喻成招标工作的“安全阀”、“排污管”、“防护网”,的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启动以来,在查询“关卡”上,确实对招标工作大有助益,让不少有行贿犯罪“前科”的投标企业,止步于招标采购大门前。然而在这一“严密”的筛查大网下,仍有部分漏网之鱼,堂而皇之地登上了中标人的宝座。

  • 标签: 行贿犯罪 中标人 前科 档案查询 招标工作 投标企业
  • 简介: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界分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两罪的区分应遵循意志属性—资金来源—利益归属的进路来判断。从立法沿革及司法实践来看,行贿罪不正当利益要件不可或缺,且其外延呈不断扩大的趋势。无论在主动行贿还是在被索贿的情况下,"谋取不正当利益"都是主观要素而不是客观要素,被勒索而给予财物的也应当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要素才可能构成行贿罪。经济行贿只能发生在平等的经济往来中而不是在经济管理过程中,且不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构成要件,但要以违反国家规定为构成要件。

  • 标签: 行贿罪 单位行贿罪 “谋取不正当利益” 主观要素
  • 简介:行贿犯罪作为一种腐败现象,其社会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由于转轨时期的特定条件,行贿犯罪有了新的动向,出现了有组织行贿犯罪的新情况,此类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引起法学界和执法机关的高度重视。笔者试就有组织行贿犯罪及预防作初步探讨。一、有组织行贿犯罪的概念和特征所谓有组织行贿犯罪,是指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有多人参与,有组织分工,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实施行贿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特征:1、犯罪组织一般由三人以上参加,有组织者、决策者、具体实施者,甚至还有专门掩护者。2、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如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后获得的经济利益等。

  • 标签: 行贿犯罪 社会危害性 经济利益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犯罪组织 打击力度
  • 简介:行贿是引发受贿犯罪的温床,加强对行贿犯罪的研究对从源头上遏制受贿犯罪有重要意义。“不正当利益”包括非法利益和非法提供的帮助或方便;行贿行为有典型行贿和经济行贿,构成犯罪均需达到一定数额或情节严重;行贿的内容应从财物发展为财物和非财产性利益;“从宽处罚”的特别规定应适用于所有行贿犯罪行为。

  • 标签: 行贿犯罪 立法完善 司法认定
  • 简介:可以考虑将行贿人一并立案目的使行贿人在检察机关的控制下,  1、行贿案件立案传唤少,将受贿人、行贿人以共同犯罪一并立案

  • 标签: 存在问题 查处行贿 犯罪存在
  • 简介:现今行贿犯罪立法显现出构成要件要素冗余、刑罚结构失衡、刑罚厉度不足等特性,无不表明我国的行贿犯罪治理深受消极治理主义影响。有限的司法资源面对不可估量的行贿犯罪黑数和存量,已呈捉襟见肘之势。为打破治理效果疲弱之僵局,学界涌现出截然不同的观点流派,一是倡导行贿犯罪出罪化与免责化,二是以积极治理主义为指导惩治行贿犯罪。审慎取舍的积极治理主义的主张,对未来行贿犯罪立法体系建构意义非凡。

  • 标签: 行贿犯罪 消极治理主义 出罪化 免责化 积极治理主义
  • 简介:行贿犯罪危害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但目前司法机关对行贿犯罪的惩处具有明显的宽缓特征,这不利于对贿赂犯罪的遏制。为此,应当进一步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注重对行贿人的财产罚,增设行贿犯罪违法所得追缴制度与罚金刑,建立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对接机制,以切实有效措施惩处行贿犯罪

  • 标签: 检察机关 行贿犯罪 惩处 路径
  • 简介:年初以来,都安瑶族自治县检察院预防局为方便外地群众和企业查询人,开通微信预约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由于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得到了企业和个人的一致好评。据悉,该院目前共出具行贿犯罪告知函1168份。有80%系通过微信预约查询。

  • 标签: 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人 预约 都安县 检察院 自治县
  • 简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于预防职务犯罪特别是贿赂犯罪,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等具有积极意义。但作为一项新的探索,还存在很多局限性,亟需进一步完善。

  • 标签: 行贿犯罪 犯罪档案 存在问题 完善建议
  • 简介:本文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剖析,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责任三个方面对单位行贿犯罪中继任者的行为能否构成犯罪进行探讨。以期更有利的打击该类犯罪

  • 标签: 单位行贿犯罪 继任者 不正当利益
  • 简介:我国目前对行贿犯罪的刑罚处罚过轻,并且缺乏处罚的一致性,特别是在商业贿赂犯罪中,多次行贿行贿数额巨大以及项目投资、建筑系统等重要领域的行贿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轻刑化不足以抑制行贿犯罪的滋生。因此,我国立法上有必要规定,在商业贿赂犯罪中,严重的行贿犯罪应该与受贿犯罪刑罚处罚一致,即特定情形,比如商业领域中,主动行贿、多次行贿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受贿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当,甚至其危害性严重于受贿犯罪的情形下,行贿犯罪与受贿犯罪在法定刑的量刑档次上应该是相同的,然后根据各自的量刑情节在该量刑档次中进行刑罚处罚。

  • 标签: 行贿犯罪 受贿犯罪 处罚一致性 商业贿赂犯罪
  • 简介:近日,南川区院在受理重庆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过程中,查出投标公司中某工作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随即取消了该公司投标资格。这是南川区院自2009年以来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出的第3起该类事件。因代理南川区三南铁路金佛安置房工程招投标事宜,重庆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南川区院申请查询报名投标的4家投标单位及人员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南川区院接到申请后,立即在检察机关内网上进行了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数据库数据联网互查。查询中发现参加投标的重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陈某某于2002年至2006年担任该公司项目经理期间,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南川区院及时将查询结果告知监察局、发改委、建委、财政局等监督部门和申请查询单位后,一致同意取消该公司本次投标资格。

  • 标签: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投标资格 公司 南川 国家工作人员 工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