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幸福不仅是个人的心愿,也是城市管理者的执政目标之一,因此,对于城市中普遍存在的通勤时间过长所带来的心理影响研究十分必要。本文采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考察了通勤时间对于个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通勤时间对于个人幸福感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随着个人通勤时间的增加,个人幸福感也随之降低。通勤时间与生活满意度也同样呈现显著的负相关,这也证明了结论的稳健性。通过进一步考察通勤时间负面影响的异质性发现,通勤时间对幸福感的影响在不同社会群体间存在差异,对于个人收入高、教育程度高、家庭收入高的居民而言,通勤时间所造成的负面心理影响更大。因此,政府应重视通勤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并致力于提高交通效率。
简介:1935年11月,中共中央颁布《西北中央局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对"陕北肃反"进行处理,认为"陕北肃反"是"必要的"和"正确的"。这使"肃反"受难幸存者继续遭受政治歧视和组织排挤,造成"陕北肃反"长期存在争论。延安整风期间,中共中央领导召开西北高干会重新审查"陕北肃反"问题,出台《中共中央关于一九三五年陕北(包括陕甘边及陕北)"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指出"陕北肃反"不仅"完全错误",而且是"革命的罪恶",处理了对"肃反"负有重要责任的朱理治、郭洪涛等人。但是,西北高干会并未能平息当事人关于"肃反"的争论。七大后,中共中央又召开西北历史座谈会重申和再次肯定西北高干会关于"陕北肃反"的结论。"高饶事件"后,西北高干会关于"陕北肃反"结论受到冲击。随后,中共中央对"陕北肃反"结论做了修订,减轻了朱理治、郭洪涛等人在"肃反"中的个人责任。"文革"后,"陕北肃反"争论再次爆发。1983年,在"五人小组"的主持下,通过《五人小组对于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的分析和方针》,进一步解决了"陕北肃反"存在争议的具体问题,基本上肯定了西北高干会关于"肃反"的定性和主要结论。纵观从西北高干会到中共中央"五人小组"历时近半个世纪处理"陕北肃反"的历史,虽然在某些具体问题上,"陕北肃反"相关当事人和研究者等至今仍然存在一些分歧,但从总体上看中共中央对"肃反"的处理结论已经越来越接近历史真相。"陕北肃反"长期存在争论与中共党内不同时期现实政治斗争,尤其和高岗问题有密切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