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我国已有很长的历史。我国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始建于五十年代初期,按不同行业和工种实行以八级制为主的多级考核;到七十年代后期已形成了有近9000个工种的多种等级制并存的庞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体系。尽管这一体系在历史上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它越来越不能适应中国经济发展与改革的需要。1988年以来,劳动部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工作,将原八级制为主体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修订为以初、中、高三级制为主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并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技师和高级技师。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颁发了《工人考核条例》,为劳动者
简介:一、技能和技能的价值现代社会的各种职业都需要“手脑并用”的人。既善于动脑,又善于动手,这种实际思考和实际操作能力我们称谓“应知”、“应会”的能力,养成这方面一系列有关品质,是职业训练中的重要目标。人的职业活动,总是由许多有意动作和认识过程组成的。职业技能是在职业活动中,运用专业知识、经验,通过反复练习或实践而形成的复杂的操作系统或行为模式,它分为动作技能(操作技能)和智力技能(认识技能或心智技能)。动作技能是一系列实际动作,以合理、完善的程度构成的操作活动方式,如车、钳、焊、电工、驾驶等;智力技能是用感知、记忆、想象和思维等认识活动的方式,如营业员的心算、美工构思、兽医诊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