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开展高等学校学科评估的关键是建立科学的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背景下,探讨高等学校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可以有效地监测我国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成效,帮助高等学校了解学科建设的优势和不足,提升学科竞争力,为我国高等学校学科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理论借鉴和实践指导。在立足中国高等教育国情的基础上,遵循"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以客观评价为主"的指标体系构建原则,引入平衡计分卡(BSC)和全面质量管理(TQM)作为理论依据,交叉考虑定量和定性指标,构建综合性的高等学校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以适应不同学科门类和层次的学科评估。该指标体系由4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50项三级指标构成,较为全面、系统地涵盖了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职能。具体而言,该指标体系的财务维度指标包括建设经费和科研经费;客户维度指标包括学科声誉、获奖专利和就业深造;内部业务流程维度指标包括教师队伍、平台构建和科研建设;学习和成长维度指标包括学科层次、学生结构和基础环境。高等学校学科评估可以借鉴PDCA循环管理思路,通过PDCA循环把学科建设的各个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促进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简介:科学立法离不开及时有效的法律评估,而要对法律进行有效的评估,就需要一套完备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体系成为提升立法评估水平与质量的关键因素。法律影响评估指标体系旨在建立一套容纳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的测度指标,测算法律可能产生的收益与成本,从而使法律评估更具操作性、客观性与精确性。法律影响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需认真区分不同的时限、地域和法域,从而明确指标体系适用的基本时空维度。法律影响评估指标体系的提出,对于当下全面推进我国的立法水平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