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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们应将其行为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第一、行为人在抢夺时或者为了实施其他犯罪而携带了凶器,要准确把握携带凶器抢夺中的携带行为

  • 标签: 凶器抢夺 定罪研究 抢夺定罪
  • 简介:悔罪一般在量刑和行刑阶段发生作用,悔罪悔的是“已然之罪”,所以悔罪是属于罪后情节。而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定罪情节只限于罪中情节,而罪后情节出现在犯罪发生之后,本身脱离了犯罪构成要件,不可能属于定罪情节。所以原则上,罪后情节是作为量刑情节存在的,通过犯罪行为人的罪后行为影响犯罪行为危害及其程度,表现其对自身犯罪的态度,体现其主观恶性的程度,从而影响具体量刑。那么悔罪对于定罪的作用何在,从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条款入手,可以理解为悔罪情节在定罪阶段起到的出罪效果,此外,司法实践中还出现了因考量悔罪表现而酌定不起诉的案例等等,因此,通过对于刑法中悔罪问题在定罪阶段的作用,是影响“预防刑”的重要情节。系统而深入地研究定罪阶段的“悔罪”的刑法意义,是刑法体系完善的必然趋势。构建科学且规范的悔罪机制,并合理地适用于司法实践,是刑罚目的的内在要求。

  • 标签: 定罪 悔罪 情节 人身危险性
  • 简介:摘要职务侵占罪是是我国制定第一部刑法时未规定的罪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变化,旧的刑法无法解决社会生活中新出现的法律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在1997年将公务侵占罪演变成职务侵占罪。司法实践中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利用十分频繁,虽然在法理上区分明显,但是在实践中任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 标签: 职务侵占罪 利用职务上便利 虚拟财产
  • 简介:犯罪数额问题是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对许多犯罪行为的定罪与量刑都有着重要意义。从性质上分析,犯罪数额可分为起定罪作用的犯罪数额和起量刑作用的犯罪数额,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应结合刑法的基本理论,对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犯罪数额进行准确地认定。

  • 标签: 犯罪数额 定罪 量刑
  • 简介:嫌疑人推责2010年5月,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大连东方服装厂厂长李庆福在任职期间,有将丁厂持有的股份予以变卖侵吞的行为。中山区检察院据此线索展开调查,发现李庆福与一个叫谢广德的人签汀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

  • 标签: 人民检察院 定罪 追逃 股权转让合同 2010年 群众举报
  • 简介:村民詹某请被告人周某为其代写一份婚约财产纠纷诉状,并预付周30元报酬。后詹因纠纷已解决,便告诉周不用写诉状了,并要周退还30元。周表示钱已用完,答应过几天退钱。詹第二次找周要钱,周仍说没有,要詹再等一天。一天傍晚,詹再次到周家要钱,周仍答复没有,还要詹等一天。詹提出:没有钱要拿点东西。周便拿出一块已坏的孔雀牌手表给詹。詹见上紧发条后表仍不走,便对周说:“你的是一块

  • 标签: 财产纠纷 孔雀牌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刑法意义 伤害行为
  • 简介: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 标签: 判决裁定 拒不执行判决 相关问题
  • 简介: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 标签: 判决裁定 拒不执行判决 相关问题
  • 简介:论前科的定罪价值林维一我国法律对于前科并无明确规定,学者对此主要有六种主张,即:1.历史污点说。即前科是指历史上因违反法纪而受过各种处分的事实;2.累犯事实说。指因犯罪而受到刑罚处罚并足以构成累犯的事实;3.折衷说。认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已执...

  • 标签: 人身危险性 社会危害性 行政处罚 劳动教养 判处刑罚 刑事处罚
  • 简介:中美在犯罪的界定、犯罪的构成、定罪的证据要求以及定罪程序和运作方式上均有明显的不同,美国的定罪机制有其先进的一面,我国的定罪机制有固有的缺陷,美国的做法对我国定罪机制的完善有借鉴意义.

  • 标签: 中美 定罪机制 比较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司法解释首次明确电信诈骗的定罪标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可以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标签: 定罪标准 诈骗罪 电信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若干问题
  • 简介:就证据对于案件的事实的证明关系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凡是能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某一证据为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必须和其他证据联系在一起才能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①]

  • 标签: 直接证据 证据定罪 驳直接
  • 简介:<正>类罪名是法律规定的一类犯罪名称的简称。我国刑法分则把犯罪分为八大类,相应地也就规定了八个类罪名。即:反革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婚姻家庭罪,渎职罪。每一类犯罪中又有若干具体犯罪,因而也就有与之相适应的具体罪名,

  • 标签: 危害公共安全罪 具体罪名 反革命罪 犯罪 公民人身权 定罪
  • 简介:<正>案情:湖北某县下乡知识青年王波与赵田,平时好逸恶劳,表现不好。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晚,王、赵及同伙共五人,身带提包、钳子等作案工具,到邻队社员秦先盛家偷鸡,经事先商议,王动手偷鸡,赵和其他三人“望风”,王并交给赵一块砖头,要赵注意屋内动静,严加监视。王正在偷鸡时,秦开门出来小便,赵即将砖头朝秦砸去,击中秦的头部,秦即倒地,流血不止。王、赵等人偷鸡五只,仑惶逃走。秦被送医院急救,经检查:头部前额成开放凹陷性骨折伤。对上列案例定罪有三种不同意见:一说构成伤害罪,一说构成抢劫罪,一说不构成犯

  • 标签: 抢劫罪 适用刑法 作案工具 数额较大 犯罪行为 不负责任
  • 简介: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对醉驾案件不能、不敢、不愿、不善出罪的现状,本文认为,应当从抽象危险犯的犯罪构成入手,分析醉驾案件的入罪标准,并通过对关键证据的审查,找到醉驾行为出罪的四种系统路径和方法。包括:构成要件符合性实质审查出罪、违法阻却事由出罪、责任阻却事由出罪、关键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出罪。醉驾案件出罪后,当下可权且按照"再次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适用行政处罚。从长远看,建议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予以完善,以实现对醉驾行为刑罚与行政罚的有效衔接。

  • 标签: 醉驾 抽象危险犯 犯罪构成 出罪
  • 简介:在毒品犯罪量刑之中只以数量而不以其纯度作为定罪处刑的依据,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于毒品犯罪的"严打"精神,但在实质上确有不公。从毒品这一重大社会问题治理的长期性和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来看,此等规定也稍显不足。毒品的纯度和数量均是重要的犯罪事实,毒品纯度应成为毒品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应针对不同类别的毒品,确立毒品换算表,确立毒品种类、数量、纯度等与毒品犯罪量刑的关系,以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对《刑法》第357条的规定进行修正,以维护刑罚的公正性。

  • 标签: 毒品犯罪 毒品纯度 定罪量刑
  • 简介:摘要为了有效地打击贪污贿赂犯罪与恐怖活动犯罪这类重大犯罪案件,新刑事诉讼法增设了未定罪没收程序。从立法背景与目的、整个诉讼过程、诉讼标的、与犯罪事实的关系以及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的规定个角度来看,未定罪没收程序归为刑事诉讼程序更为合理。作为一项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刑事诉讼程序,未定罪没收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证明标准——证据优势;作为一项针对特殊案件类型的刑事诉讼程序,未定罪没收程序应适用特殊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证明责任部分倒置。实践中该程序要得到有效适用必须解决案件类型范围与涉案财产范围的认定的难题。

  • 标签: 未定罪没收程序 刑事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 证明标准
  • 简介: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尽管是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伪陈述的也不能定伪证罪,如何区分包庇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 标签: 冒名顶 案件定罪 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