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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制造商因生产出品质上有缺陷的食品药品,造成消费者伤亡事故,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三种:其中因对原料商等其他分工者监督不严而过失生产伪劣食品药品或者因对消费者保护不周而使得消费者不正当使用食品药品,进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分别涉及到制造商对其他分工者的监督义务、制造商对消费者的保护义务,在制造商刑事责任认定的问题上更为复杂,也是理论上应当关注的焦点。制造商和原料商等其他分工者的关系中,制造商对原料商等生产链条中的分工者存在着监督义务,但是该监督义务可以透过刑法上信赖原则的介入而减轻。而在制造商和消费者的交往关系中,制造商负有严密保护消费者安全的注意义务,无适用刑法上信赖原则而减轻制造商注意义务的空间。

  • 标签: 食品 药品事故 监督义务 信赖原则
  • 简介:食品的范围除应以我们日常的生活经验判断外,还应当考虑行政法规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之间是一般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依行政法规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属于食品原料的范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法条竞合关系,不应比较两罪的量刑轻重,而应当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一特殊罪名论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两罪的区分关键在于客观上投入毒害性物质行为是否发生在食物的生产过程中。对违法研制、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的非食品原料或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等行为的定性,应当依照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罪名。可以考虑增设研发、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添加剂罪。

  • 标签: 食品安全犯罪 非食品原料 犯罪竞合 帮助行为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该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又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时该法在第一百三十五条还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这就从宪法角度明确了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的方式。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依法治国,就离不开法律监督,尤其是要对诉讼活动中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基本职能就是通过自身的执法活动来监督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遵守和执行法律,确保国家法律能准确有效地得以统一实施。刑事检察监督作为检察监督中最突出的内容在整个检察监督体系中具有明显的可操作性和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试图结合司法实践从刑事检察监督的地位、履行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进行简要论述,以期抛砖引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也就是说,整个刑事诉讼活动都是刑事检察监督...

  • 标签: 法律意义 监督法律 试论监督
  • 简介:<正>1991年4月9日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诉讼监督作出了几条具体的规定。它标志着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行政、民事三大诉讼全面监督已经开始起步。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是中国检察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有必要对现阶段民事诉讼监督的具体属性及特点,如何实施和前景作些

  • 标签: 最高人民检察院 诉讼监督 法律监督 人民法院 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简介:随着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逐步推行,轻刑化的刑罚原则会逐步确立,为使轻刑化刑罚原则能真正被长期受刑罚报应观念的民众所接受,合理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配合至关重要,它体现了国家对被害人权利的保障,是社会和谐、司法文明的象征,研究它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尤为重要。

  • 标签: 刑事被害人 国家补偿 实体正义 和谐 构想
  • 简介:<正>五、全面奠定法律监督的理论基础从1921年至1923年,列宁先后发表了《关于工农检查院的任务、对任务的理解和执行问题》,《关于副主席(人民委员会和劳动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工作的决定》,《论双重领导和法制》,《司法人民委员部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任务》,《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演说》,《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宁肯少些,但要好些》等重要论文和报告。在这些论文和报告中,列宁对于加强革命法制和改善国家机关的工作给予特别的关心和注意,集中

  • 标签: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 列宁 无产阶级专政 理论研究 人民委员会
  • 简介:检察机关的地位及检察权性质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关系到检察机关在国家机关的角色功能定位及作用的发挥。检察权是具有独立属性的国家权力,检察机关的定位及其检察权的属性是在宪政体制下的制度安排。在强化检察权独立行使的同时,加强对检察权的权力制约和权利监督是进一步完善检察制度的重要方面。

  • 标签: 宪政制度 检察权 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 简介:诉讼监督的价值目标在于通过个案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促使行政权和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以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结构特征为"点线面结合、三位一体"。诉讼监督价值目标的实现应当遵循监督的合法性、措施的完备性与功能协调性。

  • 标签: 法律监督 关系范畴 价值追求 权力监督
  • 简介:目前,我国建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经济条件、理论基础、实践准备等各方面的条件都已具备,通过立法建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鉴于我国国情,在立法技术上应采取:被补偿对象特定化,补偿资金来源综合化,补偿条件规范化,补偿程序制度化,采取裁定机构与支付机构相分离的方式对补偿金进行管理

  • 标签: 刑事被害人 国家补偿 立法构想
  • 简介:强化侦查监督权一直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内容。而刑事侦查监督权的有效运行,取决于完备、高效的刑事侦查监督机制。必须把侦查监督机制放在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系统中,厘清刑事侦查监督机制的基本内涵、构成要素、运行原理及基本途径,在此基础上探讨构建侦查监督机制,强化侦查监督权。

  • 标签: 侦查监督权 侦查监督机制 侦查监督手段
  • 简介:强化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是新一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点内容。有法可依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前提。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强化,首要的问题是架构法律监督立法体系。在再次修订刑事诉讼法时,应充分吸,钠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的相关内容。

  • 标签: 刑事审判 法律监督 立法体系 架构 检察机关
  • 简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和履行职责的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权,人民检察院应当也必须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但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检察职权所作的表述,与宪法的规定却不尽一致。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其法律监督职能仅仅体现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到目前为止,刑事诉讼法仍为唯一的一部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程序法。如果对刑事诉讼法中检察机关行使职权的规定稍加分析,不难发现,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所处的实际地位以及所能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法律监督者的身分并不相适应。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有人把“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责比喻为刑事诉讼的三道工序。这个比喻生动贴切地说明了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现状。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负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对刑事审判活动和刑事判决的执行实行监督;负责贪污、贿赂案件和国家工作人员读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即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刑事案件公诉权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据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的内部机构被大致地划分为二个部门──履行公诉职能的刑事检察部门和履行侦查职能的自侦部门。公诉权和职务犯罪侦...

  • 标签: 应当重新 法律监督权 监督权应当
  • 简介: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以来,立案监督制度发挥了较为良好的功能和作用,维护了司法公正。但立案监督制度本身存在的法律条款粗疏简略、立法规定刚性不足等问题使立案监督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运行得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在刑事立案和立案监督中设置的业务目标考评指标使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产生了利益性冲突,由此而使双方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出现了刚性的抵触乃至柔性的对抗。因此,有必要对立案监督制度进行全面的改造。应从规范执法的角度出发,从立法上完善立案监督制度,建构以质量为中心的立案监督考评体系。

  • 标签: 立案 立案监督 业务目标考评 利益冲突 机制确立
  • 简介:法官庭外调查权作为审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受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但我国法官庭外调查证据缺乏有力的制约,导致庭外调查权在实践中运行得较为混乱,因此应对监督体系进行重新构建。构建监督体系的前提是保障检察机关在庭外调查时的到场权,以便检察机关采取确认违法、建议处分违法法官及提起抗诉等措施对法官庭外调查权进行有力的监督

  • 标签: 庭外调查权 审判权 法律监督
  • 简介:对刑讯逼供问题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公诉环节的重要职责,但实践中监督不力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需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科学、规范、明确的监督刑讯逼供的检察工作机制。首先要完善调查机制,拓宽发现刑讯逼供线索的渠道,规范调查程序;其次要完善制裁机制,健全包含程序性制裁措施和实体性制裁措施在内的制裁措施体系,强化制裁力度,规范制裁程序;第三要完善认定机制,正确把握刑讯逼供的构成要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建立分阶段、有层次的证明标准体系;第四要完善综合监督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对侦查过程中涉及刑讯逼供的普遍性、类型性问题的监督能力。

  • 标签: 检察监督 公诉 刑讯逼供 工作机制
  • 简介:加强对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的保障是刑事司法发展的趋势。在我国立法和法律的具体适用过程中,刑事被告人的权利得到了比较充分的重视与保障,而刑事被害人的权利却缺乏重视与关注。被害人由于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经济困难,进而影响社会安定和谐。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可以弥补现有制度的缺陷,有效保障被害人的权利。

  • 标签: 刑事被害人 国家补偿 公平正义
  • 简介: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机器。其中,刑事审判监督职能作为检察机关一项具体的职能,是刑事诉讼这根链条上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内容。1996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于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审判监督职能有了一定的补充与完善。本文拟从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本质特征,结合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对审判监督需要改革、完善之处作些探讨。一、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性质与地位刑事审判活动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司法活动。为了保障刑事审判活动依法进行,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对刑事审判活动设置了严密的监督机制,其中包括党的领导与监督、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自上而下的监督、检察机关专门的法律监督,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等。本文所论的刑事审判监督,专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审判的专门法律监督,即人民检察院为了保障刑事法律正确实施,而依法对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和审判机关所作的裁判是否正确所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这一概念至少包涵以下四层含义:(1)刑事审判监督的主体专指我国各级检察机关。(2)监督的对象及于刑事审判过程中的一切诉讼主体,包括参与刑事审判的国家机关,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 标签: 审判监督职能 检察机关审判监督 论我国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