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三、教育行政规定瑕疵的治理教育行政规定作为政府领导管理教育活动的直接依据,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仅行使"管理"、且只管理教育"行政工作".哪些为地方政府有权管理的教育行政工作,本文以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教育局三个纵向的教育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规定为例
简介:本文探讨了我国大学行政化问题的现状、趋势、困惑,并提出了去行政化的相关对策。
简介:文章抛弃以往仅仅在教育学对高校去行政化问题的研究视角,而代之以行政学视角的考量。首先,从行政学最新理论出发,对高校行政化倾向进行学理性解析;其次,分析行政化倾向的弊端与不足;最后,形成文章的试探性结论。
简介:大多数持"去行政化"观点的思考主要从大学教育的本质和思想出发,本文从高校行政与行政化的内涵出发,探讨了高校行政的目标及其与学术的合力关系,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提出一些"去行政化"改革的建议。
简介:我国高等学校的行政化主要表现为政府对高等学校的行政控制和高等学校内部的行政化管理体制二者之间的相互结合.它是政府干预、市场竞争以及学术共同体缺失等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要改革高等学校的行政化问题,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放权,也不能片面诉诸以学术权力取代行政权力,而是应当在尊重教育自身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则的前提下,创新体制环境,从调整政府与学校关系、改革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和培育专业自主精神等方面,创建一个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学术自由为核心,以大学自治为形式,以自我负责和社会控制为保障的体现公共性的现代大学制度。
简介:依托一份对某重点大学百名教授的问卷调查,分析其对教师发展的影响,针对不同教师的学科背景差异、文化因素、制度因素、现实因素等,探讨这种现状对高校教师品质的影响,如影响教师的职业忠诚度和学术的发展;不利于教师高水平创新成果的产生;阻碍了年轻教师的发展;影响了教师的身心健康等等。
简介:学界关于行政信访制度的激辩重心已经从存废之争转为优化之争。中国行政信访制度的存在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社会土壤,行政信访制度的法制化进程不应脱离社会的实际而随意跨跃式前进。应当针对行政信访制度的独特纠纷解决机能,作司法化和非司法化并行的双轨制设计。
简介:首先分析了行政复议司法化的理论内涵,并说明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非司法化的具体表现及其弊端,说明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进行司法化改革的必要性,最后提出了促进我国行政复议制度重构的一些设想以及具体的方式方法。
简介:高等学校的行政化源于建国初期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高等学校成为政府的附属物,与政府构成内部行政法律关系。高等学校去行政化不能依靠政府权力下放实现,只能通过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构,取得行政权力、政治权力和学术权利之间的平衡。其主要措施是通过构建新型董事会,为政治权力找到正确归属地,平衡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利。
简介:高校“行政化”包含政府以行政的方式管理高校以及高校内部管理高度行政化两个方面。高校“行政化”势必会导致大学自主权虚化,学术本位不彰。而目前正在推进的大学章程制定,旨在重新定位高校与外部权力的关系,落实办学自主权,理顺高校内部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因此,以大学章程的制定为契机来去除大学时行政化,不失为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
简介:大学行政化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已成为高校办学的瓶颈所在。地方高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校管理体制"去行政化"的背景下,如何实现管理队伍的职业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地方高校管理队伍职业化的重要性出发,探讨了存在的问题及职业化建设的路径。
简介:大学行政化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院校的一部分,也应该对去行政化进行深入的思考,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有体制下如何进行“去行政化”的改革,同时有要保证学院的行政管理属性不至于被偏废,如何有效的组织相关行政教辅部门更好的为核心教学服务是本文的核心。
简介:【案情回放】2002年交付使用,为整幢大楼服务的2夹层技术层以及利用大楼公用绿地改造的车位场地,原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2002年底开发商取得初始登记大产证,此期间已将整幢大楼出售给业主,2006年5月1日注销了初始登记大产证。
简介:公安机关拥有法律所赋予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但在现实执法中裁量不当现象时有发生。司法控制应当成为衡量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是否正确运作的根本手段,其实现途径是法院行使审判职能,以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标准与内容对公安机关的行政自由裁量行为作出法律评价并纠正裁量滥用。司法控制公安行政自由裁量可以通过确立司法审查的合理性原则、实行法律目的性审查、引进比例原则、建立先例制度来加以完善,促使公安机关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实现公正执法。
简介:辽宁省庄河市司法局在理顺司法所编制体制之后,完成了由“管事不管人”到“管事又管人”的转变。然而,直管后的队伍带给我们的既有喜悦,又有压力。因为这支队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长处格外突出,但“年龄老化、思想钝化、知识退化、能力弱化”的短处也非常明显。如何带好、管好、用好这支队伍,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大挑战。为此,我们在队伍建设上下苦功、下硬功,
简介: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我国的法律审查和解释体制相悖,也与我国当下的权力结构及其目标不相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代表了党的主张、意志和国家政策,司法审查会遇到正当性和现实性的阻碍。贸然推动静悄悄的宪法革命,不仅不能达到理想的结果,反而会影响进一步的改革。考虑到我国"弱法院"的事实以及法院的使命和任务,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并不能实现它的目标。法院和法官的能力和素质也不能保证司法审查的权力运用良好、实现目标,同时不被滥用。司法过度政治化是这种主张带给法院的不可承受之重。
简介:法国早在1978年就确立了行政司法重过错赔偿原则。2000年以来,法国最高行政法院通过“马吉拉案”、“博潘女士案”、“盖斯塔斯案”等一系列案件,回答了行政司法赔偿责任归属与归责原则问题,超期审判被定性为一般过错并成为行政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之一,大学、行业协会的纪律委员会等专门行政法院在行使审判权过程中造成的损害也统一由国家承担。
简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本文强调了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并就如何加强和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思考。
简介:能动司法在我国行政审判的生成缘于行政审判的新形势,能动司法在我国行政审判的展开路径缘于行政审判的新探索。但同时,能动司法也存在着其相应的局限。能动司法局限的克服,需要从夯实能动司法在行政审判的能动基础开始:准确的思维定位是能动司法在行政审判展开的思想基础.精良的制度设计是能动司法在行政审判展开的关键支撑,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建设是能动司法在行政审判展开的重萼保障.
简介:《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将导致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对行政程序的要求改变了"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模式。把"法定程序"作为司法审查标准有很大局限性,本文建议将司法审查标准提升为"正当程序"标准。
“去行政化”须治理教育行政规定
大学去行政化之路布满荆棘
高校“去行政化”命题的行政学解析
论高校行政的必要性及“去行政化”改革
高等学校行政化的问题及其改革
学术行政化对高校教师发展的影响
行政信访制度的司法化与非司法化研究
论行政复议司法化
高等学校去行政化:内部权力结构的重构
我国高校去行政化的现实选择:制定大学章程
去行政化背景下地方高校管理队伍职业化建设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去行政化与学院行政管理的关系
行政与司法谁之过
公安行政自由裁量司法控制研究
带好用好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困境分析
法国行政司法赔偿的责任归属与归责原则
大力加强和创新司法行政文化建设
论能动司法在我国行政审判中的展开
“正当程序”作为行政程序司法审查标准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