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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法关于受贿的规定存在缺陷,影响了反腐成效。将非财产性利益纳入贿赂范围,取消相关客观构成要件限制,将国家工作人员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的索取、受贿行为纳入斡旋受贿情形,有利于增强依法反腐的灵活性。

  • 标签: 受贿罪 立法缺陷
  • 简介:  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典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具有以下特点,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及特定关系人受贿行为将被惩治,这1规定解决了以往刑法理论上长期争论不休的关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的问题

  • 标签: 受贿罪立法 立法重大突破
  • 简介:<正>党和国家正在抓廉政建设。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是腐败不廉的一种重要表现。我国刑法颁布后,司法机关惩处了一大批收受贿赂的犯罪分子,对保证公务人员廉洁,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维护法律尊严和良好的社会风尚,保证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起了良好的作用。但仍有不少收受贿赂行为未受到法律制裁,这种现象的存在对党和政府起了严重的腐蚀作用,引起了群众不满。这些该受未受法律惩处的行为,主要有下述几种类型:

  • 标签: 非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 收受贿赂 我国刑法 公务人员 刑法规定
  • 简介: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五、现行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本人认为国家工作人员有四种,七、国家工作人员家属能否成为受贿的主体 即国家工作人员家属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 标签: 受贿罪主体 试论受贿罪
  • 简介: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五、现行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人认为国家工作人员有四种,七、国家工作人员家属能否成为受贿的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家属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 标签: 受贿罪主体 试论受贿罪
  • 简介:  斡旋公务受贿是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实施的,代之以斡旋公务受贿的独立罪名的规定,而公务受贿则是直接利用本人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 标签: 斡旋受贿罪 浅析斡旋
  • 简介:受贿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常见、多发,也一直是我国反腐败领域重点打击的对象。在本文研究的648例样本中,受贿的无罪判决率为0.62%,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率为2.78%,缓刑判决率为16.77%,事实上的自由刑(含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率为92.7%,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率为4.35%;648例全样本,平均受贿数额844167.70元,其中受贿金额5万元以上的占总样本数的73.6%,10万元以上的占56.5%,宣告刑平均刑期为8.79年,其中受贿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平均刑期仅5.32年,接近于法定最低刑5年有期徒刑;在548例大样本中,平均受贿次数为9.45次,平均每次受贿数额为65331.45元,被告人受贿次数在2~5次之间的占样本总数的40%左右;受贿的平均案发时间间隔为49.70个月(4.14年),其中案发时间间隔在5年以上的样本数达217例,占样本总数的34%左右。“一把手”犯罪较为严重,占样本数的40.54%,单位领导(包括正职、副职等)犯罪占样本数的63.43%。

  • 标签: 受贿罪 描述统计 受贿数额 受贿次数 案发时间间隔 宣告刑期
  • 简介:公务就是具有管理性质的社会公共事务,国有公司、企业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控股的公司、企业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还应当包括经国家单位授权从事公务的人员、人民代表等。

  • 标签: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 公务
  • 简介:受贿是我国目前多发而且社会危害性非常严重的犯罪之一.在分析了国内和国外相关法律规定和学者观点的基础上,认为受贿侵犯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犯罪对象为多种利益,既包括财产、财产性利益,也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在此基础上,作者还认为性贿赂也可以成为受贿的犯罪对象,因为性贿赂与普通的财物相比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无论是国内立法还是国外刑法理论和法律规定都有类似规定,认定性贿赂为受贿的内容符合我国立法本意.受贿的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除此之外,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因为存在着"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也可以成为该主体,符合司法实践和我国刑法理论,也与我国国情相适应.

  • 标签: 受贿罪 性贿赂 社会危害性 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 刑法理论 犯罪构成
  • 简介:公务受贿是对职务行为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的侵害,犯罪成立要件的设计应当体现'吏治从严'的刑事政策取向;商业受贿的处罚根据在于其所对市场自由竞争秩序的侵害,基于刑法对市场经济活动的有限干预原则,在犯罪成立要件的设计上应当体现出相对从宽的原则.中国刑法应当改变在公务受贿上的'吏治从宽'政策,借鉴国外及国际公约的立法例,缩小商业受贿的犯罪圈.

  • 标签: 公务受贿罪 商业受贿罪 刑事可罚性
  • 简介:日本刑法中关于受贿规定了7个具体罪名,各个罪名之间既互相区别又相互补充。不同的具体罪名虽总体均属受贿,但每个罪名的构成要件的规定又有所不同,日本刑法中受贿立法模式对我国刑法中受贿立法规定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其中,日本刑法中受贿的行为基本模式、特殊行为的规定模式及法定刑设定模式对我国刑法的借鉴意义重大。

  • 标签: 受贿罪 日本受贿罪 行为基本模式 特殊行为的规定模式
  • 简介:<正>一所谓斡旋受贿,即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是直接利用本人职权,而是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收受财物的行为。如甲某系某市公安局办公室干事,经他人介绍与一工厂职工乙某相识后,乙某请托甲某帮助解决其妻的“农转非”户口问题,并表示事后定给予酬谢。甲某找到该市某公安分局治安科科长丙某,请求给予帮助。在乙某之妻的“农转非”户口问题得到解决后,乙某送给甲某现金2500

  •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斡旋受贿 受贿罪 立法完善 比较研究 谋取利益
  • 简介:受贿是否存在未遂,这是一个颇值得研究的问题。从刑法理论上看,受贿作为结果犯,在符合《刑法》第23条规定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下,可以成立受贿的未遂。如受贿行为人在行贿人向其承诺行贿后,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但事后行贿人并未如约向其行贿.此时受贿方就成立受贿未遂。此种情况在司法实务中很少见。然而,笔者通过认真分析《刑法》关于受贿的法律条文,发现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表述,大部分的受贿都可以轻易的构成来遂。笔者试将这个问题与同行们进行商榷。

  • 标签: 受贿罪 未遂 《刑法》 犯罪分子 行贿人 刑法理论
  • 简介:由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如本案被告人黄宜红的行为)和收受、索取财物的行为(如本案被告人黄振华的行为)共同构成该的实行行为,但被告人杨某是否有受贿10万元的故意呢,从受贿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来看

  • 标签: 受贿罪审判 实务研究 审判实务
  • 简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江苏省灌南县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李启能,对于药品供应商、工程承包商等“进贡”来的钱物照单全收,每次收钱,李启能都不忘跪拜“神灵”、烧香进贡。最终,李启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标签: 烧香 受贿罪 中央纪委监察部 工程承包商 人民医院 依法处理
  • 简介:(公务)受贿的犯罪客体主要是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廉洁性,受贿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和公正性,[7]第三种观点认为受贿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和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 标签: 受贿罪客体
  • 简介:一、非特殊身份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的共犯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就认为无身份犯不构成受贿的共犯,非特殊身份人员不能构成受贿的共犯

  • 标签: 受贿罪共犯
  • 简介:2、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受贿主体构成受贿呢,因此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可作为受贿主体,由于受贿的主体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特殊主体

  • 标签: 受贿罪主体 浅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