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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首次以制定法的形式专门规定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过错推定责任、过错责任和补充责任三种责任形态。从这一特殊规定看,学校承担责任应具备学校过错、学生人身损害的事实、学校过错与学生人身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学生在学校生活和学习期间四个要件。这三种责任形态体现了过错责任原则在学校事故处理中的运用,未尽到注意义务是学校承担侵权的基础。须从以下方面强调学校的注意义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职责;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安全管理与检查职责;安全保卫和值班职责;对学生的卫生教育与保健职责;对学生的救助与保护职责;学校安全制度建设职责,以创建安全的学校。

  • 标签: 《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 学校职责
  • 简介:摘要现实社会活动中,违约责任侵权经常发生竞合,只是我国仅有的法律对此问题规定甚少,在实际运用中有较大难度,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下笔者就违约责任侵权竞合的若干法律问题作粗浅探讨。

  • 标签: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责任竞合
  • 简介:侵权法的逻辑起点是"所有人自负其责",所以,要让他人承担责任就必须以可以归责性为基础。侵权的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承担理由或依据的基本准则。它是侵权的理论核心,贯穿于整个侵权法体系之中,对具体规范起着统帅作用,是司法机关处理侵权纠纷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本文从侵权归责原则的内涵、历史演变入手,围绕着学界争议的焦点问题,分析我国的侵权法归责原则体系。

  • 标签: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 无过错责任 公平责任
  • 简介:若发生雇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人损害的情形,均应由用工单位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应根据死者的余命收入计算赔偿金;在同一事故中是否按"同命同价"予以赔偿应具体考虑,不能一概而论。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应以实际损害为基础计算赔偿数额,并适当放宽其适用范围。《侵权法》第87条不是关于公平责任的规定,其内容也不具有合理性。

  • 标签: 替代责任 同命同价 惩罚性赔偿 高空抛掷
  • 简介:在金融监管失灵的常态化之下,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再监管成为重要议题,金融监管机构的侵权亦因此大行其道。但是,由于侵权法因果关系的束缚,侵权功能错位,加上公共政策的影响以及司法态度之消极克制,侵权在金融监管领域的扩张并未达到预期之效应。因此,必须引入其他替代机制、适度收缩侵权,以更好地实现保护第三方利益与激励金融监管机构审慎监管的多重目标。

  • 标签: 金融监管 侵权责任 法定补偿制度
  • 简介:侵权法》确定的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为补偿责任而不是赔偿责任,而在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行为中,而在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行为中

  • 标签: 侵权责任 坠落物 抛掷物
  • 简介: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过程中,来自校内外的侵权行为往往造成学生权益受到损害。一般来说,侵害学生权益可以分为学校行为、同学行为、校外第三人行为的侵权形态。由于侵权主体的过错程度的不同,依循《侵权法》及其侵权行为原理,不同的侵权形态,其法律责任主体和责任关系呈现多样性。因此,正确处理各类侵害学生权益的事件,需要厘清各种侵权形态,依法追究侵害人的责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 标签: 学生权益 校园侵权行为 责任形态
  • 简介:视频分享网站对于网络用户上传盗版视频到其网站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情况下,需承担版权间接侵权。对于合理注意义务的判断不应采用过高的标准。在视频分享网站采用收费模式和广告分成模式的情况下,应当采用替代责任加以规制。

  • 标签: 视频分享网站 帮助侵权责任 替代责任
  • 简介:在风险社会,风险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即风险在发生、预防、控制和所致结果方面都是不确定的,这在食品侵权领域表现为食品侵权事件的大规模性,即牵涉的受害人主体众多,且受到影响的社会秩序范围广、时间长、程度深。针对食品侵权事件的该种特性,并考虑到我国相关法律规制欠缺准确性,故应该坚持危险责任理论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以加强对于弱势消费者群体的保护,减轻国家和政府的负担,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 标签: 食品侵权责任 风险社会 大规模侵权 危险责任
  • 简介:举证责任倒置是证明责任分配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在新颁布的侵权法中,归责原则的明确使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在侵权领域有了实体法依据,同时也为举证责任倒置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方法。

  • 标签: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证明责任分配 法律要件
  • 简介:摘要目的医疗过错鉴定在法院审理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从职业性质看,医疗纠纷案件具有高度的专业性特点,法官一般不具有可以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能力。二是从审判程序看,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是目前判决结案的医疗纠纷案件几乎必经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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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侵权行为与受害人特殊体质相竞合引发较大损害时,根据“蛋壳脑袋”规则,加害人不得援引受害人特殊体质减轻责任,但该规则已呈现松动之迹象。以因果关系理论诠释受害人特殊体质,不仅得出的结论并不透明,而且遮蔽了对受害人特殊体质的价值判断过程。在受害人特殊体质应否以及如何影响侵权问题上,应立足于损害的公平分配、受害人的行为自由、损害预防的效率等价值,区分加害人故意、加害人知悉受害人特殊体质、仅受害人知悉其特殊体质、受害人不知其特殊体质以及侵权行为之特性,为灵活的类型化判断。

  • 标签: 特殊体质 责任分担 因果关系 利益衡量
  • 简介:我国《侵权法》第29条规定不可抗力可以作为侵权的抗辩事由。对于不可抗力的范围,《侵权法》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为了便于对权利人进行救济、维持侵权构成要件的明晰性,应当对不可抗力的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可以通过对不可抗力的内涵与判断标准进行界定,来达到限定不可抗力范围的目的,同时应当严格限制不可抗力在严格责任中的适用。

  • 标签: 不可抗力 抗辩事由 严格责任
  • 简介:【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侵权现象层出不穷,尤以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行为为各界关注热点。文章从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行为之特点和种类入手,对其归责原则进行探讨,并对《侵权法》第36条第2款之提示规则、第3款之知道条款进行了分析,认为该两款内容过于原则,需要在将来的司法解释中予以完善。【关键词】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侵权归责原则提示规则知道条款随着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各种网络侵权案件不可避免的出现在互联网世界中,尤以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行为为各界所关注的焦点。由此,我国《侵权法》结合我国现存网络侵权行为的特性,即大多通过网络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服务或平台进行的情况,从特殊责任主体的角度入手,对网络侵权行为做出了特殊规定,并通过运用共同侵权理论,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实施网络侵权的行为人与网络服务提供商作为共同加害人,让其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从而提高了被侵权人求偿的可能性。本文将从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的特点及种类入手,以《侵权法》第36条为基础,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进行探讨。

  • 标签: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 兼评
  • 简介:由于保险公司的介入,传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转变为三维的风险分散和损害转移关系。在大众市场勃兴的过程中,侵权El益扩张,侵权范围不断扩大。在责任保险长尾效应的作用下,权利救济请求频率、损害赔偿数额、侵权规则、侵权行为判断标准的不确定性使保险人在资本需求、成本消耗和保险定价等方面出现预测错误,进而导致责任保险市场在紧缩市场与疲软市场交替的承保周期中徘徊。由于侵权法不确定性的泛滥与保险人的预测失误,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历了一场影响巨大的责任保险危机。为了减少侵权体系中的不确定性,恢复责任保险市场的盈利,保险产业推动了以限制侵权、减少侵权赔偿数额为中心的侵权法改革。通过分析美国各州侵权立法改革措施,可以发现,侵权法改革有助于保险市场从责任保险危机中恢复并逐渐实现盈利,但保险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并不能仅靠侵权法改革,还需保险公司在承保、经营和理赔等各个环节减少不确定性。

  • 标签: 侵权责任 不确定性 承保周期 责任保险危机 侵权法改革
  • 简介:本文着重讨论了美国、欧盟、法国关于电子商务平台商在网络商标侵权中的共同责任问题,从判例中总结出,在特定情况下的审查能力与注意义务应当加以扩展,从而脱离安全港规则的保护,这有利于强化平台商积极应对网络商标侵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同时,笔者提出建立与强化电子商务中商标商品的来源审查与备案制度,可以强化平台商的审查能力,促进电子商务业的良好发展。

  • 标签: 电子商务 平台商 商标 侵权 注意义务
  • 简介:在网络环境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往往在版权人和侵权人之间起着中介作用。与传统版权侵权不同,网络版权侵权呈现出周期短、不易发现等特点。在追究直接侵权责任的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存在不可避免的间接侵权。因此,有必要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形态和归责原则进行深入探讨,并对我国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和提出建议。

  • 标签: 网络服务提供者 版权侵权 间接侵权 过错推定
  • 简介:加害人不明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自重庆"烟灰缸案"以来一直争议不断,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87条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该规范对此类案件的解决仅提供了原则性的思路,且其在司法适用中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对此类案件的争议还未真正平息。在肯定该规范实质贡献的前提下,阐述该规范在实践中面临的困境,并试图从可能侵权人的确定、举证责任和执行问题等角度出发,为破解该规范在司法适用中的难题提出相关具体建议。

  • 标签: 侵权责任法 高空抛物 可能侵权人 司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