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8年10月14日,湖北某大型化工集团公司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的两名同志赶到湖北省公证处,提出不可抗力公证申请。有关该申请的基本情况是:日本某株式会社驻武汉办事处(以下简称日本会社)于1998年初分别与化工公司及斯里兰卡某公司(以下简称斯国公司)签订转口贸易合同,由化工公司向斯国公司供应价值77万美元的5000吨重钙,交货日期为1998年9月15日,交货地点为江苏连云港,但由于我国今年长江中下游地区在6月底至9月初暴发特大洪涝灾害,作为化工公司原料供应及产品外运主要途径的铁路运输受到严重影响,化工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供应不及时,产品也不能按期运至目的地,依合同规定,该批货物将遭拒收,
简介:摘 要: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所受的影响因素较多 ,可能会遇到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 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不可避免的客观损失,如工期延误,成本增加等。针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进行合理、合法索赔,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简介:内容摘要: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给世界经济带来了严重影响,导致合同履约风险不断增加,涉疫情纠纷可能大量产生。相关市场主体在运用不可抗力作为维权手段时,要充分重视其适用前提,既要关注其法律构成要件,也要注意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合理调整经营策略,全面梳理合同条款,采取有效救济措施,并做好相关证明文件的收集整理,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简介:【摘要】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出现大量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导致相关诉讼案件数量增加。而在此类案件中,新冠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以及不可抗力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如何具体适用的问题,是司法实践中解决此类纠纷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