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讨药物流产术与无痛人流术终止早期妊娠的临床应用效果。方法收集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我院收治的要求终止早期妊娠的孕妇80例,按照终止妊娠的方式不同分为两组,40例孕妇接受无痛人流术进行终止妊娠,作为观察组,40例孕妇接受药物流产术,比较两组孕妇的流产结果、出血时间、出血量和术后腹痛时间。结果观察组孕妇完全流产率为95.00%,对照组为82.50%,P<0.05;观察组孕妇出血时间为5.18±1.58h,对照组为9.74±2.37h,P<0.05;观察组孕妇出血量为16.47±3.85mL,对照组为50.54±9.84mL,P<0.05;观察组孕妇腹痛时间为18.34±4.25min,对照组为60.38±6.07min,P<0.05。结论无痛人流术在终止早期妊娠治疗中,其完全流产率高,孕妇出血时间、出血量和术后腹痛时间均较少,应用效果优于药物流产术,是终止早期妊娠的理想方法,值得推广应用。
简介:摘要目的探索终止11~20周正常妊娠及稽留流产的新方法,以解决既往此阶段中不能终止妊娠的问题。方法以我处收治停经11~20周正常妊娠40例患者为研究对象,给空腹口服息隐3次,每次服100mg(4#),每次间隔时间为12小时,并于第3次服药后立即阴道后穹窿放置米索600ug(3#)。结果50例中,已完全流产34例(占68%),流产不完全16例(占32%),也因宫口开大,清宫顺利。并且平均产程较既往2~3天缩短为1天6小时,平均出血量由既往的100~150ml减少至30~60ml,平均住院时间短,由既往5~7天缩短至2~4天。结论双份息隐配伍米索在终止11~20周正常妊娠及稽留流产中疗效肯定,值得推广。
简介:摘要目的探究对剖宫产术后子宫瘢痕妊娠使用宫腔镜联合子宫动脉栓塞术治疗的疗效。方法随机抽取在2012年1月~2015年1月于我科室进行剖宫产术后子宫瘢痕妊娠的病例98例,将其中使用宫腔镜联合子宫动脉栓塞术治疗的66例定为研究组,使用甲氨蝶呤肌肉注射治疗的32例定为对照组,对手术后的效果及相关指标进行测评。结果研究组住院时间、血β-HCG降至正常时间、手术出血量均明显少于对照组(P<0.05);并发症发生明显少于对照组(P<0.05),具有显著性差异。结论宫腔镜联合子宫动脉栓塞术能有效减少患者住院时和恢复时间,且并发症较少,相比于传统甲氨蝶呤肌肉注射治疗效果更好,值得推广。
简介:摘要目的观察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清宫术在终止瘢痕子宫妊娠上的临床效果。方法将我院近3年来符合瘢痕子宫妊娠诊断标准,并自愿要求终止妊娠的60例患者纳入本次实验对象,按治疗方法的不同分为A、B两组各30例,A组患者仅给予清宫术进行治疗,不使用其他药物,B组患者行清宫术前给予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治疗,待胎儿娩出后再行清宫术,观察两组患者阴道出血量及出血停止时间、妊娠物排除时间与流产率。结果B组患者在妊娠物排出时间、阴道出血量及停止时间上均优于A组患者,且96.67%的成功流产率也显著高于A组患者的80%,组间差异对比有意义(P<0.05)。结论对瘢痕子宫妊娠产妇采取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药物治疗后,待妊娠物排出后行清宫术,确保终止妊娠,效果显著且安全可靠,值得推荐。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无痛人流与药物人流终止早期妊娠时的临床效果。方法将2014年7月-2016年7月于我院接受终止妊娠的86例孕妇作为研究对象,对比采用无痛人流(观察组,43例)与药物人流(对照组,43例)的有效性指标及不良反应发生率。结果接受无痛人流的观察组与采用药物人流的对照组相比,其在出血量、腹痛持续时间、阴道出血时间、月经恢复时间等有效性指标方面,均要显著优于对照组,组间对比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同时在不良反应发生率方面,观察组为9.3%;对照组为25.58%,观察组明显低于对照组且,对比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临床上在实施终止早期妊娠时,采用无痛人流相较于药物人流而言其效果更好,对患者的不良影响更小,且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临床应用价值更高。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药物流产与人工流产终止早孕的效果。方法分析我院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收治的200例要求终止早孕患者临床资料,根据流产方式分为药物流产组和人工流产组,每组100例,比较两组患者的流产效果。结果人工流产组出血天数明显低于药物流产组(P<0.05);药物流产组阴道出血量与月经恢复时间明显优于人工流产组(P<0.05);人工流产组流产率明显高于药物流产组(P<0.05),药物流产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明显低于人工流产组(P<0.05)。结论药物流产与人工流产尤其各自的优点和缺点,两者均具有安全、有效等特点,临床应根据患者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来选择最适合的流产方式。
简介:摘要目的研究分析终止妊娠和保守治疗用于治疗妊娠晚期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效果观察。方法此次研究的对象是选取我院在2011年5月~2014年5月收治的妊娠晚期患有妊娠晚期高血压疾病的患者200例,将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并按照治疗方法的不同随机分为实验组100例和对照组100例,实验组采取的是保守治疗,对照组采用的是终止妊娠治疗,观察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结果实验组和对照组患者的分娩方式和并发症出现的情况相似,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但是从新生儿不良情况出现的例数上,实验组患者治疗的安全性,新生儿的体重也要高很多。结论在妊娠晚期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症状的治疗中采取保守治疗具有很高的安全性,适当的延长患者的妊娠时间并且加强对患者的监护,能够很大程度的减少新生儿出现的不良情况,保证母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