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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业主的法律地位,均没有做出明晰的界定。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界定业主的法律地位.可以认为业主不是法人,也不是独立的非法人组织.本身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参与诉讼活动。这种状况不利于城市社区的发展,我们应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引入“业主团体”概念,理顺业主和相关的业主大会、业主团体等之间的法律关系,科学合理地规范业主的法律地位。

  • 标签: 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 业主团体
  • 简介:物业管理中,业主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纠纷越来越多。业主难行职权、怠行职权、滥行职权现象普遍,症结在于民事法律责任缺失。本文认为,将业主定位于非法人组织,是确立业主法律责任的基础。应完善业主的民事法律责任,按照非法人组织的运行规则构建业主的法律责任体系,建立激励机制以实现责、权平衡,建立监督机制以有效追究法律责任。

  • 标签: 业主委员会 非法人组织 法律责任 完善
  • 简介:社区治理的制度和方式是影响社区和谐的突出因素。现实生活中,业主不论是在筹备设立过程当中,还是在成立以后的实际运行中,都存在诸多的问题,原因在于诸多关系的不和谐,因此,应尽快出台《业主法》,明确规定业主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各项基本制度和其他法律规定。

  • 标签: 业主委员会 制度 和谐社区
  • 简介:随着城镇住宅商品化迅猛发展,为适应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快速发展的需要,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以第379号令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3月1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第六章中以14个法律条文对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规范,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又根据物权法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从此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然而,物业管理之制度建设毕竟仍处于初级阶段,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主体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身义务过程中,屡屡发生纠纷,诉讼大量出现。在有关诉讼中,作为自然人的业主和作为法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的诉讼当事人,而业主的法律地位及诉讼主体资格在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并无明文规定。

  • 标签: 诉讼主体资格 业主委员会 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业管理条例》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简介:物业公司对商业用房的收益情况应向业主披露,装修保证金是物业公司与装修业主之间约定装修行为而收取的一种费用,即物业公司就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对业主有信息披露义务

  • 标签: 业主委员会 信息披露 委员会信息
  • 简介:就现阶段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开展现状来看,业主成立非常困难。造成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来自政府,即业主的二元制度结构造成的。本文从业主的成立现状出发,对我国业主成立难的主要困境进行详细分析,旨在探讨出有效的立法对策,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体系下构建政府——物业组织——业主的三元制度结构。

  • 标签: 业主委员会 困境 立法对策 《物权法》
  • 简介:社区业主作为依法成立的组织,业主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在我国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

  • 标签: 业主委员会 主体关系 关系比较
  • 简介:住宅区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种新型房屋管理体制。在物业管理的全过程中,业主始终处于一种核心位置,物业公司的各种管理服务行为都必须以满足业主的合理需求为目的。业主的需求是分散的、零散的,需要通过统一的渠道、以一定的形式反映出来,并以有效的方式监督物业公司执行。业主正是这样一个通过规范选举产生的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加强业主的建设是有效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提高物业公司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已成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当务之急。然而由于业主的建设起步较晚,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发展速度滞后,如何发挥

  • 标签: 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业 住宅区 建设问题 物业管理体制 物业公司
  • 简介:在城市社区中,居民委员业主是两个非常重要的自治组织,这两个理论上看似相辅相成的自治组织在现实中却关系复杂,复杂关系的背后实际上是政府的政策在左右。本文通过对北京市社区中居民委员业主相关政策的研究,特别是对政府政策取向以及相关组织的利益关系的剖析,发现政府厚此薄彼的政策取向以及控制寻租机会是问题的核心,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政策设计应以尊重权利为要义,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上应以控制腐败、防止附加性政策为核心,在具体行政活动中应以依法行政为基本操守,唯其如此才能防止魔鬼隐藏在政策细节中作祟。

  • 标签: 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 权利结构 政策执行
  • 简介:这也决定了业主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下难以成为小区居民的治理机构,为使得业主成为一种我国公民的社会组织,笔者认为目前法律并没有把业主从它是我国公民的一种治理组织的高度来定位

  • 标签: 业主委员会 中国特色 城市基层
  • 简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产生后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种行政登记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业主有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本文试从行政登记行为的性质和业主的主体资格分析入手,把对业主的登记行为定性为以观念表示作出的行政行为,并从可诉行政行为的结果标准和必要性标准上得出这种登记行为的不可诉性,业主也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 标签: 南阳市 幸福小区业主委员会 房产管理局 违法登记案 结果标准 必要性标准
  • 简介:业主知情权是指业主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相关事项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业主请求公布、查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使用、业委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共有部分的收益、物业服务合同等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司法解释对于业主知情权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业主以合理的方式行使知情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 标签: 业主委员会 纠纷案件 知情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闸北区 上海市
  • 简介:'南方委员'(TheSouthCommission)是第三世界国家政界、外交界、经济界和学术界28位著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国际性组织,得到不结盟运动、77国集团和第三世界国家政府的支持,总部设在日内瓦,它将为促进南方国家的经济发展发挥一定作用。成立经过与成立宗旨1985年委内瑞拉民主行动党领导人、前总统佩雷斯访华时曾向我国提出成立'南方委员'的设想。1986年5月在吉隆坡召开的第二次南南会议上正式决定成立'南方委员',并组成指导委员负责筹建工作,由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担任指导委员主席。同年9月,在津巴布韦首都哈拉雷举行的第8届不结盟首脑会议上,马哈蒂尔正式宣布'南方委员

  • 标签: 民主行动党 马哈蒂尔 第三世界国家 南南会议 国际性组织 马来西亚总理
  • 简介:革命委员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省、市、自治区及其以下各级政权和各基层单位领导机构的基本组织形式,曾在新中国的政治体制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页。详细准确地把握革命委员这一组织形式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对于“文革”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史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革命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导机构 基层单位 政治体制
  • 简介:随着修改后刑人诉讼法和修订后刑法的相继实施.我国的刑v;山上制度刊刑入法律制度发生了深刻变革,给建立有中国特色检察制度这一重大课题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使检察委员这一检察机关内部核心组织的改革,更显迫切,它关系到检察优关法律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这里拟就检察委员的改革作些探讨.以期推动检察委员的完善与发展。一完善检察委员的必要性各级人民检察院内部设立检察委员(以下简称检委会).是我国的独创.也是中国检察制度的一大特色。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主法制的不断发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新法津规范的相继出台,人们要求司法组织、司

  • 标签: 检委会 检察委员会 检察长 检察机关 检察院 检察工作
  • 简介:审判委员的职能是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总结审判经验,对审判工作带有根本性问题、全局性问题进行研究和做出权威性指导.但是现行的审判委员制度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在实际运行中出现许多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改革现行审判委员制度的具体措施.

  • 标签: 审判委员会 职能 改革
  • 简介:电子提单(ElectronicBillofLading)实际上是一种利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对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货物所有权进行转让的程序。在这种特定的程序中,卖方、发货人、银行、买方和收货人均以承运人为中心,通过专有计算机密码完成在运输途中货物所有权的转让。在完成此类货物运输中,通常情况下不出现任何书面文件,收货人提货,只要出示有效证件证明身份,由船舶代理验明即可,因此称之谓电子提单。其目的是加速单证流转,防止通常传统提单在转让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同时也是

  • 标签: 电子提单 货物所有权 国际海事委员会 提单转让 发货人 海运单
  • 简介:检察委员是各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的法定机构和最高业务决策机构。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委会的职能发挥已经不能适应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需要,重新构建检委会职能已是迫在眉睫。其中,检委会制度中的回避制度在实践中很不完善,存在诸多漏洞和弊端,由于立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务方面缺乏可操作性,仅靠检委会委员的自律有碍司法公正,使得检委会的决议受到外界的质疑。因此,本文笔者立足司法改革大背景,通过基层检察院检委会回避制度的实际情况,提出完善检委会委员回避制度的建议,以期检委会在制度下规范运行。

  • 标签: 检察委员会 司法改革 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