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城镇住宅商品化迅猛发展,为适应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快速发展的需要,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以第379号令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3月1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第六章中以14个法律条文对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规范,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又根据物权法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从此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然而,物业管理之制度建设毕竟仍处于初级阶段,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主体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身义务过程中,屡屡发生纠纷,诉讼大量出现。在有关诉讼中,作为自然人的业主和作为法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的诉讼当事人,而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诉讼主体资格在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并无明文规定。
简介:住宅区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种新型房屋管理体制。在物业管理的全过程中,业主始终处于一种核心位置,物业公司的各种管理服务行为都必须以满足业主的合理需求为目的。业主的需求是分散的、零散的,需要通过统一的渠道、以一定的形式反映出来,并以有效的方式监督物业公司执行。业主委员会正是这样一个通过规范选举产生的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加强业主委员会的建设是有效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提高物业公司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已成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当务之急。然而由于业主委员会的建设起步较晚,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发展速度滞后,如何发挥
简介:'南方委员会'(TheSouthCommission)是第三世界国家政界、外交界、经济界和学术界28位著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国际性组织,得到不结盟运动、77国集团和第三世界国家政府的支持,总部设在日内瓦,它将为促进南方国家的经济发展发挥一定作用。成立经过与成立宗旨1985年委内瑞拉民主行动党领导人、前总统佩雷斯访华时曾向我国提出成立'南方委员会'的设想。1986年5月在吉隆坡召开的第二次南南会议上正式决定成立'南方委员会',并组成指导委员会负责筹建工作,由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担任指导委员会主席。同年9月,在津巴布韦首都哈拉雷举行的第8届不结盟首脑会议上,马哈蒂尔正式宣布'南方委员
简介:随着修改后刑人诉讼法和修订后刑法的相继实施.我国的刑v;山上制度刊刑入法律制度发生了深刻变革,给建立有中国特色检察制度这一重大课题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使检察委员会这一检察机关内部核心组织的改革,更显迫切,它关系到检察优关法律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这里拟就检察委员会的改革作些探讨.以期推动检察委员会的完善与发展。一完善检察委员会的必要性各级人民检察院内部设立检察委员会(以下简称检委会).是我国的独创.也是中国检察制度的一大特色。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主法制的不断发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新法津规范的相继出台,人们要求司法组织、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