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它是按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公共财政的理论确立的。同时,也是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实行的,按照上下级政府间事权的划分和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财政收支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是深化我国财税改革的继续,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政运行机制的重要步骤。它一改以往的“分灶吃饭”和“地方包干”体制,是处理各级政府之间财力分配关系的有效方法。本文仪就财政收支范围划分等内容谈点认识。一、中央与地方收支范围划分的内容中央与地方支出内容的划分是根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的。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详见下
简介: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财政体制必须相应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今年起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开始运行。为配合这一重大改革措施实施,这里谈谈与分税制改革有关的几个问题。一、分税制是建立新财政体制的正确选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财政体制基本是“统收统支”的格局。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推行了以“财政包干”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体制改革和财税政策调整,打破了财权过度集中的“统收统支”体制,扩大了地方的财力,调动了地方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增强了经济发展的活力,对前些年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这种财政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一是国家财
简介:一、黄石市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的基本情况(一)黄石市财政体制状况1.'双轨'运行。从1994年起,按照分税制的原则,省对黄石市实行新老体制'双轨'运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即老体制按黄石1993年实际上解数21184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上解5%,同时,考虑到黄石财政的实际困难,省财政在分税制过渡时期每年给予黄石定额补贴2000万元,新体制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规定的统一口径,核定黄石市1994年的税收返还基数为34500.7万元,税收返还为环比,即以上年'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完成数为基数,基数内全额返还,超基数部分按1:0.3返还,达不到基数则相应扣减。2.固定上解基数。1996年省财政厅批复黄石市返还收入为
简介:(一)经济决定财政,只有经济的充分发展,才能谈得上财政的相对宽裕。这个道理恐怕我们每位从事财经工作的同志都很明白。但是,如何发展经济,怎样做到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却是各有各的招数,各有各的打法。沿海省份,在发展国营经济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大力发展集体、乡镇、个体私营经济以及“三资”企业上,几个轮子一起转,使地方经济超常规发展,地方财政实力大大增强,走的是一条财政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路子,已经率先进入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轨道。内陆地区、县(市)财政部门都把增加财政收入重点放在扩大地方基本建设投资、发展国营大中型企业上来,这从当时的体制、环境以及地方培养财源的角度看,无疑是有“利”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