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
25 个结果
  • 简介:品质安全关系到众多消费者的健康,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江汉分局在支部一班人的带领下扎实奋斗、动员全局力量,依法行政,把食品安全作当作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服务长效机制.为保障全区食品安全打造了一道绿色屏障,2005年全区未发生一起食品质安全事故,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出色的答卷。

  • 标签: 食品质量安全 绿色屏障 质监局 江汉区 质量技术监督局 辖区
  • 简介:长期以来,我们比较重视对经济性规制的研究,而忽视了对社会性规制的研究。作为社会性规制中的政府对产品质量规制应被重视。本文在对社会性规制的理论依据分析的基础上,就我政府对食品与药品质规制制度进行分析,以期理论界对此问题有更准确的把握。

  • 标签: 社会性规制 中国 食品质量 药品质量 规制制度 食品卫生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对医疗机构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未予以清晰认定,导致其与生产者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划分不清,并且对生产者。的责任规定得比较苛严,而对医疗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强化不够,同时没有明确中间环节的供应者也应负有责任。《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规定有修改完善之必要。

  • 标签: 医疗产品 医疗过误 产品缺陷 医疗机构 生产者 销售者
  • 简介:第一条为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报与受理工作,保证审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称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是指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由卫生部审批的国产和进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第三条凡向卫生部申报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须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检验.第四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和申报应当严格按照"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的规定进行。第五条送检产品时,送检单位应同时向检验机构提交与检验有关的技术资料。第六条申报产品时,申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向审评机构提交申报资料及产品样品.每个产品的资料应按下列顺序排列,使用明显的标志区分,并装订成册。

  • 标签: 饮用水卫生 安全产品 申报资料 卫生部 健康相关产品 卫生行政部门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单位:根据群众举报,并经福建省卫生厅核实,福州安丽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顿EX薰衣草精华油”、“蓝顿薰衣草祛疤组合”在标签说明书中使用“祛疤”、“杀菌抗炎”等医疗术语,宣传疗效,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福建省卫生厅已经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对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罚。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对该产品进行查处。

  • 标签: 产品通知 卫生部查处 查处蓝顿
  • 简介:2016年6月15日全国药政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谦在会上指出,药政工作要按照医改的总体部署,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在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强化基本药物在各级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使之成为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全民基本用药公平可及、实现全民健康公平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刘谦强调,现在有观点认为,随着全行业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基本药物制度可以取消或只在贫困地区保留,这种看法是片面的。

  • 标签: 药政 基本药物制度 公共产品属性 药品供应保障 计生委副主任 卫生制度
  • 简介:<正>一、基本情况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江苏省卫生防疫站、江苏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江苏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和江苏省卫生宣传教育所的基础上,于2000年lO月12日组建的。是在省卫生厅领导下,具体实施政府卫生防病职能的专业机构以及卫生监督执法的技术保障和支撑机构,同时承担对市、县、区防病机构的业务指导、考核和技术示范职能。现

  • 标签: 规范化管理 健康相关产品 检验技术
  • 简介:由于医药产品在医疗活动得到了广泛应用,医药产品侵权问题也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世界各国对医疗机构在有缺陷的医药产品侵权中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不承担产品责任,而由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产品责任。这一做法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二是,医疗机构通过提供医药产品获得经济,其行为性质与销售无异,因而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种做法以欧盟为代表。笔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第二种做法。本文采用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原理对《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连带责任产生外部法律效果和内部法律效果。就外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同时适用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患者既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就内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分别适用过错原则和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在经患者请求赔偿其损害后,如果对医药产品的缺陷没有过错,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倾斜保护患者利益的同时,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应对。

  • 标签: 医疗机构 医药产品侵权 共同侵权 连带责任 外部法律效果 内部法律效果
  • 简介:本文通过对一起网络经营标签说明书不合格消毒产品案件的分析,探讨消毒产品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认定,以及相应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

  • 标签: 网络经营 消毒产品 案件查处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保护野生动植物,对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特作如下规定:一、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由国务院及其农业

  • 标签: 野生动植物 原料 生产 保健食品
  • 简介:服务提供者于服务过程中,使用了缺陷产品或设备,而服务提供者又并非该产品或设备的生产者,从而造成服务利用者受损害的,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事宜不在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涵盖范围之内。但产品责任指令不妨碍各成员国制定规则,令服务提供者就此等损害,纵无过错,亦负赔偿责任,前提是保留受害人及服务提供者依照指令设定的要件追究生产者责任的权利。

  • 标签: 产品责任指令 缺陷 供货者 服务提供者 医疗机构
  • 简介:21世纪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互联网被应用在各个行业领域,网络医疗也随之发展。网络医疗冲击了传统的医疗模式,解决了传统医疗受时空性限制的问题。但网络医疗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医疗质量方面的问题,例如网络诊疗及时性差、网络治疗安全难以保障以及效率低、病人满意度差等。因此,需要采取措施通过对网络医疗平台的监管和完善相关法律条文来保护患者权益,保障网络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 标签: 网络医疗 医疗质量 法律分析
  • 简介: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针。有法可依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因此,上海市人大和政府十分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上海的地方卫生立法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以国家卫生立法为依托,根据经济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城市发展的特点,抓住机遇,突出重点,在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医疗执业监督管理等领域分别立法,现行有效的地方性卫生法规有6件,政府卫生规章有12件,初步形成了有法可依的大好局面。上海的地方卫生立法工作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国家法制建设刚刚起步,卫生立法工作的任务是加快速度、改变无法可依的状态,为卫生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奠定基础。第二阶段,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迅猛发展并日趋完善,卫生法的数量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基本覆盖了卫生管理的各个领域。卫生立法工作的重点也从追求规模数量向

  • 标签: 立法质量 依法行政 卫生立法 上海
  • 简介:行政立法程序是行政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程序,它一般包括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发布与备案等几个步骤。这就要求,行政立法不仅主体合法,而且程序上要合法,确保行政立法的每个环节规范到位,不走过场。

  • 标签: 行政立法程序 行政法规 合法 行政机关 行政规章 法律规定
  • 简介:一、我国血液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一年来,我们贯彻《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了血液整治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去年底,李鹏总理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08号令,发布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加强管理,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为保证生产用原料血浆质量,积极开展机械单采血浆试点工作。据统计,目前开展机械采浆的单采血浆站已达87个,占现有153个单采血浆站的57%。继去年全国血液工作大检查后,今年7、8月份,我部又组织5个检查组分别赴黑龙江、贵州、新疆、河南、广东等12个省、自治区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显示:经过两年的努力,血液工作面貌发生了较大的改观,乱采血、乱供血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临床用血、生产用原料血浆的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标签: 单采血浆 血液制品 生产单位 采供血机构 卫生行政部门 原料血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