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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大学是崇真、向美、求善之领地,大学是国民教育之"象牙塔";现代大学治理是法律维度下的治理,是以章程为制度载体的治理。章程乃大学之"宪法",其演绎着校内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博弈,折射着高校与政府、社会、师生的良性秩序和谐。大学章程是"组织法",更是"权利法"与"程序法";通过章程的现代大学治理是"校长治校"与"教授治学"之耦合,是学术自由与人权保障之凸显,是实体法治与程序法治之统一。

  • 标签: 大学章程 高教法治 校长治校 教授治学 权利保障 正当程序
  • 简介:如何控制死刑问题已经成为中国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控制死刑主要包括实体控制与程序控制两种路径。尽管通过宪法或者刑法可以对死刑控制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通过实体控制死刑,存在难以克服的局限性。相比较而言,通过程序控制死刑,则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中国目前无法全面废除死刑而实体控制又存在较大难度的情况下,通过程序控制死刑应是明智之举。

  • 标签: 控制死刑 实体控制 程序控制
  • 简介: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新时期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集中反映。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只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 标签: 科学发展观 服务民生 强化
  • 简介:中国现有的宪政实现理论有局限性。中国实现宪政最根本和最直接的阻碍是大一统的权力,诱致变迁存在的“搭便车”问题,内生型模式存在“制度悖论”的难题。中国宪政的实现应该另辟蹊径,发挥英明睿智的权力的理性和统领作用。

  • 标签: 宪政实现 多元权力 大一统权力 制度悖论 理性权力
  • 简介: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程序违法现象极为普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是一部缺乏制裁机制即违反之后没有法律后果的“软”法。刑事诉讼法基本上已经丧失了作为法律所应当具有的约束力,甚至沦落为规则的宣示或告诫。欲使刑事诉讼法成为“真正”的法律,就必须为其注入“制裁”这一法律规范的应有要素。而为刑事诉讼法注入“制裁”要素,应走“以程序制裁为中心”的道路,这是由程序制裁的独特优势所决定的。

  • 标签: 刑事诉讼 程序制裁 实体制裁 程序违法
  • 简介:当事人自治作为现代调解的核心原则,具有相对与绝对同在、优势与风险并存的特征。调解中无处不在的规范性、决定性和强制契机使当事人自治具有了宏观上的相对,但具体到调解结果上,当事人自治又具有无可置疑的绝对。当事入自治衍生了现代调解拥有的所有优势,同时又为现代调解可能遭遇的风险埋下了伏笔。因此,只有对当事人自治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认识,才能更好地维护调解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

  • 标签: 现代调解 核心原则 当事人自治
  • 简介:司法改革在路径的选择上有多种,在我国目前的政治环境和法制条件下,通过推动法律职业化建设的路径来进行,有助于司法队伍人才素质的提高,有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和法律信仰的养成,也有助于司法独立的实现.

  • 标签: 法律职业化 司法独立 司法改革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朝向当事人主义的改革中,大力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一定程度上导致法院对争议案件,偏好通过证明责任进行法律推理来作出判决.但是,法律推理以及作为推理之特殊大前提的证明责任,是承载人们解决法律争议的经验和技术的思维形式,证明责任仅在法院解决纠纷不得已时才适用.证明责任并不必然由持有证明手段的当事人来承担,在事实真伪不明场合,法院借助证明责任作出判决则有可能与事实真相不符,产生不符合具体正义的情形.鉴此,文章结合国内外理论和司法实践,有针对地就避免通过证明责任作出判决之法律技术上的对策,进行讨论,并提出观点.

  • 标签: 证明责任 法律推理 民事诉讼 中国 判决依据 当事人
  • 简介:在以社交宴饮为代表的诸多现实场景中,人们的行为有时会受到无效率社会规范的约束。在此类场景中,法律实现行为干预的机制可能是间接的,即通过干扰相关行为的社会涵义,使人们能够以"守法"为"借口",摆脱无效率社会规范的束缚,并由此改变其行为选择。这种通过社会规范的法律干预机制可以被称为"守法作为借口"。"守法作为借口"以法律所具有的表达功能为基础,其与在传统理论中受到更多关注的直接威慑机制既存在区别又存在互补。借助交叉学科的研究视角来理解"守法作为借口"这一微妙机制,有助于揭示法律在社会治理中所起到的真实作用,推进有关"法与社会规范"的理论思考,并扩展在实践中进行制度设计与成效检讨的思路。

  • 标签: 无效率规范 守法作为借口 社会涵义 法律的表达功能
  • 简介:从用的层面,人性善恶可以被解析并整合出6类主观行为和21种客观行为关系.唯小恶制小恶、恶大善制恶大善、小恶制恶大善3种客观行为关系符合民事交易范式.民事交易范式理论要通过其内在机制运作(监督和竞争)、外在诚信建构和完善的违反交易范式制度谴责等三个方面加以实现.

  • 标签: 人性假设 民事交易范式 监督和竞争 外部诚信体系
  • 简介:生育活动的私密和人口的高度流动致使国家对生育的干预成本过高,并存在技术障碍,这就使得国家只能通过对结婚行为的否定来达到防止近亲生育的目的。国家通过宣告婚姻无效,从而瓦解婚姻世界所必需的信任,进而迫使婚姻双方产生不信任,最终实现对近亲鸳鸯的社会控制。宣告婚姻无效这一私法技术是一种无需成本的控制方式,故对国家极具吸引力。但是,立法者在得益于无效等私法控制技术无成本的实惠之时,也应正视私法控制技术的不足及潜在危险。

  • 标签: 近亲婚姻 无效婚姻 社会控制 私法
  • 简介:语言不一定要反映现实,而是使现实在语言的层面上得到理解。——题记”为了真正理解一个思想家的思想,我们必须从思想渊源的角度考察该思想家曾经受到哪些思潮的深刻影响,这种影响是如何体现在思想家本人的著述当中的。这种探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而不能根据某种表面的似曾相识对两种思想做出简单的比附。无论思想家所赞成的还是所反对的思想,都可能成为他在分析自己所关注的问题时的思想和方法资源。我们知道,哈特曾经与早期分析法学家奥斯汀、自然法学家富勒以及当代著名法哲学家德沃金之间进行过多次论战,可以说,哈特所批判的这些论战对手的思想同样成为了他本人思想体系的一个内在部分;

  • 标签: 语言分析哲学 哈特 法律现象 思想家 思想渊源 法哲学家
  • 简介:基于宪法审查制度在一国法治制度中的重要,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已建立起不同形式的宪法审查制度。在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法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宪法审查已然成为法学界讨论的一个焦点,但中国的宪法审查(宪法监督)制度尚未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在奥地利,以凯尔森的法学理论为基础而设立的世界上第一个宪法法院较好地履行了宪法审查和保障宪法的职能。

  • 标签: 宪法法院 凯尔森 法学理论 审查制度 宪法监督 宪法实践
  • 简介:近段时间以来,随着一批古代文书资料的发现,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定性出现了一些新说法。一个全新又富有挑战的中国形象在一些学者的笔端见诸于世,让世人产生了与旧有的刻板而又脸谱化的中国形象所不同的新感受。而塑造这些新形象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新的概念,这些概念的运用是否准确,值得进一步探究。这个过程中,徽州、徽学因为徽州文书的发掘而受到广泛关注,关于明清徽州社会的定性也就有了不同的说法.

  • 标签: 徽州文书 契约社会 明清 中国形象 日记 古代社会
  • 简介:过失犯是对客观注意义务和主观注意义务的违反。交通过失的客观注意义务源于成文的交通法规和交通惯例,应根据具体场合确定其内容,对实行行为应从存在论和规范论双方把握。交通过失的具体预见可能是指"容易"预见到交通过失犯构成要件结果发生的可能,应当以能力区别说确立预见可能的标准,同时应预见到因果的基本经过。交通过失中的信赖原则,根据场合的不同可属于客观注意义务或主观注意义务的限定要素。鉴于我国交通现状,应谨慎适用信赖原则与危险分配的法理。

  • 标签: 交通过失 客观注意义务 主观注意义务 信赖原则
  • 简介:集体土地所有权本质上是国家通过否定农民土地私有权而建立的资源摄取的权力管道。在重建土地个人财产权的时代背景下,既然无法恢复集体化之前的所有权,就只能以使用权的方式重建新的财产权体系。这就要求取消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尊重土地使用权益的前提下实现集体土地的国有化,由国家依法建立统一的土地财产权。

  • 标签: 集体 土地 所有权 使用权
  • 简介:<正>法律社会学由于其广阔的视野和全新的研究方法而日益为我国法学界所注目。为了创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社会学理论,了解和借鉴海外法律社会学理论和实践的一百多年发展历史和现状,当然是非常重要和必需的。在这方面,英国法律社会学家罗杰·科特瑞尔(RogerCotterrell)的《法律社会学导论》(TheSociologyofLaw,AnIntroduction,Butter-

  • 标签: 法律社会学 法律研究 社会学家 研究方法 社会主义法律 社会学理论
  • 简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构建对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司法需要落实国家法秩序,实现国家法律的各种安排与预测。另一方面,司法需要回应社会,实现司法的社会治理。而要透过司法的社会治理离不开卡多佐司法实用主义哲学。并且要对中国当下的司法能量发挥、社会转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等因素予以考量。在此基础上才能构建具有多样司法特质、与政治良性互动、塑造时代价值、自身良性发展的中国司法理想图景。

  • 标签: 卡多佐 司法实用主义 司法 社会治理
  • 简介:<正>在司法实践中,曾经发生了一起并不复杂的盗窃案件,经侦查人员侦查,收集到的刑事证据有:1.被告人某甲供认于某日中午在25路电车上窃得小包一只,随即下车走进某公共厕所,取出1000元人民币后将空包丢弃在厕所中。后来,用该款与其女友某乙到某商店购买了两套高档衣服,用去800元。剩下的余款,就与其“小兄弟”某丙等吃喝化用一尽。(口供)

  • 标签: 刑事证据 电车 充分性 衣服 证据材料 被告人